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為進一步規范推免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則
1.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科學選拔,確保生源質量。
2.堅持全面考察,突出重點的科學選拔制度。
在對考生德智體等綜合素質考察的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方面的考核。
3.堅持制度健全、程序公正、信息公開。
二、組織管理
1.學校成立由校領導牽頭、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整個推免資格審查、復試和錄取工作。
2.各學院成立推免復試工作小組,負責根據教育部和學校有關招生工作規定制定本單位具體的推免生復試細則,并組織進行復試工作。工作小組由不少于5位副教授以上職稱的人員組成,組長由學院院長擔任,并設保密員一名。
3.各學院根據本單位報考情況自行組織復試考核工作。包括:制定復試工作細則、遴選培訓工作人員和命題教師、命制復試試題、復試成績的統計、思想政治考核等相關工作。復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留存,復試所有材料留存備查。
4.研究生學院負責指導、協調、統籌全校碩士研究生招生的復試與錄取工作。
三、復試的內容及要求
各學院可根據學科(專業)特點確定考核內容。一般應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外語測試
主要測試考生的外語聽、說能力。每名考生測試時長原則上為5-10分鐘,特殊專業可根據需要適當調整。
2、綜合面試
包括綜合素質與能力考核、專業能力測試或專業技能展示。綜合素質與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大學階段的學習情況、專業綜合能力、科學研究、社會實踐、創新能力以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方面的內容。具體由各學院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制定考查大綱。專業能力測試主要是通過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考查考生對該專業理論知識的掌握程度和綜合應用能力,以及運用專業知識進行理論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每名考生綜合面試的測試時間原則上為20-30分鐘,特殊專業可根據需要適當調整。
3.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考生需在正式錄取前向學校提供《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計入綜合成績。
四、復試成績計算及要求
1.復試成績為復試各項內容考核成績之和,復試成績實行百分制,滿分100分。其中:綜合面試總分70分,占復試成績的70%;外語測試30分,占復試成績的30%。特殊專業可根據需要適當調整。
2.復試總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申請、復試、接收程序
(一)預報名
10月12日前,擬申請渤海大學2021年度推免碩士生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包括本校和外校)請將《渤海大學2021年接收推免生誠信復試承諾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所在高校學生證、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外語水平證明、各類獲獎證書和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專利、公開發表的學術性論文、專著等)的清單和證明材料發至郵箱bhu1950@bhu.edu.cn。
(二)正式報名
1.10月12日起,獲得推免資格的申請者登陸“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填報專業志愿,及時查看復試通知和待錄取通知,并完成接受復試確認和接受待錄取環節。
2.我校將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中對申請者進行篩選,并通過系統向允許參加復試的申請者發送復試通知,申請者須在規定時間內回復是否同意參加復試,否則各學院可撤銷復試通知。
3.我校將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對復試合格擬錄取的考生發送待錄取通知,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確認待錄取,否則各學院可撤銷待錄取通知。
(三)復試
1.我校將對申請者進行審核,擇優選拔并通知部分申請者參加復試,復試合格方能錄取。
2.復試采取網絡遠程復試形式為主,具體復試時間、內容、流程等由各學院自定。
3.考生須按各學院要求提前做好復試環境、硬件設施和軟件系統準備,按時參加模擬演練和網絡遠程復試。
4.考生可申請跨學科攻讀研究生。是否接收跨學科考生以及跨學科考生的具體復試要求由各學院自定。
(四)接收
1.我校將在10月18日前完成全部推免生接收工作。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通過后,將在渤海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對全校擬錄取名單統一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且通過省級教育考試機構審核后,推免生正式獲得我校研究生接收錄取資格。
2.我校不再向接收的推免生發放紙質接收函,預計將于2021年6月發放錄取通知書。
3.已被我校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如因個人原因放棄錄取資格,我校不予出具任何證明和手續。
六、其他事項
1.以虛假信息或材料獲得我校推免復試或錄取資格者,無論何時,一經查實,即取消其推免復試或錄取資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已被我校確定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3.已被我校確定接收的推免生,如在后續的學習過程中發生學術不端行為或受到所在高校處分,或入學(新生報到之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均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4.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規定對學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檢查,不符合體檢要求者,將取消錄取資格,并報上級部門審批。
5.若2021年度國家出臺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將做相應調整,并及時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予以公布。 七、監督和復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渤海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復試過程進行領導。
2.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推免生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監督電話:0416-3400027。
3.實行信息公開制度。推免生復試分數等信息及時公布,公示日期為十天。
4.實行復議制度。接受推免考生和全社會的監督,對考生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復議,3日內給予考生答復。
5.申訴渠道:渤海大學
地址:遼寧省錦州市松山新區科技路19號
郵編:121013
郵箱:bhu1950@bhu.edu.cn
電話:0416-3400137
部門:渤海大學研究生學院
八、未盡事宜按教育部和遼寧省招考辦相關規定執行。 渤海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10月8日
渤海大學2021年接收推免生誠信復試承諾書.zip 思想品德考核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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