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校級及以上“三好生”、“優秀獎學金”、“優秀學生干部”獎項獲得者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推薦;我校本科階段“北外國際化戰略人才培養計劃”項目的申請人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推薦;我校本科高水平運動員申請人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推薦。
② 申請推薦免試并保留兩年入學資格從事學生工作(以下簡稱“推免保”)和保留一年入學資格參加“研究生西部地區支教團”(以下簡稱“研究生支教團”)的學生,申請“推免保”和“研究生支教團”學生的年級專業排名比例不低于50%。所有申報“推免保”的學生,須通過由學生處“歆苗計劃”骨干訓練營綜合能力考核,依據成績排序決定“推免保”計劃的推免專業考試資格。所有申報“研究生支教團”的學生,須參加由校團委組織的綜合能力測試,依據成績排序決定“研究生支教團”計劃的推免專業考試資格。
③ 我校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高水平運動員學生可申請“高水平運動員”推免專項。申請“高水平運動員”推免專項的學生專業成績與運動成績各按50%計算,以綜合測評成績參與推免生資格申請,排序決定“高水平運動員”推免專項的推免專業考試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