北京外國語大學2019年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碩士研究生工作辦法
一、專業和名額
接受推免申請的專業和名額:在我校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上公布的各專業均可接收校內外推免生報考。各專業、研究方向可接收的推免生名額原則上在招生簡章上擬招生人數的30%—50%之間。
二、工作程序
(一)外校學生申請條件:
(1)申請人須獲得所在學校推免生名額;
(2)申請人必須符合所在高校所在專業推免條件,獲得所在高校的書面推薦證明,且申請人的專業年級排名原則上須在本年級前15%;
本科階段有公開發表的本專業學術論文、科研成果或在全國重大專業競賽中獲獎者,排名限制可適當放寬。
(二)考生報考
1、我校各專業報考要求:
(1)語言類專業只接收本科是相應語種專業的學生申請;
(2)以下非外語專業(包括政治學、法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應用經濟學、工商管理、新聞傳播學一級學科<含以下各二級學科>的專業,以及比較文學與跨文化研究、中文學院的漢語國際教育專業、會計碩士、金融碩士、國際商務碩士、新聞與傳播碩士等專業),接受本科是相應非外語專業或本科是外語類專業的學生申請,鼓勵本科是小語種/非通用語種專業的學生申請。
2、推免生考試的網上報名:
(1)報名網址:北外研究生院網站“推免生報名”http://graduate.bfsu.edu.cn;
(2)所有考生(包括北外本校獲得推免資格學生、外校考生)報名時間:9月10日8:00—16日17:30。
說明:所有申請人可且僅可申報北外一個專業方向的推免研究生,以考生最終填報報名信息為準。
(三)資格審核
我校研招辦根據我校接收推免生條件審核申請人網報信息,經院系審批后于9月17日前后在研究生院網站公布準考名單。
申請人在我校推免生網報系統填報的個人基本信息,包括“推免排名(申請人在本科就讀高校同年級所有該專業的學生總人數中的排名,而非在獲得推免資格學生中的排名)”等,須與現場確認時交來的證明材料一致,也與9月底本科學校向教育部的中國研招網推免生服務系統上報的信息一致,否則為信息造假,等同于作弊,取消復試及擬錄取資格。
(四)組織復試
2018年9月20日-26日,所有準考名單中的考生在北外參加專業科目復試,包括筆試、面試。復試當天須進行現場確認,提交專業排名證明原件、本科成績單原件,并繳納復試費100元。(具體安排見后續通知)
(五)復試辦法
復試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著重考察學生科研創新潛力,對學科的認識、學科知識的綜合應用能力,考生知識結構及背景等。復試采用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各專業面試專家小組人數不少于3人,面試過程須錄音或錄像備查(錄音或錄像資料由各院系研究生教育負責人落實存檔,存檔期不少于3年)。
復試總成績包括:業務筆試(專業基礎)占總成績50%;面試占總成績50%。按復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錄取。
說明:筆試、面試有一項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六)接收錄取
1、履行網報手續:
2018年9月28日—29日,所有校內外獲得本人所在高校推薦資格的學生,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中國研招網推免生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進行注冊、填寫報考學校、專業志愿等。
凡參加我校2018年7月“國際組織學院”夏令營并進入擬錄取范圍的考生,同樣須登錄中國研招網推免生系統進行注冊、填寫報考學校、專業志愿等。
2、資格審核:
學校對申請人的推免排名、推免資格等信息進行資格審核,于9月30日在“推免服務系統”上向通過審核者發出復試通知。考生接收并回復該通知后可獲得復試資格。考生收到復試通知后,須在限定時間內通過“中國研招網推免生系統”確認接受,否則視為放棄。
3、網上確認錄取手續:
在筆試、面試成績都及格的前提下,學校根據專業考試總成績排序確定各專業擬錄取名單(包括各專項計劃)。
北外研招辦于9月30日—10月1日在北外研究生院網站公布此次推免生擬錄取結果,并在“中國研招網推免生系統”上向擬錄取考生發出待錄取通知,接受并回復該通知的考生進入正式錄取名單(考生收到待錄取通知后,須在限定時間內通過“中國研招網推免生系統”確認接受,否則視為放棄)。擬錄取名單經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公示10個工作日,上報教育部。
北外研招辦向參加我校2018年7月“國際組織學院”夏令營并進入擬錄取范圍的兩批次考生發出待錄取通知,接受并回復該通知的考生進入正式錄取名單(考生收到待錄取通知后,須在限定時間內通過“中國研招網推免生系統”確認接受,否則視為放棄)。
(七)被錄取推免生入學前若發現有下列問題之一者取消入學資格:
(1)被推薦人未能完成本科培養方案規定的所有課程及實踐環節(含畢業論文和實習)的學分要求;
(2)被推薦人獲得擬錄取資格后必修課、限選修課不及格;
(3)被推薦人在獲得擬錄取資格后、畢業前因違法受到任何法律處罰;
(4)被推薦人畢業時未能獲得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5)被推薦人患有嚴重生理或心理疾病、不能堅持學習或患有嚴重傳染性疾病有可能影響到他人健康;
(6)被推薦人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尤其是故意隱瞞有可能影響其錄取的信息)獲得擬錄取資格或取得學籍者,公示期間被舉報有弄虛作假、嚴重舞弊行為并被查實者。
三、咨詢及申訴渠道公開
為保證2019年研究生推免工作公平、公正,方便考生反映復試錄取的有關情況,我校公布2019年碩士研究生推免工作聯系方式:
北京外國語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010-88816246、010-88816244(傳真);
北京外國語大學紀委辦公室電話010-88816259;
北京教育考試院研招辦招生專用監督電話010-82837456。
四、本辦法解釋權歸北京外國語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北京外國語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18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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