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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化工學院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實施細則及安排
根據蘭州大學《關于做好2020年蘭州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為做好我院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經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對我院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公布如下:
一、復試對象
2020年復試人員為第一志愿報考化學化工學院且滿足蘭州大學公布的碩士復試分數線的考生和申請第二志愿調劑化學化工學院且已經通過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同意參加復試的考生。分專業招生計劃將在復試前公布。
二、復試形式
復試形式采取網絡遠程復試。復試包括專業綜合知識口試、外語聽說測試、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復試時間每人不少于20分鐘。
三、調劑原則
考生初試成績必須同時滿足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B類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和“蘭州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分數線”中對其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和擬調入專業對應學科門類的復試基本分數要求。
四、復試安排
(一)復試時間
本次復試時間為5月10-11日。5月6-7日安裝釘釘軟件,并按要求時間配合完成網絡遠程復試軟件測試(操作流程詳見附件3)。5月9日所有復試考生進行復試模擬預演。考生一般需要雙機位模式參加復試,即需要兩部帶攝像頭的設備,手機或電腦均可。一臺設備從正面拍攝,另一臺設備從考生側后方拍攝。請考生提前按院系要求做好準備配合測試,如有困難,及時向院系反映,做好溝通。
(二)資格審查
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準考證》、《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供《學生證》,畢業證入學時查驗)、《誠信復試承諾書》、《復試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情況表》、《本科三年成績單》、考生自述(包括英語水平、攻讀研究生期間計劃)。
2. “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還須提供本人《入伍批準書》《退出現役證》。
3.有正式工作單位的在職考生,在材料提交時還須提供其在職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并注明是否在職培養。
4.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還須遞交定向地區或工作單位同意定向培養書面證明。對少數民族應屆本科畢業考生,由同意定向培養考生的少數民族自治地方縣級以上人事部門出具;對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單位人事部門出具。
5.被列為“國防生”計劃的考生,還須出具駐推薦學校后備軍官選拔培訓工作辦公室同意報考書面證明。
6.對同等學力考生,還須提供其報考專業對同等學力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書面證明。
7.享受照顧政策(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第一志愿報考我校法律(法學)、法律(非法學)專業,且本科畢業4年(同等學力考生畢業6年)及以上)的考生,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8.已經在蘭州新區、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白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簡稱蘭州“四區”)工作的在職人員,以及志愿去蘭州“四區”工作的應屆本科生,在復試時提供蘭州“四區”管委會和具體工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工作身份證明。
9.根據教育部人事司關于轉發《進一步落實關心關愛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相關人士激勵措施的工作指南》(教人司〔2020〕41號)的通知精神,2020年我校將對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考生(援鄂、獲市級以上表彰、參與定點醫院防疫工作)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考生在復試時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0.考生自愿提供其他證明考生研究潛能的材料,如考生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以及攻讀碩士學位階段的研究計劃等補充材料。
以上材料只需提供電子版,以“調劑專業—姓名—準考證號”命名,于5月9日前將電子版材料發送至指定郵箱。
有機化學、藥物化學生物學專業發送至:sklaoc@lzu.edu.cn(關老師)
無機化學專業發送至:boxb@lzu.edu.cn(潘老師)
分析化學、化學信息學專業發送至:wangweichem@lzu.edu.cn(王老師)
物理化學專業發送至:gaoh@lzu.edu.cn(高老師)
高分子化學與物理專業發送至:bywang@lzu.edu.cn(王老師)
應用化學專業發送至:dongchx@lzu.edu.cn(董老師)
化學工藝、工業催化專業發送至:longyu@lzu.edu.cn(龍老師)
材料與化工專業學位發送至:longyu@lzu.edu.cn(龍老師)、
dongchx@lzu.edu.cn(董老師)
不論是否錄取,所交材料一律不予退還。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對不符合規定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視為資格審查不通過,取消復試資格。
(三)復試費用:考生必須在參加復試前通過支付寶或微信掃碼繳費,費用標準為50元。繳費后因各種原因未參加復試者,已支付的復試費不退。已經繳納復試費的考生,參加院內調劑復試不再重復收費(網絡繳費二維碼詳見附件4)。
(四)體檢:體檢統一在新生入學報到時,在我校校醫院進行。體檢不符合國家入學體檢要求的且復檢仍不合格的考生將被取消入學資格。
(五)復試成績公布:5月12日,在化學化工學院網站進行公示。
(六)確定擬錄取名單:各專業根據最終成績排名以及招生計劃,確定本專業招生擬錄取名單。
(七)確定導師:擬錄取考生可通過電子郵件、電話等方式與導師溝通,通過相互選擇的方式確定導師,也可在開學后與導師見面溝通后確認導師。要求每一位考生必須且只能確認一名導師。
五、成績計算
專業綜合知識口試成績、外語聽力口語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記分
復試成績=專業綜合知識口試成績80% +外語聽力口語成績20%
最終成績=初試總分折合百分制成績×60%+復試成績×40%
各項成績換算為百分制記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
專業綜合知識口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最終成績不合格不予錄取。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加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對擬錄取的考生入學后3個月內,招生學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如有違紀行為,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六、復試過程中違紀處理辦法
復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其所在單位,由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修正案(九)》的規定,在國家規定的考試中,組織考生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在《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明確: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組織考試作弊,屬于情節嚴重。
七、獎學金在入學以后統一評定。
八、申訴渠道
學院申訴電話:0931-8915285
學院申訴郵箱:hxdwb@lzu.edu.cn
學校申訴電話:0931-8912440
學校申訴郵箱:yzb@lzu.edu.cn
九、其他未盡事宜,按照蘭州大學相關文件執行。
聯系方式:0931-8915285 傳真:0931-8912582
聯系人:杜老師
電子郵箱:duxx@lzu.edu.cn
附件:
1.化學化工學院2020年碩士研究生第一志愿復試考生名單.xls
2.2020年部分學院調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分數線
3.化學化工學院網絡復試平臺考生操作指南.docx
4.網絡繳費二維碼.jpg
5.誠信復試承諾書.docx
6.復試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情況表.doc
化學化工學院
2020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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