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國語大學2019年關于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辦法
為更好地選拔優秀人才,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9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8]10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個人申報
1、申請條件:
(1) 愛國守法,身心健康;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無任何違法違紀和受處分記錄;
(2) 學習成績優秀,第1-6學期所有課程成績及格;
(3) 專業排名要求:原則上按第三學年專業課程成績排序(非外語院系可按前三學年專業課程成績總評排序),國家重點學科所在院系學生專業排名須在前50%,北京市重點學科所在院系學生專業排名須在前40%,其它院系學生專業排名須在前30%。
(4)補充說明:
① 校級及以上“三好生”、“優秀獎學金”、“優秀學生干部”獎項獲得者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錄取;我校本科階段“北外國際化戰略人才培養計劃”項目的申請人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錄取;我校本科高水平運動員申請人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錄取。
② 申請推薦免試并保留兩年入學資格從事學生工作(以下簡稱“推免保”)的學生,專業排名參照常規推免生要求,申請“推免保”學生的年級專業排名比例不低于50%。所有申報“推免保”的學生,須通過由學生處“歆苗計劃”骨干訓練營綜合能力考核,依據成績排序決定“推免保”計劃的推免專業考試資格。
(5)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
① 在校期間因違法受過任何法律處罰或因嚴重學術不端行為受過紀律處分;
② 申請材料內容不齊備的;
③ 因身體原因不宜繼續在校學習。
(6)各專業報考要求:
①語言類專業只接收本科是相應語種專業的學生申請(有輔修英語專業雙學位者可申請英語類研究生專業的推免生);
②以下非外語專業(包括政治學、法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應用經濟學、工商管理、新聞傳播學一級學科<含以下各二級學科>的專業,以及比較文學與跨文化研究、中文學院的漢語國際教育專業、會計碩士、金融碩士、國際商務碩士、新聞與傳播碩士等專業),接受本科是相應非外語專業或本科是外語類專業的學生申請,鼓勵本科是小語種/非通用語種專業的學生申請。
(7) “推免保”專項計劃名額不按院系分配,全校學生可自由申報。
2、個人申報
2018年9月8日8:00—9月12日17:30。凡符合以上申報條件者在規定時間內向本人所在院系提交《北京外國語大學2019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以下簡稱《推免申請表》,可在研究生院網站“下載專區→招生下載”欄目下載)。
二、院系審核
1、各院系根據本單位名額,按本單位學業成績排名和學生申請情況,確定本院系擬推薦學生名單,并在被推薦學生的《推免申請表》上簽署院系意見,由院系研究生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簽字、加蓋院系公章。
基本條件:學習成績優秀,第1-6學期所有課程成績合格。
排名辦法:各院系如對本單位申請學生的學業成績進行排名,原則上排名辦法如下(各院系可依照本院系實際情況制定具體方案,報研招辦備案):
各院系根據教務處教務管理系統中的成績,為每個學生計算出“平均學分績”,在“平均學分績”的基礎上排出專業名次。
計算公式:平均學分績=(課程1成績×課程1學分+……+課程N成績×課程N學分)/(課程1學分+……+課程N學分)
2、凡進入推薦名單者(含各專項計劃),承諾不放棄推免生資格,如有違約情況,則按違約人數等量削減該院系下一年度統考生錄取名額,及下一年度推免生推薦名額。
三、各院系確定本單位擬推薦學生名單
各院系需于9月12日17:30前將本院系匯總名單(紙質及電子版各一份,電子版模板可在研究生院網站“下載專區→招生下載”欄目下載)該匯總名單須由院系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全體成員簽字,并加蓋院系公章方為有效。
各院系將本單位推薦學生名單報研招辦后,須在院系公告欄進行公示3個工作日,凡被推薦學生的成績、排名不實,被他人舉報并查實者,一律取消參加推免生復試的資格,相應削減其所在院系當年的推免生名額, 情節嚴重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各院系被推薦學生報考本校研究生者需于9月15日8:00—16日17:30期間在研究生院網站“推免生報名”系統上填報報考信息。
四、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確定推薦名單
研究生院匯總各院系報送材料后,對被推薦人進行資格復審(內容包括應屆生身份、成績單、專業排名等);于9月13日在研究生院網站公布推薦名單,并公示10個工作日。
進入推薦名單的學生請按數字北外及研究生院網站發布的《北京外國語大學2019年接收推薦免試生工作辦法》要求,于9月28日—29日完成網上報名、復試及在中國研招網確認等環節。
五、咨詢及申訴渠道公開
為保證2019年研究生推免工作公平、公正,方便考生反映復試錄取的有關情況,我校公布2019年碩士研究生推免工作聯系方式:
北京外國語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010-88816246、010-88816244(傳真);
北京外國語大學紀委辦公室電話010-88816259;
北京教育考試院研招辦招生專用監督電話010-82837456。
本辦法解釋權歸北京外國語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北京外國語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18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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