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教育廳轉發關于做好2020年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和地方合作項目選派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教育(教體)局,各高等學校:
現將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關于做好2020年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和地方合作項目選派工作的通知》(留金項﹝2020﹞7號,以下簡稱《通知》)轉發你們。請認真研讀《通知》內容,結合以下要求完成你單位2020年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的受理和申報等工作。
一、申請和受理
1.根據本單位2020年工作計劃和教師培訓計劃制訂“2020年西部人才特別培養項目選派計劃”,并填寫“2020年內蒙古國家公派出國留學西部項目預報名調研表”(見附件2),于4月1日前以公函形式報送我廳。
2.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開始受理西部項目咨詢工作。西部項目的網上申請報名時間為:5月1日-10日,申請人網上報名(含已獲批的地方創新子項目);5月10日-15日,我廳組織審核網上報名信息和初審,并將初審合格申請材料報送國家留學基金委,8月公布錄取結果。
3.申報人員須符合《2020年簡章》規定的條件。申報前須登陸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網站,查閱《2020年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地方合作項目選派辦法》和《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地方合作項目常見問題解答》等相關文件附件材料,按照報名程序及要求進行申報。西部項目資助資金、外語水平要求等內容詳見上述文件。
2020年起,不再選拔推薦地方成班子項目。
二、工作要求
1.各推薦單位和學校須再次明確本單位出國留學項目負責部門,委派工作認真有經驗的同志擔當項目負責人,將西部項目納入本單位教師隊伍建設培訓計劃,認真做好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組織推薦工作。
2.各推選單位按照《2020年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地方合作項目選派辦法》的要求認真審核申請人資格,對申請人的邀請函信息、外語水平、申報留學單位與邀請函是否一致、申請人個人信息是否輸入正確等進行認真查核,并著重對申請人的政治思想、師德師風/品行學風等嚴格把關,并在單位推薦意見表中對上述表現做出評價(沒有認真做出評價的單位推薦意見表視為不合格予以退回)。填報信息與提交材料不符的,及時進行修改;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及時做出不予推薦處理;切實對申請人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把關負責。
3.2020年西部項目申請人仍然須先取得外方正式邀請函和外導簽字的個人簡歷后方可申報。申請時外語水平尚未達標,但確系所在單位重點推薦人員,2020年亦可申報,但是必須提交體現外語水平的專門外語考試成績證明。
4.2020年自治區教育廳將繼續委托內蒙古農業大學舉辦高等學校公派出國留學人員英語達標培訓班。報名時間擬定在2020年6月。暑假五周全天在西安外國語大學培訓,9-12月周末上課直至年底參加全國統一達標考試。各單位須提前做好安排,推薦人員參加培訓。具體培訓事宜,將另行通知。
三、西部項目地方創新子項目
2020年我廳繼續推薦實施地方創新子項目。學校根據學科建設發展和教師培養計劃申報地方創新子項目,自治區教育廳統籌,充分發揮學校自主權,培養內蒙古急需復合型、創新型人才,更好地服務國家戰略,支持內蒙古經濟社會發展。已經獲批項目的申請人需在5月1日-10日期間登陸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管理信息平臺報名。
2020年地方創新子項目申報工作從即日起開始,因疫情原因,截止時間至7月底。請認真研讀理解文件精神,針對本校 “雙一流”學科建設和教師隊伍培養計劃,利用本單位現有國際合作協議和渠道,提交本校創新子項目方案。我廳將根據各高等學校提交的項目方案,統籌組織申報我區2020年西部項目創新子項目,報送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秘書處參加專 家評審。請于2020年7月19日前將項目方案和項目申請書等材料報送我廳。
四、配套資金
2020年西部項目資助資金仍是根據教育部國家留學基金委與我廳簽署的協議由雙方按照6:4比例出資。高等學校配套支持資金的40%由我廳和選派單位共同承擔。嚴禁個人攤派,如發現此類現象,將取消國家公派留學資格,不予辦理派出手續。
我廳對外合作與交流處是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受理機構,負責自治區教育系統公派出國留學咨詢工作。
聯系電話/傳真:佛力0471-2856511;趙曉芳0471-2856510;孫桂玲0471-4992175;李東紅0471-4301337;朱麗0472-6193130。
附件:1.關于做好2020年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和地方合作項目選派工作的通知(留金項〔2020〕7號)
2.2020年內蒙古國家公派出國留學西部項目預報名調研表
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
2020年3月23日
原文鏈接: https://www.nmgov.edu.cn/xxgk/wjtz/202003/t20200326_396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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