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青海師范大學研究生院獲悉,青海師范大學關于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辦法公布,內容如下:
青海師范大學關于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
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辦法
(2021年)
經教育部批準,我校已正式成為開展碩士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學校。為促進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健康發展,進一步提高招生工作質量,加大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力度,在本科生中樹立良好的學習風氣,促進本科教學質量的提高,根據《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教學[2006]14號)精神,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接收推免生工作是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是激勵高校在校學生勤奮學習、積極創新、全面發展的有效措施,是提高研究生選拔質量,培養拔尖創新人才的重要保證。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免試”,是指我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必經過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統一考試的初試,直接進入復試。
第三條 接收推免生工作是在學校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研究生院研招辦組織接收學院具體實施,各接收學院根據本辦法制定接收推免生實施細則。
第四條 接收推免生工作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選拔以及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堅持寧缺毋濫原則。
第五條 我校接收推免生人數,以國家下達給我校的計劃數為準。
第六條 接收推免生申請條件
1.申請人必須是具有推薦免試授權高校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并獲得所在院校推薦免試資格,占用其本科就讀學校的推薦免試指標,推薦手續完備,材料齊全;
2.應在推薦錄取入學當年9月1日前獲得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3.我校專業學位(非全日制)不接收推免生。
第七條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專業(領域)、人數請參閱青海師范大學當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專業目錄
第八條 推免生申請與選拔考核程序
1.考生填報專業志愿。獲得推免生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確定擬申請的專業后,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研招網)的“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填報專業志愿;
2.學校發出復試通知。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通過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向申請考生發出復試通知。考生接到復試通知后應盡快確認是否同意復試;
3.考生參加復試。同意參加本校復試的申請人,招生學院通知其復試的具體安排(具體時間以學院通知和安排為準)。
4.考生在擬錄取后須到我校指定的醫院體檢。
5.辦理擬錄取手續。復試及體檢合格者名單由學院上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后,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并確定擬錄取名單。擬錄取者在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按要求及時接收待錄取通知。
6.報省招生教育考試院審核并公示。
第九條 接收推免生復試報到時需交驗以下書面材料:
1.第二代身份證、學生證原件,交復印件(身份證復印正反面,學生證復印學生信息和注冊情況);
2.歷年在校學習成績單原件,并加蓋推薦院校教務處公章;
3.其他有關材料(如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單復印件,獲獎證書、本人代表性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原創性工作成果等)復印件。
第十條 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報名參加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統考,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第十一條 接收推免生工作是一項嚴肅而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各學院堅持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嚴格按照條件選拔。嚴禁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被接收資格,對參與舞弊行為的當事人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或處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 接收推免生工作中學生的申訴,納入校內申訴渠道。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來源未注明“中國考研網”的資訊、文章等均為轉載,本網站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涉及版權問題,請聯系本站管理員予以更改或刪除。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站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來源注明“中國考研網”的文章,若需轉載請聯系管理員獲得相應許可。
聯系方式:chinakaoyankefu@163.com
掃碼關注了解考研最新消息
網站介紹 關于我們 聯系方式 友情鏈接 廣告業務 幫助信息
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1201824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