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的精神,結合我校的辦學條件和專業培養要求,制定本標準。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可以不予錄取
1.嚴重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壓病。
2.重癥支氣管擴張、哮喘,惡性腫瘤、慢性腎炎、尿毒癥。
3.嚴重的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風濕性疾病。
4.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如果轉氨酶異常,可進一步檢查并明確診斷)。
6.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外不予錄取。
(1)原發型肺結核、浸潤性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遺有胸膜肥厚者;(2)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結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3)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愈無癥狀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可不予錄取的專業(類)
1.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以顏色波長作為嚴格技術標準的海洋科學、海洋技術、輪機工程、化學、化學工程與工藝、材料科學與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生物科學、生物技術、生態學、地質學、環境工程、工業設計、水產養殖學、食品科學與工程類、藥學、海洋生物資源與環境、海洋漁業科學與技術、生物工程、運動訓練專業。
2.色覺異常Ⅱ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外,還包括大氣科學專業。
3.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蘭、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色覺異常Ⅱ度兩類列出專業外,還包括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經濟學、物流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學、工商管理、市場營銷、旅游管理、財務管理、電子商務、公共事業管理、行政管理專業。不能準確在顯示器上識別紅、黃、綠、蘭、紫各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數碼、字母者不能錄取到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保密管理等專業。
4.裸眼視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不能錄取到運動訓練、輪機工程專業。
三、患有下列疾病不宜就讀的專業(類)
1.主要臟器:肺、肝、腎、脾、胃腸等動過較大手術,功能恢復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腸潰瘍、慢性支氣管炎、風濕性關節炎等病史,甲狀腺機能亢進已治愈一年的,不宜就讀海洋科學、海洋生物資源與環境、大氣科學、海洋技術、生態學、地質學、勘查技術與工程、水產養殖學、海洋漁業科學與技術、土木工程、工程管理、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船舶與海洋工程、環境科學、旅游管理、運動訓練專業。
2.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者,不宜就讀的專業(類)同第三部分第一條。
3.肢體殘疾(不繼續惡化)者,不宜就讀的專業(類)同第三部分第一條。
4.屈光不正(近視眼或遠視眼,下同)任何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讀海洋科學、海洋技術專業。
5.任何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800度的,不宜就讀大氣科學、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光信息科學與技術、化學工程與工藝、材料科學與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環境科學、生態學、地質學、環境工程、勘查技術與工程、水產養殖學、藥學、海洋漁業科學與技術、生物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專業、船舶與海洋工程專業。
6.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讀海洋科學、海洋技術、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保密管理、化學工程與工藝、高分子材料與工程、環境科學、生物科學、生物技術、生態學、地質學、環境工程、勘查技術與工程、水產養殖學、食品科學與工程類、藥學、海洋漁業科學與技術、生物工程、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自動化、土木工程、工程管理、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船舶與海洋工程、工業設計、法學、政治學與行政學專業。
7.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或一耳聽力在5米另一耳全聾的,不宜就讀藥學、土木工程、工程管理、英語、日語、法語、德語、朝鮮語、新聞傳播學類、法學、政治學與行政學專業。
8.嗅覺遲鈍、口吃、步態異常、駝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風的,不宜就讀法學、教育技術學、新聞傳播學類、音樂表演專業。
9.斜視、嗅覺遲鈍、口吃的,不宜就讀藥學專業。
特別提醒:考生被錄取到上述不宜就讀的專業后,將會在專業學習、就業等方面遇到巨大困難,因此,考生在填報上述專業時務必三思而后行,若堅持填報,由此帶來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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