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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19〕6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4號)等相關文件要求,切實做好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將相關工作安排如下:
一、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由校長任組長的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學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疫情防控、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管理和協調,審批復試錄取方案和錄取名單;研究生復試錄取監督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復試過程各個環節的監督檢查工作。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研究生院,負責復試錄取具體工作。
學院成立由各學院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院復試工作的組織和管理。要明確工作小組成員組成和工作職責(含特殊情況處理)。各學院還須成立以學院黨委(黨總支)負責人為組長的復試監督小組,負責學院復試過程各個環節的監督檢查,并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事宜。工作小組成員實行回避制度。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和學院復試監督小組名單,須報學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學校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領導擔任組長,全面負責復試期間疫情防控工作的組織領導、應急處置。按照屬地教育行政部門的統一部署,與衛健、疾控、醫院、公安等部門(單位)建立協調聯動體系,實施聯防聯控,確保復試工作安全有序開展。
二、招生學科(領域)及規模
我校2020年計劃招收碩士研究生1852名,其中全日制學術學位665名,全日制專業學位886名,非全日制專業學位301名,具體招生學科、領域詳見《青島科技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以下簡稱“退役士兵計劃”)15名(已包含在全校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內)。
學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和《青島科技大學基于學科和培養質量的研究生招生指標分配辦法》,確定各學科(領域)招生人數。復試錄取過程中,學校可根據具體情況作適當調整。
三、復試
(一)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條件
1、學校執行《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學術學位類)》、《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專業學位類)》的A類考生分數線,部分專業由學院自行劃線。
2、報考“退役士兵計劃”的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為:
學科門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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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碼
|
總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經濟
|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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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
29
|
44
|
法學
|
03
|
195
|
28
|
42
|
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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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213
|
31
|
46
|
理學
|
07
|
173
|
24
|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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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學(非照顧)
|
08
|
158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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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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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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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80
|
25
|
76
|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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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207
|
29
|
44
|
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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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208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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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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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學(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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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
152
|
20
|
30
|
工商、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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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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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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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52
|
3、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參加復試的考生數不低于各學科(領域)招生計劃的120%。
4、一志愿上線生源充足的學科或專業,學院可自行劃定分數線,適當擴大差額復試的比例。同一專業的全日制與非全日制考生進入該專業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一致。以上信息均由學院提前公布,并報學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二)考生復試資格審核
對進入復試的考生,學院要對以下材料進行審查:
1、初試準考證;
2、身份證;
3、應屆本科畢業生:學生證;
4、往屆本科畢業生: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因畢業時間早而不能在線驗證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說明:報考MBA的本科畢業生,其本科畢業證書應在2017年9月1日前頒發,專科畢業證書應在2015年9月1日前頒發。
5、同等學力考生:專科畢業證或本科結業證或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生證明等。
6、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以畢業的考生:提供成績單。
7、《青島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入學思想道德考核表》,要求考生所在單位蓋章。
8、“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入伍批準書》(個人檔案中存放)和《退出現役證》。
以上材料需要通過網上提交,提交方式及要求另行通知。
(三)復試方式與內容
1、復試方式:網絡遠程復試。
2、復試內容及要求:
按照人才選拔標準要求,針對不同學科特點,科學確定復試內容。可以通過專業課考試、綜合面試、外語聽說能力測試等靈活多樣的方式突出對考生專業素質、實踐能力和創新潛質等方面的考核。既重視考生初試成績,也重視考生的一貫表現。復試總成績為100分(超過100分的折算為100分),考核方式主要為面試,復試成績=專業測試成績+面試成績+外語聽說能力測試成績,復試成績不合格(總分低于50分)不予錄取。
(1)復試內容
復試專業測試:滿分為40分,采用面試或視頻監控下的筆試方式,考試科目見招生專業目錄。面試采用隨機抽題,面試小組提問,考生回答的方式進行,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15分鐘,為保證測試的公平性,要求各學科專業擬定多套專業測試試題,且難易程度相近。如采用筆試方式,筆試時間不少于1小時。
專業綜合面試:滿分為40分,包括專業素養、專業綜合能力考核。每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15分鐘。
英語聽說能力測試:由各學院負責組織,主要測試考生實際應用英語進行交流的能力,時間一般不少于10分鐘。考生以抽簽方式確定應試題目,英語口語和聽力測試滿分為20分,直接計入復試成績。
各學院還可以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的全面考查。
(2)對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的考生,除上述考核外,必須加試(筆試)2門本科專業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科目不合格(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考試方式采取視頻監控下的筆試方式進行。
(3)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MBA)、會計碩士專業學位(MPAcc)和工程管理碩士專業學位在復試面試中需加試政治理論和考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總分20分,得分計入復試成績,時間一般不少于10分鐘。
(4)推薦免試生已在推薦階段進行復試,不再參加本次復試,但要按照《青島科技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接收辦法(試行)》要求對其進行考核。
3、復試時間及安排
各學科專業復試時間參閱當年發布的復試安排(各院系可根據具體情況在此時間段內進行安排)。各院系應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和對考生認真負責的態度,嚴格評分程序和評分標準,并提前在本院系公布復試的有關要求。
復試過程要求全程錄音錄像,并組織有關部門聯合開展復試現場全面巡查。復試音像材料要由復試小組長、研究生招生部門負責人、紀檢監察人員簽字密封后妥善保存于保密室備查。
4、關于復試程序的實施措施
各有關院系復試領導小組對所分管的院系全權負責,并及時通報有關情況,解決復試錄取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各院系根據專業方向和招生人數等實際情況,以學科或專業為單位成立相應復試小組。復試小組由五名以上責任心強、教學經驗豐富、學術水平高的副教授以上職稱的人員組成,凡屬考生直系親屬者,不得參與該考生的復試工作。不論采取何種形式進行復試,復試小組均須依據各院系復試細則的要求,擬定多套難度相當的試題組成試題庫,保證試題難度相對統一,制定詳細的評分標準,在復試中做好記錄,寫出評語。復試期間,應增強復試錄取工作透明度,堅決抵制不正之風,做到工作程序公開、錄取標準公開。
5、學院如采取其他考核形式(比如實驗、技能等方面的考核),要明確考核形式、內容、分值、合格線、成績的使用(是否計入總成績)等內容,應在學院復試工作方案中說明,并將上述內容報學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6、學院如在復試過程中有其他加分項目(如科研、獲獎等),須提前將加分要求、計算辦法在復試工作方案中說明,并將上述要求單獨提報學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經審核通過后進行公示。加分時,須經公示無異議后方可進行加分。
7、“退役士兵計劃”考生在復試中與報考專業考生同時復試,單獨計算復試成績。
8、復試工作應認真貫徹“公平公正、客觀準確”的原則,切實做到公正無私,不走過場,嚴格把好復試質量關。各院系要切實加強對復試工作的檢查和監督,凡違反招生紀律并造成嚴重后果者,將嚴肅查處。
(四)復試期間的疫情防控措施
1、嚴格人員防控措施。距離復試工作開始14天前完成工作人員選聘,選聘完成后,掌握工作人員身體情況、出行情況,每日做好自我健康監測和行蹤報告,并如實上報。期間盡量避免長途出行或到人員密集場所,確保工作前身體狀況良好。面試期間,學校配備專業醫務人員值班。復試期間不得到其他人員密集場所參加聚集活動。
2、做好場所清潔消毒。命題、面試、評卷等工作場所正式啟用前三天,每天進行一次徹底清潔消毒,包括室內空氣、地面、就餐場所、衛生間、門把手、開關等,具體操作標準參照《學校衛生清潔消毒手冊》執行。每天面試工作結束后,再進行一次集中消毒。工作場所啟用前一天,應提前開窗通風,不少于1個小時。
3、加強工作期間健康檢測。工作場所實行封閉管理,所有工作人員全程佩戴口罩。在入口處設置檢測點,核對身份,提醒工作人員佩戴口罩、有序排隊,相互間隔,依次開展體溫測量,發現體溫超過 37.3℃或出現發熱、乏力、干咳等可疑癥狀人員,立即啟動突發疫情應急處置。工作場所內,合理安排人員距離。學校設置臨時留觀點,由校醫對有異常情況的人員再次進行體溫檢測,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繼續觀察、返回恢復正常工作或啟動應急處置。
4、做好突發應急處置。若工作人員出現發熱、干咳、乏力等癥狀,應當立即上報相關單位負責人,轉移到臨時留觀點由駐點醫生進行緊急處理,視情況決定繼續觀察、返回恢復正常工作或啟動應急處置,按規定居家隔離或到定點醫院就醫,同時安排備用工作人員替換。
啟動應急處置后,按照聯防聯控機制,聯系120救護車轉運疑似病例或患病人員到指定醫療機構發熱門診進行診治。學校將送診及是否確診等情況第一時間按規定上報相關部門,并配合醫療疾控機構做好有關工作。
(五)思想政治考核
復試考核要堅持立德樹人,始終把立德樹人成效作為檢驗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根本標準,牢固樹立“考試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著力加強對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的考核,相關要求如下:
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②將誠信考核貫穿到整個復試錄取工作中,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
③對在職人員應注意考核其工作實績,對應屆畢業生應注意其在校期間表現與學習成績。
(六)體檢要求
體檢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進行審核,新生入校時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調劑
(一)基本要求
我校執行A類考生(一區)分數線,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計劃120%的學科(領域),可以在校內外合格生源中進行調劑復試。達到A類考生(一區)分數線且符合調劑要求的考生可以申請向我校相同或相近專業調劑。參加“退役士兵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不得低于我校劃定的“退役士兵計劃”分數線。
(二)調劑程序
調劑要求詳見《青島科技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調劑工作辦法》(附件)調劑程序嚴格按照教育部規定的網上(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以下簡稱“研招網”)的調劑程序執行。
五、錄取
(一)總成績核算方式
總成績=折合初試成績(百分制)×70%+復試成績(100分)×30%
其中:
1、折合初試成績=(初試成績總分/初試成績總分滿分)×100分。
2、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
(二)各專業采取一志愿考生、調劑考生分別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錄取。各專業學位類別中不同學習方式的考生,采取全日制、非全日制分別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錄取。同等條件下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初試成績排名較高的考生優先錄取。
(三)所有考生在復試期間必須參加心理測評,心理測評結果將作為重要的錄取參考,具體時間以復試安排為準。
(四)下列情況之一不予錄取:
1、不符合報考條件、替考等;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3、工商管理碩士(MBA)、會計碩士(MPAcc)和工程管理碩士政治理論考試成績低于10分的;
4、復試總成績低于50分的;
(五)所有考生均須通過研招網進行錄取,并以接受待錄取狀態作為錄取的基本依據。根據考生實際情況,在研招網的操作如下:
1、一志愿考生通過復試且擬錄取專業與報考專業相同的,學校將直接發送待錄取通知,考生可不必在研招網進行操作;
2、一志愿考生通過復試但擬錄取專業與報考專業不同的,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重新填報調劑志愿,并按要求進行確認,過期視為自動放棄;
3、調劑志愿的考生通過復試且擬錄取專業與調劑專業相同的,學校將在研招網進行待錄取操作,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重新填報調劑志愿,并按要求進行確認,過期視為自動放棄;
4、調劑志愿考生通過復試但擬錄取專業與調劑專業不同的,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重新填報調劑志愿,并按要求進行確認,過期視為自動放棄;
(六)所有擬錄取的考生名單將在復試結束后進行公示,至少10個工作日。
(七)所有考生在通過國家教育部錄取檢查后,才正式取得錄取資格。
(八)研究生新生入學體檢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錄取資格。
六、相關工作制度
(一)責任追究制度
嚴格遵守高校招生“十嚴禁”“30個不得”等工作禁令,嚴格審查考生復試錄取資格,建立健全過程透明、程序公正、管理規范、監督有效的錄取工作機制,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實行招生考試責任追究制度,對責任不落實和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同時對相關領導進行問責。
1、嚴格執行上級有關研究生招生考試違規處理規定,嚴肅研究生復試招生紀律,保證每個環節責任到人,并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度,切實維護廣大考生合法權益,堅決抵制不正之風。各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對本單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
2、復試監督小組將嚴肅查處違紀作弊的考生和工作人員,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有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行為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
(二)信息公開內容
信息公示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時間:復試開始前
學校將提前一周公布復試辦法、總體時間安排、申訴渠道等,至少提前1天公示復試名單。
各學院提前一周公示學院復試辦法、學院分專業的招生計劃、學院詳細的復試安排、考生進入相應專業的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針對一志愿上線生源相對充足的專業)、考生調劑要求(包括分數要求、工作程序、調劑復試辦法等)、申訴渠道等;
2、復試結束后應在第一時間公布:
學校公布:擬錄取名單(含一志愿、調劑、士兵計劃等)
學院公布:考生復試成績(含初試、復試各科目成績、復試總成績等)
七、其他
1、如初試與復試成績相差較大,我校有權對考生再次進行復核考試并決定是否予以錄取。
2、各學院調劑復試實施辦法均須經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才可對外發布。
3、復試、錄取舉報受理部門及電話:紀檢監察室,0532-88956976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0532-88958383,84022989
4、本辦法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青島科技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調劑工作辦法
為提高研究生生源質量,優化研究生生源結構,根據《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9〕6號)文件和省招考院要求,碩士研究生調劑工作堅持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現將2020年碩士研究生調劑工作辦法公布如下:
一、調劑信息發布
(一)學校將在“調劑服務系統”和單位網站公布調劑工作辦法,詳細說明接收考生調劑的時間、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調劑復試辦法、聯系咨詢電話等信息。
各招生學院還將在學院網站上公示考生調劑要求(包括分數要求、工作程序、調劑復試辦法等)。
(二)學校根據實際復試錄取情況,通過“調劑服務系統”及時、準確發布計劃余額信息,調劑工作結束后撤銷調劑信息。調劑系統每次開放的持續時間不少于12個小時,最長不超過36小時。
二、調劑的基本條件
(一)符合學校當年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和學院調劑要求。
(二)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三)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四)考生初試科目須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調劑時數學一、二、三和英語一、二可由高向低調劑,不可由低向高調劑;
(五)未考統考科目的考生不能調入設統考科目的專業,如初試科目中未設置數學的不能調入初試科目設有數學的專業,但經濟類聯考可以與數三互調。
(六)報考學術型和報考專業學位研究生之間的相互調劑。合格學術型考生可以調劑到專業學位,專業學位如果調入到學術型專業,統考科目必須完全相同,即初試科目為英語一的可以調入學術型專業,考英語二的考生不允許調入到設置英語一的學術型專業。
(七)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指體育學[0403]、藝術學[13]、工學照顧專業及工程碩士照顧專業,下同)的考生若調出照顧專業到其他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調出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八)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等專碩的考生可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7個專業;調入專業為工商管理等對考生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專業還需要考生滿足工作年限要求。
(九)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三、調劑原則
(一)經差額復試后淘汰的一志愿考生,在國家調劑政策允許范圍內,可結合考生意愿在我校相關、相近專業間進行調劑,在調入專業仍視為一志愿考生,原專業復試成績可認定為擬調劑專業的復試成績;
(二)一志愿上線生源充足的學科或專業的,雖未達到該專業學院制定的復試基本要求的一志愿考生,但符合上述第二款條件的,可結合考生意愿在我校相關、相近專業間進行調劑,在調入專業仍視為一志愿考生;
(三)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不作為遴選依據。
(四)不接收同等學力生源報考調劑。
(五)“大學生士兵計劃”調劑的考生除應達到學校制定的“報考“退役士兵計劃”的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外,還應符合上述第二款第三、四、五、六、八和九項的相關規定。
四、調劑程序
(一)所有調劑考生(包括校內調劑)必須通過“調劑系統”完成。
(二)調劑考生在收到復試通知后規定時間內回復,逾期不回復的視為放棄。
(三)接收調劑的考生應在學校安排的時間參加復試,不參加復試的視為放棄。
(四)調劑志愿的考生通過復試且擬錄取專業與調劑專業相同的,學校將在研招網進行待錄取操作,并按要求進行確認,過期視為自動放棄;
(五)調劑志愿考生通過復試但擬錄取專業與調劑專業不同的,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重新填報調劑志愿,并按要求進行確認,過期視為自動放棄。
五、監督和解釋
(一)調劑過程中如有疑問請即致電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咨詢;
(二)調劑復試、錄取舉報受理部門及電話:
紀檢監察室,0532-88956976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0532-88958383,84022989
(三)本辦法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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