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9〕6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4號)等要求,2020年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將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以提高人才選拔質量為核心,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做到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復試錄取相關工作安排如下:
一、復試形式
為了充分保障師生健康、減少人員流動和聚集,統籌考慮浙江省疫情形勢、應急響應級別、學校實際情況以及復試工作要求,經綜合研判,學校決定原則上全校各招生專業采用網絡遠程復試方式。
二、復試時間
自5月5日開始有序啟動,至5月19日基本結束,具體時間由各學院(系)根據實際情況安排,考生須及時查看相關學院(系)網上通知。
三、復試方案
各學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教育部和學校相關要求,制訂具體的復試錄取方案并在網上提前公布。復試錄取方案包括:本學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考生申訴受理聯系人及電子郵箱、電話號碼和通訊地址,分專業招生名額、差額復試比例、進入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準考證號、報考專業、初試各科目成績和總分、專項計劃考生和國家政策加分應在備注中注明)、初試和復試成績分別在總成績中所占的比例等內容。
學院(系)綜合考慮生源情況、招生計劃、學科專業特點和復試考核工作需要,在學校復試分數線基本要求之上自主確定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差額復試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四、復試平臺
我校的網絡遠程復試主要采用釘釘(DingTalk)。
復試前考生須在電腦或手機上安裝釘釘軟件或APP,建議首選電腦+有線網絡,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報名時填寫的手機號注冊釘釘賬號,進行實名認證。如有問題,請與報考院系聯系。具體要求各院系將另行通知。
五、資格審查
線上提交材料要求如下:
(1)所有考生須按照要求在釘釘(DingTalk)中上傳以下材料原件的掃描件或照片:有效身份證正反面、準考證;應屆生上傳中國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生上傳前置學歷學位證書。
(2)退役士兵計劃考生須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的掃描件或照片。
(3)軍隊在職干部需提供《軍隊在職干部報考研究生推薦審批表》原件的掃描件或照片。
(4)網報后在中國學信網學歷校驗未通過校驗考生須提交學歷認證報告。
(5)初試前上交承諾書的本科結業考生,嚴格按承諾書內容審核,不符合條件者不能參加復試。
注:(2)、(3)、(4)、(5)相關考生屆時可在官網查詢具體名單。
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將取消復試資格。
六、復試
考生按照院系要求參加復試。外語能力測試、管理類聯考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學院(系)在復試中安排。對原招生目錄發布的筆試等復試方式,網絡遠程方式難以實施的,學院(系)可對原方案進行調整,但須在復試方案中公告。面試時間一般每生不少于20分鐘。
研究生招生考試是國家教育考試,復試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考生要確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實,誠信守規參加復試。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影響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經查實,一律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33號)等規定嚴肅處理。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
七、調劑
我校為自劃線招生單位,總體上線考生遠遠超過招生規模,全校各專業不接受報考外校的考生調劑到我校。校內跨學院(系)調劑方案同時在學院(系)網上和學校研究生招生網公布;院內調劑方案在學院(系)網上公布。工程師學院工程類碩士項目制等調劑招生納入相應招生專業所屬的專業學院統籌安排并公告。
八、錄取
學院(系)根據復試錄取方案,綜合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情況、初試和復試成績、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九、公示
擬錄取名單經研究生招生處核準后于規定時間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考生姓名、準考證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及參加專項計劃等情況。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最終錄取名單須經教育部審核批準。
十、政審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學院(系)的院級黨組織應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審查其政治思想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審查合格者給予發放錄取通知書;未調檔審查或審查不合格者不予發放錄取通知書。
十一、體檢:
考生被擬錄取后,按照教育部相關體檢文件要求,自行去當地二甲及以上醫院體檢并將體檢表于6月10日前(已錄取推免生的體檢表也在此時間前寄到)寄到擬錄取院(系)研究生科,體檢合格者給予發放錄取通知書。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件執行。如有特殊情況考生須及時與報考學院(系)聯系。
研究生招生處聯系方式:
電話:0571-87951349郵箱:yjsy-zsb@zju.edu.cn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866號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研究生教育綜合樓7樓
各學院(系)聯系方式: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0015
浙江大學研究生招生處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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