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論證有效性分析:分析下述論證中存在的缺陷和漏洞。選擇若干要點,寫一篇600字左右的文章,對該論證的有效性進行分析和評論。(論證有效性分析的一般要點是:概念特別是核心概念的界定和使用是否準確并前后一致。有無各種明顯的邏輯錯誤,論證的論據是否成立并支持結論,結論成立的條件是否充分等等。)
有人認為選擇越多越快樂,其理由是:人的選擇越多就越自由,其自主性就越高,就越感到幸福和滿足,所以就越快樂。其實,選擇越多可能會越痛苦。
常言道:"知足常樂。"一個人知足了才會感到快樂。世界上的事物是無窮的,所以選擇也是無窮的。所謂"選擇越多越快樂",意味著只有無窮的選擇才能使人感到最快樂。而追求無窮的選擇就是不知足,不知足者就不會感到快樂,那就只會感到痛苦。
再說,在作出每一選擇時,首先需要我們對各個選項進行考察分析,然后再進行判斷決策。選擇越多,我們在考察分析選項時勢必付出更多的努力,也就勢必帶來更多的煩惱和痛苦。事實也正是如此。我們在做考卷中的選擇題時,選項越多選擇起來就越麻煩,也就越感到痛苦。
還有,選擇越多,選擇時產生失誤的概率就越高,由于失誤而產生的后悔就越多,因而產生的痛苦也就越多。有人因為飛機晚點而后悔沒選坐高鐵,就是因為可選交通工具多樣而造成的。如果沒有高鐵可選,就不會有這種后悔和痛苦。
退一步說,即使其選擇沒有絕對的對錯之分,也肯定有優劣之分。人們作出某一選擇后,可能會覺得自己的選擇并非最優而產生懊悔。從這種意義上說,選擇越多,懊悔的概率就越大,也就越痛苦。很多股民懊悔自己沒有選好股票而未賺到更多的錢,從而痛苦不已,無疑是因為可選購的股票太多造成的。
【解析】
漏洞1:類比不當或混淆概念
[1]材料論述,世界上的事物是無窮的,所以選擇也是無窮的,這是欠妥當的?陀^事物的無限性并不意味著個人主觀選擇的無限性,材料中兩個"無窮"其前后的范圍顯然的不同,故"事物的無窮"不必然推出"選擇的無窮",二者之間不可進行簡單類比。(此處論述有"類比不當"之嫌。)
漏洞2:另有他果
[2]材料論述,追求無窮的選擇就是不知足,不知足者就不會感到快樂,那就只會感到痛苦,這是欠妥當的。姑且不論追求無窮的選擇不必然是因為不知足,即便如此,不知足者追求更多選擇的過程可能就已經很快樂。同時不感到快樂,也可能是平靜而不一定是痛苦。(此處論述有"另有他果"之嫌。)
漏洞3:不當假設
[3]材料論述,選擇越多,我們在考察分析選項時勢必付出更多的努力,也就勢必帶來更多的煩惱和痛苦。這是欠妥當的。材料不當的假設了考察分析選項的努力一定是痛苦,然而選擇越多說明我們的選擇空間越大、主動權越多,那么成功的機會也會越高,故這個考察分析的過程更可能是"快樂的包袱"而不是"煩惱和痛苦"。(此處論述有"不當假設"之嫌。)
漏洞4:另有他果
[4]材料論述,選擇越多,選擇時產生失誤的概率就越高,失誤產生的后悔就越多,因而產生的痛苦也就越多。這欠妥當。姑且不論仔細權衡越多選擇更可能降低失誤的概率,況且,面對失誤概率低的失誤,人們更容易后悔。同時,面對失誤人們也可能選擇總結失敗教訓以圖未來成功,也不必然造成后悔。故"選擇越多,產生的痛苦也就越多"不足信。
漏洞5:自相矛盾
[5]材料一方面說,"選擇越多,選擇時產生失誤的概率就越高",那么材料肯定了選擇會造成失誤,即肯定失誤是一定存在的。材料另一方面,"退一步說,即使其選擇沒有絕對的對錯之分",即肯定了選擇可能不會有錯誤。上述二者構成沖突,其論述有"自相矛盾"之嫌。
漏洞6:另有他因
[6]材料論述,很多股民懊悔自己沒有選好股票而未賺到更多的錢,從而痛苦不已,無疑是因為可選購的股票太多造成的。這欠妥當。材料認為,很多股民懊悔的原因一定是因為可選購的股票太多,但也可能存在購入、賣出股票的時機不對等原因。(此處論述有"另有他因"之嫌。)
57.論說文:根據下述材料,寫一篇700字左右的論說文,題目自擬。
知識的真理性只有經過實踐才能得到證明。論辯是糾正錯誤的重要途徑之一,沖突的觀點可以暴露錯誤從而發現真理。
答案參考:
立意1:實踐中檢驗和發展真理
論點1)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
知識的真理性需要通過實踐才能得到證明。社會實踐可以把主管和客觀練習起來。
論點2)知識的真理性隨著實踐的發展不斷得到豐富和發展。
真理的檢驗往往不是一次性完成的,經常會經理一個很長的歷史階段。實踐能夠證明真理,但是隨著實踐的深入,知識的真理性會變得更加全面和系統。
論點3)辯論可以糾正錯誤,發現真理。
辯論可以幫助人們明辨是非,可以暴露沖突觀點的錯誤。
立意2辯論發現真理
分論點辯論是什么?辯論是以一定的邏輯基礎為準則,通過擺事實,講道理的方式與不同的觀點交流,交鋒。
分論點2為什么辯論能發現真理?辯論可以使人的認識由片面到全面,由含混到清晰,由付錢到深刻。
分論點3為什么辯論能發現真理?辯論可以發現偏見,提示錯誤從而發現真理。
分論點4辯是發現真理的途徑之一,真理的證明離不開時時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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