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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組織管理
安全工程學院成立復試錄取工作小組,負責制定本單位復試工作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復試錄取工作組成員如下:
組長:高建村
副組長:龐磊
成員:呂鵬飛、宋冰雪、康健
秘書:楊凱、寧力
主要職責:組織制訂、實施本學院復試工作辦法,做好應急預案;組織復試試題命題工作,并做好保密要求;成立分學科(專業)復試小組,制定考生面試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遴選、培訓復試工作人員,組織召開復試培訓會;健全監督管理機制,嚴格執行招生廉潔自律制度,落實復試錄取工作每個環節責任,所有參與招生復試的工作人員需簽訂保密責任書;協調處理本學院復試工作中的爭議,必要時對考生進行再次復試。
二、復試資格、條件
1.第一志愿報考安全工程學院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工程類(0856 材料與化工)相關專業的復試分數線如下,達到以下分數線即可參加復試。
培養方向 |
總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化學品安全技術 |
264 |
37 |
56 |
工藝與設備爆炸安全技術 |
2.對于外校考生的調劑申請,安全工程學院接收安全、消防、防災減災、化工、化學、應化、材料、環境、機械、力學及其他相關相近專業的調劑生。調劑考生應滿足以下調劑政策要求:
(1)須符合調入學科(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學科(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且調入學科(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學科(專業)相同或相近。
(3)初試科目須與調入學科(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4)我校接收調劑生的原則是相同學科門類(類別)間的調劑。不同學科門類(類別)考生的調劑由學院提交調劑申請,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確認后,方可進行調劑。
(5)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學科(專業)的考生若調出照顧學科(專業)到其他學科(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學科(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學科(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學科(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調出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6)報考各類“國家專項計劃”,如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強軍計劃、援藏計劃等的考生不得調劑到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如調劑我校,需滿足A類國家線,以普通指標進行復試。
3.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進行調劑,否則無效。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初始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4.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三、復試資格審查
1.我校擬對復試考生進行“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和“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核驗考生信息,并結合人臉識別系統進行驗證。復試前,一志愿考生及調劑考生需在規定時間內通過“北京石油化工學院研招辦”公眾號(關注公眾號->進入公眾號->點擊“招生動態”菜單->點擊“復試及調劑申請”菜單項打開小程序注冊提交信息)提交以下電子版材料:
(1)應屆生:身份證原件(正反面)、準考證、學生證原件、在校歷年成績單原件(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本人簽字的《考生誠信承諾書》、政審表;
(2)往屆生:身份證原件(正反面)、準考證、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本人簽字的《考生誠信承諾書》、政審表;
(3)學歷(學籍)校驗有疑問的考生,需提供學歷(學籍)核驗證明;
(4)相關證明材料,包括學習能力、獲獎、科研成果等證明材料。
經審核通過的考生準予復試,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將不予復試。審核通過的調劑考生還需在研招網提交調劑申請并接收到復試短信通知,否則不予復試。
《準考證》遺失的考生可在研招網重新下載打印;成績單確因疫情無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成績查詢截圖,并提交本人簽名的說明,并在入學時將原件交由學院査驗;《考生誠信承諾書》在我校研究生處網站下載(網址http:/www.bipt.edu.cn/pub/graduate);政審表模板在網站下載,目前無法提供的可不提交,原件于入學報到前送(寄)至安全工程學院,地址:北京市大興區黃村鎮清源北路19號 寧力(收),郵編:102617,電話:18600339495。
考生的其他材料,如考生誠信承諾書、個人獲獎證書等,在小程序中“其他材料”處提交;已登記信息但資料不完善的考生請及時提交相關資料。
2.對于未按時提交材料的考生將及時電話溝通,因考生個人原因導致在復試前未收到所要求的核驗材料,取消其復試資格。
特別說明:
(1)對復試過程中存在問題,根據教育部《2020年全國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2)對于提交材料與實際情況不符或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學校將取消其復試錄取、入學資格或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3)入學后3個月內,招生單位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對所有考生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
四、復試方式和時間
1.復試采用網絡遠程面試的方式,采用騰訊會議系統,備選系統為釘釘會議、華為會議。復試過程遵循“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三隨機”機制。請考生關注我校研究生處網站公告,保持電話、郵件等通訊方式暢通。
2.根據復試工作安排,一志愿考生在5月15日進行,調劑的考生在5月20日后進行,具體時間見復試通知和網上公告。
五、復試程序和要求
1.遠程視頻復試程序
(1)考場及人員設置
學院將按照學校統一要求布置物理考場空間,并在騰訊會議系統建立在線考場。提前上傳考生名單,進行人員及系統設置。
(2)復試考生名單
學院將在復試前確定并公布復試小組考生名單。考生參加復試的順序由工作人員在復試現場抽簽隨機確定。
(3)考生身份核驗
考生根據系統提示進入候考區。復試小組將安排專人,通過電話等其他形式確保考生接收到進入候考區通知。復試小組工作人員將對考生音視頻及軟硬件設備是否正常進行測試,請考生出示身份證、準考證并進行人臉識別、人證識別,檢查考生考試環境。此過程須錄音錄像。
(4)復試過程
每名考生的復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考生根據系統提示進入考場后,開始復試。工作人員通知下一位考生進入候考區。
復試結束,將考生移除線上考場,通知下一位考生進入考場,并做好后續考生的候考準備。
(5)復試紀律和要求
在復試過程中,如考生有求助他人或檢索資料的嫌疑應予及時制止。如確有作弊行為且證據確鑿,將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予以認定并報研究生處復核。重大事件報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2.復試考生要求
對考生的相關要求,會通過學校網站及公眾號提前向考生公布。
(1)復試系統要求
考生參加復試須使用“雙機位”,建議使用筆記本電腦或臺式機電腦+外置攝像設備作為復試設備,采用手機作為復試場地監控設備。考生要提前熟悉演練騰訊會議、釘釘會議小程序和APP。
(2)復試過程要求
復試過程中,考生須保證獨處且所在空間相對安靜,保障設備電量和內存空間充足,連接優質網絡。如考生使用手機進行復試,務必徹底關閉手機通話、短信、微信、QQ、鬧鐘等各種可能中斷或影響考試的手機應用程序。因手機其他應用程序或撥入電話造成視頻復試中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考生使用電腦或手機進行視頻復試的過程中,視頻復試軟件要始終全屏顯示。攝像頭取景范圍不能過小,至少應可看到考生上半身及雙手圖像。考生不得截圖、攝錄、拍照、錄屏、錄音復試情況。
(3)復試通知
參加復試的考生均需要在我校的復試平臺登記。對一志愿考生,學院將向復試考生發送復試通知,同時須輔以短信或電話聯系。對未登記的考生及未能取得聯系的考生,學院將通過多種方式多次嘗試,適當調整該生復試時間,做好溝通記錄,并發布公告請考生盡快與復試學院取得聯系。若在復試前仍無法取得聯系,視為其放棄復試資格。
對于調劑生,考生本人需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確認,并在學院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確認復試”及擬錄取后的“待錄取”的確認,以便學院及時調整復試或擬錄取人選。對不符合復試條件的調劑考生,及時解鎖志愿。
六、復試內容
1.以綜合面試為主,重點考察學生靈活運用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
面試主要內容包括:
(1)外語能力
外語聽說能力考察,由學院結合專業知識在復試時進行。
(2)專業素質和能力
①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②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③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3)綜合素質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團結協作、心理健康等方面;②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③人文素養;④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2.在復試過程中,考生采取隨機抽取試題方式獲取考題。
3.安全工程學院復試參考書目如下所示:
復試科目 |
參考書 |
出版社、出版時間 |
作者 |
安全工程學綜合 |
安全系統工程(第2版) |
煤炭工業出版社,2014年 |
張景林 主編 |
安全學原理 |
煤炭工業出版社,2013年 |
林柏泉 主編 |
七、復試成績與錄取
1.復試成績比例與計算方法
(1)復試總分滿分為100分,其中外語聽說能力占10%、專業能力考核占80%、綜合素養占10%。
(2)加權總成績=[初試成績總分×1/5×70%]+[復試成績總分×30%]。
(3)對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須加試(筆試)至少2門不同于初試科目的本科主干課程。每門考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各為100分,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加試方式:在復試時,由學院組織在線筆試。
(4)加分原則和依據完全按照《教育部關于印發<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執行。符合照顧優惠條件的考生在復試時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2.錄取
(1)學院將按照統一標準,對復試合格者按加權總成績排序后,根據下達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成績并結合其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身心健康狀況等,由高到低確定擬錄取名單。
(2)復試總分不及格(<60)者不予錄取。
(3)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若有一門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政審不合格,或在入學報到截止日期前仍無法提供政審表原件的,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6)學院將利用網站對復試結果進行公示(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加權總成績等信息)。“擬錄取結果”將由我校研究生處通過研究生處網站統一公示。
八、聯系方式及監督電話
郵箱:ycyangk@bipt.edu.cn
安全工程學院:010-81292230,17710802862
研究生處:010-81292056
學校監督舉報電話:010-81292275
北京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專用監督電話:010-82837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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