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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4號)、《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19〕6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2號)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及學校的有關文件精神,綜合考慮當前疫情防控要求和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
一、復試工作原則
(一)堅持安全性、公平性原則。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要求,切實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員的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堅決維護復試的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堅持科學選拔原則。嚴格復試考核標準,堅持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確保招生質量,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三)堅持以考生為本,增強服務意識,精心開展咨詢指導,準確解讀政策內容,暢通考生聯系咨詢通道,及時為考生解疑釋惑。
(四)堅持統一組織實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錄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招專業執行相同的分數線。
二、復試組織機構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和領導全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審定學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對招生過程中的重大問題進行決策。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組織組、技術組、保障組、紀檢組、宣傳組、巡查組等六個工作組,分工合作,確保全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正常開展。
(二)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訂學院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組建學院遠程復試技術保障組、復試小組、思想政治面試小組和督查小組,全面開展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和廉政建設等工作,同時對各小組進行相應業務指導、培訓、監督和考核。
1.學院成立由分管網絡信息安全的院長和網絡管理員組成的學院遠程復試技術保障組,在學校技術組指導下開展工作,確保學院遠程復試網絡穩定。
2.學院按學科專業成立復試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組長一般由相關學位點負責人擔任,成員由指導教師代表組成,兼顧各二級學科或學科方向。復試小組成員應是公道正派、教學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且當年無親屬參加相關學科專業復試的人員。
復試小組在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開展具體復試工作,確定本學科(專業)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的內容、考核程序和考核標準等。每個平行復試小組配備一名秘書,負責記錄復試錄取全過程。
3.學院思想政治面試小組成員不少于2人,組長由下屬黨委書記或副書記擔任。
4.學院督查小組成員不少于3人,組長由二級學院紀委書記或紀檢委員擔任,在校紀檢組的領導下,全面督查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及相關程序的規范性。
三、調劑與復試工作
調劑、復試工作是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重要環節,是滿足考生多元志愿選擇,保障考生權益的重要渠道,更是體現教育公平,辦人民滿意教育的必然要求。
(一)調劑基本原則
1.第一志愿上線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數的專業,應接收調劑生;第一志愿上線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1.2倍的專業,一般不接受調劑生。
2.調劑考生的初試成績須達到或超過我校的復試分數線;調劑須符合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規定的相關專業的報考條件。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調入專業初試科目設有數學的,考生初試科目中一般須有數學,不考數學的專業調入考數學的專業在復試時需加試數學,加試科目的相關內容須在面試中體現。
4. 非全日制專業僅招收定向就業考生,報考全日制專業的考生可以調劑到非全日制專業,報考非全日制專業的也可以調劑到全日制專業。
5.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指體育學及體育碩士,工學照顧專業,下同)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A類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A類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體育學、體育碩士、工學照顧專業等相對應的照顧專業之間調劑按照顧專業內部調劑政策執行。
6.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7.第一志愿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8.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時,其初試成績須達到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A類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方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9.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10.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含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
(二)調劑工作要求
1.學院應根據“學院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中的各學科(專業)調劑辦法的有關規定開展調劑工作。
2.學院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內開放缺額信息時,須按招生章程和學院相關規定,將相關專業的調劑要求填入系統,提前公布開放、關閉調劑系統時間。
3.學院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得低于12個小時。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4.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最長不超過36小時,鎖定時間一到,學院若仍未有明確受理意見的,鎖定解除,考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愿。繼續開展調劑工作的學院,要確保至少每36小時更新一次相關調劑信息。
5.學院接收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全國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各加分項目考生、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除外),否則無效。
6.學院根據當年招生計劃數及一志愿上線情況,按“學院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擬定調劑生名單。調劑名單一旦公布,不可隨意更改、撤銷。
7.“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由學校統籌,根據該計劃的學校分數線,確定各專業調劑復試名單。學院若有調劑考生生源需及時與研究生院確認該計劃的缺額情況,沒有缺額的專業不予調劑。
(三)復試基本原則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基本原則如下: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符合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綜合考慮考生的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加強對考生大學階段學習成績、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工作業績以及相關技能等方面的考察。
3.學校實行差額復試,復試比例一般不低于1:1.2,各專業根據自身的特點確定復試比例。
4.同一專業學位類別(或領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執行相同的復試標準和分數線。
5.一般對一志愿考生與調劑考生進行分批復試,分開排序。
(四)復試資格審查
各學院在復試前須根據《2020年碩士復試資格審查相關要求》對考生提供的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考生學歷(學籍)信息核驗有問題的,學院應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研究生院對考生的復試資格進行抽查。資格審查內容:
1.核查考生的《寧波大學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并轉學院思想政治面試小組,作為對考生思想政治表現考核的必要依據之一。
2.核查考生的報考信息、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原件、學歷證書原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獲國外學歷學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報告。
3.核查考生的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工作業績以及相關技能等材料。
4.應屆本科畢業生交驗由高校教務部門頒發的經完整注冊后的學生證(畢業證書在入學時交驗)。
5.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同時需交戶籍(戶口)證明、定向就業意向書。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需為工作單位屬于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為準。
6.“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需要提供《入伍批準書》和服役部隊簽發的《退出現役證》。
7.享受加分政策且加分后能達到國家線的考生,須提供完整的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原件于錄取工作結束后返還考生。
8.報考類別為定向就業的考生須明確工作單位,復試前提交定向就業單位出具的意向書。
9.在讀有研究生學籍的考生在參加復試前,必須聯系所在院校研究生學籍管理部門在“學信網”上注銷研究生學籍,否則不能參加復試。通過學籍審核的依據是:學籍學歷審核下載數據中不再提示為“在校研究生”。
10.復試時考生須與學校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確保誠信復試。若發現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真實或違反遠程復試相關紀律要求,將取消該考生的復試資格或錄取資格,如其已取得入學資格或學籍,將按照《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第十四條規定,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五)復試內容與形式
1.根據疫情防控要求,所有專業均采用網絡遠程復試。
2.筆試原則上采用面試的形式。
3.復試包括英語口語及聽力測試、專業面試和思政面試(詳見思想政治素質與品德考核章節),重點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及創新意識;專業學位考生應側重對其專業知識應用水平、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必要時可對考生進行心理測試。
4.通過對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等補充材料的審核,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
5.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其中外語口語及聽力測試不少于5分鐘。
6.加試科目需單獨計分,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面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復試時間應適當延長。
7.如果同一專業復試人數較多,可采取平行分組復試,分組名單隨機確定。
8.相關加分政策:
(1)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2)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 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試(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3)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上述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加分項目”考生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需經研究生院審核。
9.根據教育部要求,復試體檢安排在擬錄取之后。復試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為了保障考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復試體檢統一安排在報到入學時,非全日制考生可提供工作單位所在地二級甲等醫院入學前一個月內的體檢報告。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中弄虛作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六)復試工作具體要求
1.在復試前各學院做好推免生的確認工作。
2.根據“學院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要求,學院結合專業招生計劃數確定復試名單,經研究生院復核后發送復試通知。
3.復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復試各項成績評定、計算應根據學校統一劃定的標準執行。
4.對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各學院可自主確定是否加試。
四、思想政治素質與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學院必須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當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三)學院要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對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進行認真核查,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凡有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情節嚴重受到停考處罰,在處罰結束后繼續報名參加研究生招生考試的,由學院決定是否予以錄取并報學校批準。
(四)學院思想政治面試小組成員通過與考生面談,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
(五)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學院應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五、錄取工作
(一)錄取工作基本原則
1.堅持公平競爭、科學選拔原則;堅持德智體等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的原則;堅持充分尊重考生志愿的原則;堅持以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加權計分后的綜合成績作為入學考核標準的原則。
2.擬錄取的碩士研究生按其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各學院要在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嚴格按照招生計劃錄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之間招生計劃不得調整使用。
3.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錄取工作具體要求
在德、智、體諸方面全面衡量的前提下,根據專業錄取條件和考生志愿,對考生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綜合考查、加權計分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應分開排序,先錄取一志愿考生,再錄取調劑志愿考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應分開排序。
若出現多名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照復試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1.同等學力加試、思想政治考核中,若出現其中一項不合格者,不予錄取;若出現復試成績低于60分(滿分為100分)者,不予錄取。
2.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僅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報考定向就業類別的考生在擬錄取前必須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書。
3.嚴把資格審查關,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得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不得將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列入擬錄取名單進行公示和上報。
六、信息公開公示
1.公布招生計劃。復試正式啟動前,各學院應在本學院網站公布分專業招生計劃,一經公布,不得隨意修改,嚴格執行計劃。
2.公布復試錄取辦法。學院的“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在復試前,須經研究生院審核后方可公布。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復試錄取辦法一律無效。
3.公布復試考生名單。學院要在本學院網站公布進入復試考生的姓名、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
4.公示復試結果。各學院在學院網站上公布各專業復試結果,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等的考生相關情況,在公布考生名單時應該進行說明。
5.公開錄取信息。擬錄取名單由學校統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 個工作日。公示期間,研究生院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信息平臺(以下簡稱“研招信息公開平臺”)上將擬錄取名單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進行政策審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備案。最終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注冊均以“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備案信息為準。未經招生單位公示及“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備案的考生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
6.公開咨詢及申訴渠道。學院要在本學院網站公布咨詢及申訴渠道(含學院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和通訊地址等),并保證相關渠道暢通。對考生反映的問題及時核查處理,切實保障考生合法權益。
7.學院對其他按規定應予以公開的招生錄取信息也要及時主動公開。
七、咨詢及申訴渠道
咨詢熱線開放時間從5月9日開始,上午8:30-11:20,下午13:20-16:30(僅工作日開通)
咨詢電話:0574-87609165
申訴電話:0574-87600226
申訴郵箱:yanzhao@nbu.edu.cn
通迅地址:寧波市江北區風華路818 號寧波大學研究生院研招辦
郵編:315211
九、未盡事宜和要求,嚴格按照上級部門和學校有關文件執行。
各招生學院聯系方式:點擊進入
附件:碩士研究生復試各項成績(等級)、加權系數標準
寧波大學研究生院
2020年5月5日
附件:
碩士研究生復試各項成績(等級)、加權系數標準(除外國語學院)
成績類別
|
滿分
|
加權系數
|
備注
|
|
1
|
初試
|
500/300
|
0.7
|
將初試總分折算成百分制
|
2
|
專業面試
|
100
|
0.2
|
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
3
|
外語口語及聽力測試
|
100
|
0.1
|
|
4
|
加試考核
|
100
|
/
|
同等學力考生,單科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
5
|
思想政治面試
|
合格
|
/
|
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
注:1.復試成績=專業面試成績×2/3+外語口語及聽力測試成績×1/3
2. 初試滿分為500各專業的綜合成績=(初試成績/5)×0.7 + 復試成績×0.3
初試滿分為300各專業的綜合成績=(初試成績/3)×0.7 + 復試成績×0.3
3.復試成績和綜合成績計算至小數點后2位。
外語學院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復試各項成績(等級)、加權系數標準
成績類別
|
滿分
|
加權系數
|
備注
|
|
1
|
初試
|
500
|
0.7
|
將初試總分折算成百分制
|
2
|
專業面試
|
100
|
0.25
|
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
3
|
外語口語及聽力測試
|
100
|
0.05
|
|
4
|
加試考核
|
100
|
/
|
同等學力考生,單科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
5
|
思想政治面試
|
合格
|
/
|
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
注:1.復試成績=專業面試成績×5/6+外語口語及聽力測試成績×1/6
2.綜合成績=(初試成績/5)×0.7 + 復試成績×0.3
3.復試成績和綜合成績計算至小數點后2位。
外語學院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復試各項成績(等級)、加權系數標準
成績類別
|
滿分
|
加權系數
|
備注
|
|
1
|
初試
|
500
|
0.7
|
將初試總分折算成百分制
|
2
|
專業面試
|
100
|
0.3
|
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
3
|
加試考核
|
100
|
/
|
同等學力考生,單科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
4
|
思想政治面試
|
合格
|
/
|
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
注:1.復試成績=專業面試成績
2.綜合成績=(初試成績/5)×0.7+ 復試成績×0.3
3.復試成績和綜合成績計算至小數點后2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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