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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計劃
2011招生計劃以教育部下發的實際指標為準(2010年招生369人,其中學術型360人,專業學位9人),學制2.5年。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學術型研究生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經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1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再次報考碩士生,但只能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的碩士。
自考生和網絡教育學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4.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5.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二)報名參加我校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三、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報名:報考2011年碩士生一律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日期:以教育部通知為準。
2、考生自行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網址:http://yz.chsi.cn)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公告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復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報名日期內,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3、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注意事項:
(1)考生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后,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額信息并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愿。
(2)我校規定應試的外國語語種為英語。
4.國家按照一區、二區、三區確定考生參加復試基本分數要求,我校隸屬于二區。
目前在三區就業報考地處一、二區招生單位和目前在二區就業報考一區招生單位,且定向或委托培養回原單位的在職考生,均不享受照顧政策,按招生單位所在區分數線執行。
5.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統考。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考生。
6.現役軍人報考地方或軍隊招生單位,以及地方考生報考軍隊招生單位,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有關報考規定,遵守保密規定,按照有關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事先與招生單位聯系。
有關網上報名具體事宜請及時關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站及我校研究生部網站。
(二)所有考生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并繳費和照相。
1.報考點現場確認時間:以教育部規定為準。
2.現場確認地點: 參加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公告指定的報考點確認。
3. 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持本人身份證(現役軍人持“軍官證”、“文職干部證”等部隊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核對,考生確認本人網報信息。
(2)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考生辦理報考手續繳納報考費后,不再退還)。
(3)報考點按規定采集考生本人圖像信息。
四、考生資格審查
我校審查考生網上報考信息后,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發放準考證。我校將在復試時對考生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
五、考試
(一)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
(二)初試日期:以教育部通知為準。
(三)初試地點:在考生所在省市招生辦確定的初試地點考試。
(四)初試科目:見我校的《201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9月上旬公布)。
(五)考試大綱及命題
考試科目中政治理論、外國語和數學(含數一、數二、數三)、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綜合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命題,其他為我校自命題科目。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滿分100分,專業課考試滿分為150分。考試時間3小時(設計藝術學業務課二考試時間為6小時)。
(六)初試成績可在我校研究生部網站進行查詢。
(七)復試
復試由我校組織。復試辦法和程序詳見我校2011年復試錄取方案。
1、 復試時間、地點、內容范圍、方式由我單位自定。復試辦法和程序由我單位公布。全部復試工作一般應在2011年5月上旬前完成。我校認為必要時,可再次復試。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2、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為準)報考的考生,若初試達到國家最低分數線要求,一律加試。復試時,要進行本科主干課程和實驗技能的考查,其中筆試科目不少于兩門。加試合格后,方可進行復試。
六、調劑
調劑復試的具體要求和程序均以初試結束后教育部發出的2011年錄取工作通知的規定為準。屆時,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愿。
七、體檢
考生復試時到我校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格檢查。具體要求見我校復試通知。
八、錄取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錄取名單。
凡屬定向或委托培養的碩士研究生,我校與考生所在單位之間、考生所在單位與考生之間,必須在考生錄取前(2011年5月10日前)簽訂定向或委托培養協議書。
凡要求在被錄取之后保留入學資格者,均須在我校確定擬錄取名單(2011年5月11日前)之前提出書面申請,經我校同意,可以參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
對在報考及考試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有關部門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對作弊考生的有關情況,將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九、畢業生就業
定向或委托培養碩士生回定向或委托單位。
非定向和自籌經費碩士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或按照培養合同就業。招生單位及所在地省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十、其他
(一)考生報名時不再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我校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二)已獲得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被錄取為碩士生后,培養經費及在學期間的待遇按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培養合同辦理。
(三)根據教育部要求,我校不舉辦考研輔導班。
(四)我校為考生提供近年專業課試題,考生可直接到我校研究生部網站下載中心下載。我校不出售業務課參考書,考生可直接與招生專業目錄中所列出版社聯系購買。
(五)上述說明如與國家2011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國家招生文件為準。
(六)考生在各階段應注意瀏覽我校研究生部網站,我校會將各類有關的招生信息及時、詳盡地在網頁上予以公布。
(七)聯系辦法
沈陽航空航天大學學校代碼:10143
聯系部門:沈陽航空航天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聯系人:高老師
聯系電話:024-89724692;024-89726538(傳真)
E-mail:gaod197@163.com
學校地址:遼寧省沈陽市道義經濟開發區道義南大街37號
郵編:110136
2011年碩士研究生一志愿優惠政策
1、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合格考生,按專業招生計劃優先以公費錄取(非定向公費生享受助學金);公費名額錄取結束后,按自費生錄取;錄取為破格生的考生按自費生錄取。
2、工學和管理學錄取為自費生的一志愿考生(不含破格考生)學費免收。
3、專業學位考生按照工學考生同等對待。
4、自費生學費:
設計藝術學專業:29000元/2.5年
其他專業:18000元/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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