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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各有關單位:
根據教育部和省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文件精神,為了切實做好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機構
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是關系考生切身權益和學校辦學聲譽的重要工作。為保障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順利進行,學校成立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學校主管研究生工作校領導擔任,副組長由研究生處和紀檢監察部門負責人擔任,成員包括各院系院長(主任)、研究院(中心)負責人和研究生處有關人員。領導小組負責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協調、督查和舉報申訴處理等。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研究生處。
各院系所也應按照《延安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實施辦法》(附件1)成立本單位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和復試小組,負責本院系的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院長(主任)為第一責任人,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長(副主任)為直接責任人,書記為監督責任人。
二、復試時間和復試費用
第一輪:一志愿考生
2020年5月6日—17日。詳細安排見《延安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時間安排(一志愿考生)》(附件2)。
第二輪:校外調劑考生
擬定2020年5月20日—29日。詳細安排另行通知,請調劑考生咨詢報考院系所招生工作聯系人。
我校復試所有環節均不收取任何費用。若有校內外人員向考生收取費用的情況,請考生及時向我校紀委和研究生處舉報。
三、復試方式
(一)全部實施線上遠程網絡復試。心理健康測試使用學校心理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統測試。遠程面試采用教育部研招網研招遠程面試系統(以下簡稱面試系統)。思想政治理論和加試科目考試采用異地開卷筆試模式。
(二)面試專家組采用集中模式,集中場地安排在學校新校區1號和4號教學樓監控教室。個別確實無法到場的專家,報學校批準后可遠程參加。有特殊需求的學科(專業),由院系所報學校批準后可自行安排面試場所。每個面試專家組需指定組長1人,組長一般應具有正高級職稱,負責本組復試工作,專家組人員需每人攜帶筆記本電腦(安裝win7或win10系統,帶攝像頭)和有線耳機(帶麥克風)。
每個面試組還需配備1名助理,負責專家組人員和考生設備提前調試,考生候考,聯系等組織工作。
(三)全體考生采用異地分散模式。考生要提前按照《延安大學2020年研招復試考生準備材料清單》(附件3)準備面試環境并聯系報考院系所進行遠程測試演練。
四、復試內容
(一)心理健康測試。研究生處負責,校心理咨詢中心組織實施。測試工作按照《延安大學2020年研招考試心理健康測試基本規范》(附件4)執行。
(二)遠程面試。各招生單位負責組織實施。面試工作按照《延安大學2020年研招考試遠程面試基本規范》(附件5)執行。
所有評分記錄要交研究生處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三)公共管理和會計專業學位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研究生處負責,馬克思主義學院配合實施。考試按照《延安大學2020年研招考試思想政治理論和加試科目考試基本規范》(附件6)執行。
(四)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考試。研究生處負責組織實施,相關招生單位配合實施。考試按照《延安大學2020年研招考試思想政治理論和加試科目考試基本規范》(附件6)執行。
五、招生錄取工作的實施
(一)各院系所應按照《延安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實施辦法》的要求制定本單位的招生錄取辦法,制定的招生錄取辦法應符合上級部門和學校的有關文件規定,并充分體現學科專業特點。請各單位于5月8日前將本單位的工作方案和組織機構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生處)。
(二)各院系所可以根據學科特點確定按一級學科(專業類別)或分學科方向(專業領域)進行復試錄取工作。若按學科方向(專業領域)進行,招生計劃也要按照學科方向(專業領域)分配。
(三)各院系所須于復試工作完成24小時內將本單位建議擬錄取名單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生處),報送的擬錄取名要按考生志愿類別分開排序。
(四)達到我校各學科(專業)復試分數線且符合“優生計劃”條件的考生,復試工作按《延安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優秀生源計劃實施辦法》執行。各院系所須于5月10日前將申請“優生計劃”的第一志愿考生名單報研究生處審批。
(五)復試錄取工作中其他未盡事項和突發事件,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研究后補充通知,不再另發文件,以學校通知消息為準,請各院系所及時傳達給考生。
五、紀律要求
各院系所要嚴格按照教育部《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9〕6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4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司函〔2020〕14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2號)、《陜西省教育考試院陜西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陜試研招〔2020〕1號)和《延安大學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等文件精神,嚴肅招生錄取工作紀律,堅決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切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維護招生錄取工作的權威性和嚴肅性,確保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過程公平、公正、公開。
(一)各院系所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要對所有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認真學習《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2號)等文件,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
(二)各院系所要充分發揮和規范導師作用,明確招生導師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要求。要加強對復試導師的業務和保密要求培訓,使全體復試導師了解政策、熟悉規則、掌握方法。
(三)復試考試要嚴格按照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要求進行,對違紀作弊情況,一律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
(四)各院系要對復試面試全程錄音錄像,影像資料拷盤報送研究生處保存。各院系要對復試相關事項做好記錄工作,記錄材料要整理成冊保存,按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
(五)校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將對整個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巡視檢查,認真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4年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執法監察工作的通知》(教監廳〔2013〕2號)要求,加強復試錄取現場監督。對違反招生工作紀律的,要及時發現、堅決糾正、嚴肅處理。
(六)紀委要在我校網站公布舉報電話和電子郵箱等,并指定專人受理招生錄取過程中的檢舉和舉報事宜。對于失職瀆職、徇私舞弊等違規事件,一經查實必須及時上報學校,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切實維護廣大考生合法權益和招生錄取公平公正。
(七)考生錄取情況由研招辦統一公開公示,各院系所不允許自行公布。復試工作未全部完成前,各院系不得向考生公布復試課程成績、外語聽說能力測試成績、面試成績、技能測試成績等。
(八)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是保證生源質量的關鍵環節。各相關職能部門和各院系所務必高度重視復試工作,加強領導,夯實責任,精心組織,規范實施,確保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順利結束。
1.延安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實施辦法
2.延安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時間安排
3.延安大學2020年研招復試考生準備材料清單
4.延安大學2020年研招考試心理健康測試基本規范
5.延安大學2020年研招考試遠程面試基本規范
6.延安大學2020年研招考試思想政治理論和加試科目考試基本規范
7.延安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成績登記表(樣表)
8.延安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成績匯總表(樣表)
9.延安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建議名單(模版)
10.延安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
11.報考延安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生承諾書
研究生處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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