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專業
我校2014年招生專業目錄中公布的各專業(公共管理碩士、教育碩士中教育管理專業和美術學院各專業除外)均可接收推薦免試生。
二、申請條件
1、推免生所在學校必須是教育部規定的具有當年推薦資格的高校,原則上應是全國或省部級重點大學,或者申請者所就讀院系的教學科研水平在國內高校中處于先進行列;
2、取得所在學校2014年推薦免試資格;
3、本科期間學習成績優秀,綜合排名在本專業同年級學生數的前15%(本科階段有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或有科研成果、或在全國重大競賽中獲獎者,將予以優先考慮);
4、外國語程度達到本科畢業授予學士學位成績要求;
5、誠實守信,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大學期間未受過記過及以上處分;
6、須在畢業時獲得學士學位。
三、網上報名
考生可登陸我校接收推免生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申請(網址:http://http://yjsjw.cnu.edu.cn/kswsbm.jsp),填寫申請材料后確認報名信息,然后進行網上繳納復試費并按要求參加相關院系組織的復試。
按照京發改[2008]1974號文件規定,所有參加復試的推免生,每人交納復試費100元。
四、申請材料
1、《首都師范大學招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審批表》(以下簡稱《審批表》附件1)(請正反面打印)2份;
2、《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記表》(請向推薦學校索取)(以下簡稱《推免生登記表》,《推免生登記表》要由申請人所在院系、學校填寫推薦意見并蓋公章;《推免生登記表》封面要經推薦學校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蓋章,否則無效;
3、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的成績單1份;
4、外語考試證書或成績單、各類獲獎證書復印件各1份。
五、審批程序
(一)初審
1、各院系負責接收推免生的申請材料,組織專家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者及時發出復試通知,組織所有符合條件并繳納復試費的推免生進行復試。
2、各院系將復試合格的申請人《審批表》簽署擬接收意見,并為擬接收考生開具接收函。
3、各院系將本單位擬接收推免生《推免生登記表》收齊后送研招辦簽署意見并寄送給申請人。
4、申請人收到我校研招辦簽署意見的《推免生登記表》后,須盡快向推薦學校獲取報考校驗碼,于教育部規定網上報名時間內(2013年10月31日之前)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網址:http://yz.chsi.cn),按照網報公告要求提交個人報名信息(考試方式選擇“推薦免試”),交納報名費,并于教育部規定現場確認時間內到報名點現場確認信息、采集照片(報名點的選擇以網報公告為準)。未參加網上報名、交納報考費、現場信息確認、現場攝像的,視為自動放棄推免資格。
注:按教育部規定,已被接收的推薦免試生不得再參加統考。獲準接收的推免生如同時報考統考生(以現場確認的信息為準),視為自愿選擇參加全國碩士統考,取消其推薦免試資格。
5、被接收的推免生須在現場確認信息、采集照片后10日內將本人《推免生登記表》寄到相關院系,各院系匯總后交至研招辦。
注:校內推免生必須參加院系組織的推免生復試,可以單獨組織,也可與校外推免生同時進行。
(二)復審
入學時我校還將進行錄取資格復審。復審中如發現申請人有下列問題之一者,則取消申請人的入學資格。
1、畢業時未能獲得學士學位證書;
2、申請材料存在偽造現象或者申請人故意隱瞞了有可能影響其錄取的信息;
3、患有嚴重生理或精神疾病、不能堅持學習,或患有嚴重傳染性疾病有可能影響到他人健康。
六、日程安排
9月10日-10月20日各院系接收申請材料;對擬接收的推免生組織復試,將復試合格的申請人《審批表》簽署擬接收意見,并為擬接收考生開具接收函。
10月20日-10月31日 推薦生進行網上報名
11月10日-11月14日推薦生進行現場確認
11月14日—11月24日推免生將《推免生登記表》寄到相關院系,各院系匯總后交研招辦
七、本辦法如有變化以研招辦解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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