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則
接收推免生工作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擇優選拔。
二、申請條件
1.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現,遵紀守法,在校期間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身心健康。
2.經教育部批準具有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的高校2014屆普教本科畢業生,并獲得所在學校當年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資格的優秀本科畢業生(不含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獨立學院學生;跨專業推薦生所學專業必須與我校接收專業相近或相關,并有利于我校學科發展)。
三、接收專業及優惠政策
除工商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外,我校其他碩士招生學科專業均可接收推免生。
所有被我校接收的校內外推免生按國家有規定執行,并均發放生活費,獲得科研經費資助,參評各種獎學金及助學金。
四、申請者須提供的材料
符合條件的推免生,請于2013年9月30日前向我校研究生處招生辦提出申請,并提交如下材料:
1、所在學校教務處或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出具的碩士研究生推薦免試資格證明。
2、《南華大學2014年接收校外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附件1)二份。
3、歷年在校學習成績單一份,并加蓋本科所在學校教務處公章。
4、國家大學英語四級或六級考試合格證書或成績單、計算機過級證書復印件各一份。
5、學術科研成果及各類獲獎證書復印件。
6、個人陳述一份(用大約2000字介紹申請人思想政治表現情況、本科專業專業背景、學習情況、在校期間參加社團組織或社會活動情況、對本學科專業領域的了解和認識)。
五、工作流程
1.申請人到南華大學研究生處招生信息網頁(http://usc.edu.cn/yjs/)查閱研究生招生說明及專業目錄,在網上填寫基本信息后下載打印《南華大學2014年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并于2013年9月25日以前將填好的全部申請材料寄(或送)到南華大學研究生處招生辦,過期不再受理申請。
2.我校會同各相關招生學院(或醫院)對申請人材料評審后,由各招生學院(或醫院)于2013年9月30日前通知初審合格的申請人來我校進行復試(時間為10月初,具體時間以學院的通知為準),擇優錄取。
3.我校對通過復試并同意接收的申請人發接收函;取得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資格的學生須到原所在學校領取省(市級)高校招生辦公室核發的報名校驗碼,憑校驗碼于10月26日-31日進行網上報名后,并到所在學校的報名點辦理正式報名手續(一般為11月10日至14日),未辦理正式報名手續者不能被錄取;此外,根據教育部的有關文件精神,被接收為推薦免試生者,不得報名參加全國統考。
4.如申請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實,一經發現即取消申請人免試資格。
5.被接收的推薦免試生,大學階段第四學年的政治表現和學業成績不符合推薦條件者,取消推薦免試生資格。
六、南華大學研究生招生辦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湖南省衡陽市常勝西路28號南華大學研究生處招生辦公室;
郵編:421001;
咨詢電話:0734-8282310
傳真:0731-8282694
附件1: 《南華大學2014年接收校外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
備注:
1、此表一式兩份,雙面打印。
2、提交第1至6學期(四年制)或1至8學期(五年制)成績單、英語等級、計算機過級證書,有關科研成果與獎勵證明的復印件,學院做好原件與復印件的審核工作。
3、攻讀學校、專業代碼及名稱應以該學校所發布的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代碼及名稱為準,不要隨意亂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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