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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是碩士研究生多元招生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國家教育部有關文件以及我省相關文件要求和《沈陽航空航天大學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推薦辦法》等文件精神,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細則。
一、適用范圍
2020屆本科畢業生。
二、組織領導
學院成立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負責制定推免工作實施細則和推免生遴選推薦工作。
三、推薦辦法
(一)推薦名額
推免名額以當年學校下達我院的推免指標數為準,并據此根據遴選辦法確定具體人員,推免指標數見附件1。
(二)推免生申請條件
1、推免生應為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本科畢業學生(不含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獨立學院學生);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3、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
4、基礎知識扎實,學習成績優良,在校期間所學必修課程均合格以上,本專業平均排名在前20%以內(含20%)。
(三)申請者需提供的材料
符合推薦條件的學生,在規定日期前上交以下材料:
1、《沈陽航空航天大學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申請表》,以及相應證明材料(導師推薦信等材料明確要求清楚);
2、對申請有參考價值的本人自述(限1000字以內)一份;
3、提交本人有代表性的學術論文、出版物或科技成果的復印件一份;
4、提交在學期間學科競賽、科技活動或其它獲獎的證明一份。
(四)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由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負責,具體審查提交申請學生是否具有參加推免遴選資格,并及時公示通過資格審查學生名單。
(五)遴選與公示
1、遴選原則。堅持公開公平、全面考察、突出重點、注重能力、保證質量的原則。
2、遴選范圍。通過資格審查的學生均可參加遴選考核。
3、遴選時間。按照學校的統一時間安排進行。
4、考核形式。考核采用面試的形式。考核打分統計要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計算平均分(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5、考核小組。電子信息工程學院考核小組由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兼任,具體實施遴選考核工作。
6、面試內容。遴選考核要堅持把政治思想考核放在第一位,在此基礎上綜合考察學生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及綜合能力等。每名考生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考察考生的專業知識、綜合素質、科研能力和水平及專業知識掌握情況。
7、推免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的計算辦法:總成績=學業成績*0.5+綜合能力成績*0.5。學業成績和綜合能力成績滿分各100分。
8、確定擬推免資格名單與公示。
根據推薦名額,按總成績排名順序確定擬推薦學生名單。若在公示期間經核實有不符合條件者,按總成績排名次序增補。擬推免資格名單按照推免工作進度安排及時進行公示(含姓名、學院、專業、排名、成績等),公示3日。最終推薦名單以學校公布信息為準。
四、管理與監督
(一)推免生工作將在學校紀委、監察處的全程監督下按規執行。對任何違反操作程序,弄虛作假行為的個人,依據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二)所有參加面試工作的人員都應認真、嚴格地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有任何提前泄露面試內容和故意提高或壓低考分的行為。
(三)面試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有親屬參加面試的人員,不得參加與面試有關的工作。對違反規定的當事人,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甚至追究法律責任。
(四)保證咨詢、申請和申訴渠道的暢通。考生對推免生工作有異議,可向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反映。
咨詢、申訴電話:學院電話 024-89723750
校紀委監察處電話 024-89723708
(五)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由電子信息工程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負責解釋。
電子信息工程學院
2019年9月9日
附件1:
關于電子信息工程學院2020屆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通知
一、 推薦名額: 2020年推免生指標為2人。
二、 提交申請
申請者需在2019年9月10日8:30將所提供材料的電子版(按學生姓名打包發到:liukx@sau.edu.cn郵箱中)同時把紙質版報送到逸夫科技館316。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由電子信息工程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負責,具體審查提交申請學生是否具有參加推免遴選資格,在2019年9月11日公布通過資格審查學生名單。
四、遴選與公示
遴選時間: 2019年9月12日上午9;00
地 點:逸夫館322。
公示時間:2019年9月13日—2018年9月15日
附件2:
電子信息工程學院應屆本科畢業生
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綜合成績計分細則
凡符合《電子信息工程學院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實施細則》中推薦條件要求的推免申請人,按照下面具體方法計算申請人的學業成績和綜合能力成績的分數,其中綜合能力成績所涉及佐證材料必須由學院推免生工作小組認定。
綜合能力佐證材料審查后,不再受理綜合能力加分材料調整事宜。
一、學業成績(50)
根據學生處提供的學生績點數據,計算每個申請者的學業成績分,具體計算辦法如下:
A. 學業成績原始分=個人平均績點*10;
B. 定義所有申請者中“最高學業成績分記為GTop”對應100分,“最低學業成績分記為GLow”對應60分;
C. 學業成績=60+(學業成績原始分-GLow)*40/(GTop-GLow);
D. 計算過程保留2位小數。
二、綜合能力成績(50)
1、科研學術成果(20)
(1)科技論文及專利
所有論文加分應有出版刊物或錄用通知證明(當年9月6日前正式發表),不同論文按篇數累加計分;被轉載的論文按轉載最高級刊物計分;論文的第一作者定義為本人是第一作者。刊物級別由推免生工作小組按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認定。
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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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數
|
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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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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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I收錄(源)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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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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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 收錄期刊論文(EI中國上刊登的EI源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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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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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學報期刊論文、外文EI期刊收錄源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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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分
|
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論文
|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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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 收錄會議論文、校學報優秀論文
|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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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論文、申請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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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
一級學報是指國家一級期刊目錄所列的166 種刊物。
推免過程規定的截止日以前獲得中國發明專利授權書的專利第一發明人加25分,第二、三發明人加10分,其他發明人加5分。獲得實用新型專利授權書的專利第一發明人加10分,第二發明人加3分。
文章的認定作者單位和專利完成單位均應為沈陽航空航天大學。
文章級別由推免生工作小組集體認定。
(2)申報科研項目
學生作為第一申請人獲批國家級創新創業項目10分、提交中期報告15分、完成項目20分;學生作為第一申請人獲省級創新創業項目5分、提交中期報告10分、完成項目15分;學生作為第一申請人獲學校立項批準并完成10分。
(3)科研成果獲獎
不同成果可累計加分,同一成果獲不同級別獎勵,只計最高分,不累加;僅集體合作成果前三名按相應項計分。成果獲獎等級由工作小組根據有關規定認可。成果歸屬原則為沈陽航空航天大學電子信息工程學院。
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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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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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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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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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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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推免生工作小組另行研究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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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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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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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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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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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校)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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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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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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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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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學科科技競賽(20)
學生參加全國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飛思卡爾杯全國大學生智能車競賽、“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全國大學生“互聯網+”創新創業大賽及其它和學院學科相關的科技競賽項目,按照下表進行計分。同一競賽獲不同級別獎勵,只計最高分,不累加。
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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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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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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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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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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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國家級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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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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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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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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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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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含區域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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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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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分
|
15分
|
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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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校)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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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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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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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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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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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學科科技競賽獲獎等級由推免生工作小組集體認定。
3、社會工作與活動(10)
(1)社會實踐
撰寫社會實踐報告、社會調查報告等獲獎者按下表加分。因同一事跡受到不同級別表彰的,以高級別表彰計分,不重復加分。
級別
|
分數
|
級別
|
分數
|
級別
|
分數
|
級別
|
分數
|
國家級
|
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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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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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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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級
|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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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級
|
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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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會工作
擔任學生干部并履行工作職責的申請人,按下表加分;擔任學生干部不滿任期2/3,不予加分;不履行工作職能的,不予加分;此項加分以最高職務計算,不累計加分。
職務
|
分數
|
校團委副書記、校學生總會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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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分
|
校主席團其他成員、院學生黨支部書記、院學生會主席、院團委副書記、院愛心聯合會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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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
|
校各部部長、院主席團其他成員(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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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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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各部副部長、院各部部長、輔導員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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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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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各部副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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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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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長、團支部書記、學習委員
|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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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班委
|
1分
|
(3)先進個人
獲評先進個人的申請人,按下表加分。在同一學期內,同一類別內的獎學金或榮譽稱號不能累計加分,取最高分值;在不同學期內,同一類別內的獎學金或榮譽稱號可累計加分。
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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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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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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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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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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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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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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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政府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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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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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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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勵志獎學金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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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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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陽市市長獎學金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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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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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級企業類獎學金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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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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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華育十佳大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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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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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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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優秀學生黨員,省級團、學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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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榮譽稱號
|
市級優秀學生黨員,市級團、學干部
|
5
|
榮譽稱號
|
沈陽市“十百千”大學生
|
4
|
榮譽稱號
|
校級優秀學生黨員
|
4
|
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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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級團、學干部標兵類
|
4
|
榮譽稱號
|
校級團、學干部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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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綜合能力面試(50)
綜合能力面試主要考察基本素質,分值50分。基本素質面試通過面試小組口頭提問交流方式進行,考察學生的思想道德、基礎知識和綜合能力等。基本素質面試計分統計要先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再計算其余得分的平均分,作為最終個人基本素質面試成績,小數點保留到后兩位。
5、以上1、2和3項中未列出的,一般不予加分。對于加分有爭議的,由電子信息工程學院推免生工作小組裁決。
6、分值計算方法
綜合能力成績總分100分,其中科研學術成果滿分20分;學科科技競賽滿分20分;社會工作與活動滿分10分;綜合能力面試滿分50分。
科研學術成果、學科科技競賽、社會工作與活動和綜合能力面試等四個分項分值分別獨立計算,具體計算方法為:
A. 分項成績原始分=分項內各給分點的分數累計和;
B. 定義任一分項的滿分為A;
C. 定義所有申請者在該分項中的最高分項成績分為TTop;
D. 分項成績分=分項成績原始分*A/TTop;
E. 計算過程保留2位小數。
當完成相關四個分項分值的計算后,進行綜合能力成績分計算,具體計算辦法如下:
A. 綜合能力成績原始分=科研學術成果分+學科科技競賽分+社會工作與活動分+綜合能力面試分;
B. 定義所有申請者中最高綜合能力成績原始分(STop)對應100分,最低綜合能力成績原始分(SLow)對應60分;
C. 綜合能力成績分=60+(綜合能力成績原始分-SLow)*40/(STop-SLow);
D. 計算過程保留2位小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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