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教育廳相關文件及《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河財政文【2018】18號)精神,現制定《民商經濟法學院推薦2021屆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實施辦法》。
一、推薦原則
推免生工作做到公開、公正、公平,嚴格按照規定的工作程序進行。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選拔和寧缺毋濫的原則。在對學生平時思想政治表現、綜合素質、學習和科研能力綜合測評基礎上,突出對學生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查。
二、組織機構
(一)推免生遴選工作組
組長:陳曉景
副組長:時從庚張良
成員:李志強王長華李培才馬明華王莉魏麗麗
(二)推免生遴選監督工作組
組長:杜浩陽
成員:向賢敏李嵩譽
三、推薦條件
學生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由本人向學院提交申請,并提交相應證明材料:
(一)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含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獨立學院學生)。
(二)思想道德表現優秀,具有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而奮斗的信念和信心、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能自覺遵守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紀守法,積極向上,示范作用明顯,得到師生公認。
(三)勤奮學習,刻苦鉆研,成績優秀,在校期間所學課程平均學分績點在本專業(方向)排名進入前20%。非外語專業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達到425分及以上(或其他語種通過全國四級考試),或雅思成績5.5分以上,或托福成績80分以上,外語類專業學生應通過外語專業四級考試。
(四)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傾向。
(五)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
(六)品行優良,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七)對具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或在全國性競賽活動中獲獎者,由三名以上本校本專業教授聯名推薦,經學校遴選領導小組嚴格審查,可不受綜合排名限制,但學生的有關說明材料和教授的推薦信要進行公示。
(八)同等條件下,獲得獎勵和創新實踐活動成果突出者優先。
四、推薦辦法
學院對符合上述規定條件的申請學生,按以下綜合評定辦法予以推薦排名。Z(綜合成績)=X(學習成績)+S(素質成績)+M(面試成績)其中:學習成績占90%,素質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
(一)學習成績(X)是指學生的前三年(五年制為前四年)所有課程歷年加權平均成績(百分制)。各課程成績的計算均按首次考核的成績確定,具體由學院教學辦負責審定提供。
(二)素質成績(S)是指學生前三年素質拓展成績平均分(百分制),由學院團總支負責審定提供。
(三)面試成績(M)是指通過面試考核學生的外語能力和科研潛質取得的成績。學院組織面試,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組對申請學生進行面試評分。
五、推薦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9月1日前,將《民商經濟法學院2021屆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報教務處備案,并在學院網站進行公布。
(二)9月3日,學院教學辦提供2021屆學生(不含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前三年在校期間所學課程平均學分績點在本專業排名進入前20%的學生名單及這些學生的平均學分績點,按照績點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名。將各專業平均績點前20%的學生名單、成績排名和相關表格公布于學院網站。
(三)9月4日12點前符合推免條件的報名的學生,將《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申請表》,以及相應證明材料(各種獲獎證書、英語四六級、雅思或托福成績單原件和復印件)、成績單交到學院教學辦(教職工活動中心204,電話0371-86157760)。學院教學辦負責審核學生提交的材料,嚴格對照推薦條件進行資格審核。
(四)9月4日前學院團總支(教職工活動中心207,電話0371-86157761)提供符合申請條件的2021屆學生(不含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前三年在校期間素質拓展成績平均分。
(五)學院工作組擇日進行面試,評定出面試成績(面試時間、地點、內容及評分標準另行通知)。
(六)教學辦根據學習成績、素質成績、面試成績統計出綜合成績并進行排序,提交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組審核。
(七)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組依據申請人綜合成績排名,根據學校下達的推免名額,等額確定擬推薦名單并在學院公示欄和學院網站公示。
(八)9月7日向教務處報送擬推薦名單及相關材料。
六、后期管理
獲得推免生資格的學生在畢業前的最后一學年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其推免生資格:
(一)在申請推免生過程中發現或被舉報證明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二)違反校紀校規,受到學校紀律處分的;
(三)最后一學年有必修課成績不及格的;
(四)畢業實習和畢業設計(論文)或其他實踐環節考核成績未取得合格成績者;
(五)在畢業時未獲得畢業證書或學士學位證書的。
七、監督和申訴
(一)學院成立推免生遴選監督工作組,負責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的監督工作,負責受理申訴、舉報和查處。監督工作內容:
1、參加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會議;
2、對我院開展推免工作的程序、內容進行全程監督,監督其是否按照《民商經濟法學院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辦法》認真實施;
3、對推免工作中的公示方式、公示范圍、公示時間進行監督;
4、負責公布舉報電話、郵箱,接收、反饋公示期間的舉報,處理學生的申訴;
5、對我院推免生后期管理工作進行監督。
(二)學生對推免遴選過程及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學校監督領導小組和學院監督工作組提出申訴,申訴程序按照《河南財經政法大學學生申訴處理辦法》執行。
(三)監督電話及監督郵箱。監督電話:0371-86157735;監督郵箱:duhaoyang2008@163.com。
(四)對于違規操作、弄虛作假或工作失職者,學院將追究責任,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將上報學校紀委處理。
八、本辦法由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組負責解釋。
民商經濟法學院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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