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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工作)是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激勵本科生勤奮學習、全面發展的有效措施,是提高研究生選拔質量、培養拔尖創新人才的重要保證。為做好我校推免生工作,根據教育部《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教學[2006]14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3]8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領導
(一)學校成立由黨政領導及專家教授組成的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開展工作。
推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研究生處,全面負責推免生的推薦工作。主要職責為:全面安排當年的推免工作;制定學校推免生推薦工作辦法;根據教育部當年下達的推免生計劃分配推免生名額;組織、部署有關院系與職能部門開展推免生申報、審核、遴選等工作;審定擬推薦學生名單。
(二)各院系成立推免工作小組,成員由本單位行政、黨務負責人及教授專家等 5-7人組成,負責本院系的推免生遴選工作。主要職責為:按照學校推免生工作方案總體原則及具體要求,制定本單位的推免生遴選細則,根據本單位推薦名額選拔推免生。
(三)教務處全面負責核實推免生的學習成績。主要職責為:根據各單位上報的擬推薦推免生名單,核實學生成績及排名。
二、申請推薦條件
(一)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畢業生(不含專升本學生)。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責任感強,積極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奮學習,刻苦鉆研,成績優秀,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學術研究能力。
(四)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品行表現優良,無違法違紀和受處分記錄。
(五)申請人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成績排名按一至三學年所有必修課和必選課的課程平均成績排名進入院系考察范圍,且所有課程成績合格,沒有補考科目。
2.外語要求:外語專業學生第一次報考即通過專業外語四級或相當于四級的統考(沒有統考語種的除外),非外語專業學生通過公共外語四級。
三、推薦名額分配
(一)學校根據學科發展規劃以及各院系的學科專業建設狀況,包括畢業生數、研究生招生計劃、研究生培養能力等,本著向重點學科、優勢特色學科傾斜的原則劃撥推薦名額。
(二)在推免當年9月10日前獲得“雙一流”建設高校(A類)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的學科或在全國第四輪學科評估中獲評為A+級的學科推免擬錄取(以獲得加蓋擬錄取院校公章的擬錄取文件為準),并且第1-6學期的專業必修課與必選課成績平均分排名在本年級本專業前20%的學生,經本人申請,所在院系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推薦,學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可優先獲得推薦資格。(“雙一流”建設高校(A類)名單及第四輪學科評估獲評A+級高校名單見附件。)
如滿足以上可優先獲得推薦資格的學生數超出當年教育部下達我校的推薦計劃數,入圍可優先獲得推薦資格的學生根據個人綜合測評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推選。
四、推薦程序
(一)各院系負責向本單位全體應屆本科畢業生宣傳推薦政策、推薦流程,公布推免生名額和推免條件。凡符合條件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均可提交申請。
(二)各院系根據推免生遴選細則對本單位提出推免申請的學生進行資格審查。
(三)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學生,按第1-6學期的專業必修課與必選課成績平均分排名確定考察名單,列入考察的學生范圍為第1-6學期的專業必修課與必選課成績平均分排名在本年級本專業前20%。
(四)各院系從列入考察的學生當中,根據學生的綜合測評成績由高到低確定擬推薦人選。
(五)教務處負責核實各院系擬推薦學生的成績及排名。
(六)擬推薦推免生名單經研究生處審核后報學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并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于校園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后報遼寧省招生辦公室備案。
五、填報志愿
(一)獲我校推薦資格的學生,在教育部當年規定的時間內可通過“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自主選擇報考招生單位和專業,學生通過個人自主聯系的方式確定接收學校,接收單位必須是具備推免生接收資格的學校和科研機構。
(二)2014年起,教育部要求下達推免名額時不再區分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不再設置留校名額。我校不對獲得推薦資格的學生限制學術學位與專業學位報考類別,不設置留校限額。
(三)獲我校推薦資格的學生享有依據招生政策自主選擇報考招生單位和專業的權利,所有獲得推薦資格的學生均可報考其他招生單位。我校充分尊重并維護考生自主選擇志愿的權利,不將報考本校作為遴選推免生的條件,也不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報考。
六、附則
(一)本規定自印發日起施行,原《大連外國語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辦法》(大外校發[2016]97號)同時廢止。
(二)本辦法由大連外國語大學研究生處負責解釋。
附件1
“雙一流”建設高校(A類)名單
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中國農業大學、北京師范大學、中央民族大學、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大連理工大學、吉林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復旦大學、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東師范大學、南京大學、東南大學、浙江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廈門大學、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中南大學、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四川大學、重慶大學、電子科技大學、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工業大學、蘭州大學、國防科技大學。(共36所)
附件2
第四輪學科評估獲評A+級高校名單
(摘錄)
學科代碼
|
學科名稱
|
評估結果
|
高校代碼
|
高校名稱
|
0101
|
哲學
|
A+
|
10001
|
北京大學
|
10246
|
復旦大學
|
|||
0201
|
理論經濟學
|
A+
|
10002
|
中國人民大學
|
10246
|
復旦大學
|
|||
0202
|
應用經濟學
|
A+
|
10001
|
北京大學
|
10002
|
中國人民大學
|
|||
10034
|
中央財經大學
|
|||
0301
|
法學
|
A+
|
10002
|
中國人民大學
|
10053
|
中國政法大學
|
|||
0302
|
政治學
|
A+
|
10001
|
北京大學
|
10246
|
復旦大學
|
|||
0303
|
社會學
|
A+
|
10001
|
北京大學
|
10002
|
中國人民大學
|
|||
0304
|
民族學
|
A+
|
10052
|
中央民族大學
|
10673
|
云南大學
|
|||
0305
|
馬克思主義理論
|
A+
|
10002
|
中國人民大學
|
10003
|
清華大學
|
|||
10200
|
東北師范大學
|
|||
10486
|
武漢大學
|
|||
0401
|
教育學
|
A+
|
10027
|
北京師范大學
|
10269
|
華東師范大學
|
|||
0402
|
心理學
|
A+
|
10001
|
北京大學
|
10027
|
北京師范大學
|
|||
10574
|
華南師范大學
|
|||
0501
|
中國語言文學
|
A+
|
10001
|
北京大學
|
10027
|
北京師范大學
|
|||
0502
|
外國語言文學
|
A+
|
10001
|
北京大學
|
10030
|
北京外國語大學
|
|||
10271
|
上海外國語大學
|
|||
0503
|
新聞傳播學
|
A+
|
10002
|
中國人民大學
|
10033
|
中國傳媒大學
|
|||
0602
|
中國史
|
A+
|
10027
|
北京師范大學
|
10246
|
復旦大學
|
|||
0603
|
世界史
|
A+
|
10001
|
北京大學
|
10269
|
華東師范大學
|
|||
1201
|
管理科學與工程
|
A+
|
10003
|
清華大學
|
10247
|
同濟大學
|
|||
91002
|
國防科技大學
|
|||
1202
|
工商管理
|
A+
|
10002
|
中國人民大學
|
10003
|
清華大學
|
|||
10248
|
上海交通大學
|
|||
10558
|
中山大學
|
|||
1204
|
公共管理
|
A+
|
10002
|
中國人民大學
|
10003
|
清華大學
|
|||
1205
|
圖書情報與檔案
管理
|
A+
|
10284
|
南京大學
|
10486
|
武漢大學
|
|||
1301
|
藝術學理論
|
A+
|
10001
|
北京大學
|
10286
|
東南大學
|
|||
1302
|
音樂與舞蹈學
|
A+
|
10045
|
中央音樂學院
|
10278
|
上海音樂學院
|
|||
1303
|
戲劇與影視學
|
A+
|
10027
|
北京師范大學
|
10033
|
中國傳媒大學
|
|||
1304
|
美術學
|
A+
|
10047
|
中央美術學院
|
10355
|
中國美術學院
|
|||
1305
|
設計學
|
A+
|
10003
|
清華大學
|
10355
|
中國美術學院
|
|||
0810
|
信息與通信工程
|
A+
|
10013
|
北京郵電大學
|
10614
|
電子科技大學
|
|||
0812
|
計算機科學與
技術
|
A+
|
10001
|
北京大學
|
10003
|
清華大學
|
|||
10335
|
浙江大學
|
|||
91002
|
國防科技大學
|
|||
0835
|
軟件工程
|
A+
|
10006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
10335
|
浙江大學
|
|||
91002
|
國防科技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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