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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印發的《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文件要求,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復試組織工作,規范開展調劑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選拔質量、全力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穩有序,現就有關工作制定如下碩士研究生復試辦法:
一、復試工作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2.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3.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美勞等各方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堅持客觀評價。專業綜合能力應可量化,也應有較明確的等次結果。
5.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二、復試形式
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減少考生人員流動和聚集,結合我校各學科和專業的實際情況,我校將全部采用遠程復試形式。
三、復試工作的組織
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本校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統籌工作。
2.研究生院負責組織開展與復試相關的各項工作。
3.學校研究生培養單位負責制定院(系)復試工作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
4.復試小組在學校和院(系)指導下,按照學校制定的復試小組基本規范,具體實施面試、實踐能力等考核,確定具體考核內容、評分標準、考核程序。
復試小組的組成及要求:各院(系)根據各學科、專業實際情況,成立若干復試小組,每個小組由一般不少于5名教師組成。復試小組設組長1名,組長一般應由教授或副教授擔任,對本組的復試工作負責。復試小組的組成人員應報學校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復試小組應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錄音錄像,并妥存備查。
每個復試組配備一名專職思政教育工作者,對考生思想政治態度、理想信念等方面進行考核。
每個復試組配備外語口語測試教師,負責考生外語聽說能力部分測試。
每個復試組配備助理和技術人員,負責考生系統軟件設備調試、錄音錄像、候場區考生審核等工作。
各學院要采用“雙機位”、“防縮屏”等技術手段提高防范作弊水平。
5.復試過程研究生院將派專人進行巡查監督,確保面試環節規范統一。面試過程要求全程錄音錄像,同時向考生開通監督電話,暢通考生聯系通道。
6.校保衛處、后勤保證處、資產管理處負責我校復試期間疫情防控等方面相關工作,包括復試場地的消毒、復試工作人員體溫檢測、防疫物資的儲備等。
7.校網絡安全和信息化辦公室負責復試期間網絡輿情的監控和處理,調試校園網絡,確保復試小組和在校學生的網絡暢通。
四、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含專業綜合能力、外語聽說能力、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三部分內容。其中專業綜合能力占80分,外語聽說能力占20分,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不做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1.專業綜合能力包括以下考察部分:
①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②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的掌握情況;
③利用所學知識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④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⑤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⑥本學科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志愿服務等)情況或實際工作中的表現;
⑦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
⑧人文素養、心理健康、表達能力、舉止及儀態等。
面試小組要將原定筆試內容融入面試環節進行考察。
2.外語聽說能力重點測試考生是否基本掌握外語工具,是否具備基本聽說能力,測試由面試小組組織實施。
3.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由專職思政教育工作者在面試環節進行考核,核查考生《天津財經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政審表》,并從政治態度、理想信念、社會責任、法制觀念等幾個方面對考生進行考核,當場給出是否合格評價。
4.報考審計、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旅游管理專業學位的考生在復試中需要增加思想政治理論考察,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五、復試規則
1.參加復試的范圍及比例
按初試上線情況分學科(專業)確定復試分數線,實行差額復試,一志愿合格生源充足的專業,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2.考生報名資格審查
考生在規定時間通過網絡上傳復試所需材料,含初試準考證、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生提供學生證)、學信網出具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紙質版學歷認證報告(應屆生提供《學籍在線認證報告》)、本科階段成績單(加蓋公章)、相關單位開具的政審表以及其他補充材料(通過大學英語六級考試的考生提供六級成績單,擁有獲獎證書、科研成果、專家推薦書的考生,可以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役部隊簽發的《退出現役證》。考生確保提供上傳的材料真實有效,并同時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及《研究生遠程復試考生設備及場地要求確認書》。
我校在復試前要對考生的復試資格進行嚴格審核,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各學院在面試階段要通過技術手段對考生身份進行認真審核,避免出現“替考”等弄虛作假行為。
2.復試繳費:考生網上繳納復試費90元。
3.成績計算
復試成績(100分)=專業綜合能力成績(80分)+外語聽說能力成績(20分)
初試成績滿分為500分:總成績=初試成績/5*70%+復試成績*30%
初試成績滿分為300分:總成績=初試成績/3*70%+復試成績*30%
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4.根據教育部文件規定,未按規定時間參加復試的考生視為棄權,不予錄取;復試成績低于60分為不合格考生,不予錄取。對經復試后未被錄取的考生,應及時通知考生本人。
5.對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者,以及在科研或相關實踐中表現突出者,經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可適當加分,計入復試成績,并由復試小組會議提交說明材料備查。
6.對符合復試要求的同等學力考生(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同等學力考生除外)復試時,加試兩門報考專業的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難易程度應嚴格按照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加試形式由學院自定,低于60分為不及格,加試科目不及格者不能錄取。
7.按照教育部規定,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試(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各招生單位應嚴格規范執行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統一規定的范圍和標準外,不得擅自擴大范圍、另設標準。招生單位應對加分項目考生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進行認真核實。
8.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階段暫不安排體檢,新生入學時由校醫院組織統一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按照國家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六、調劑
1.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專業,不再接收調劑考生。
2.我校將于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開通調劑系統,符合調劑條件的考生屆時可申請調劑,開通時間為14小時,考生志愿自動解鎖時間為自填報起20小時。因排名未能錄取原專業的一志愿考生,也須通過調劑系統申請調劑。調劑系統開放時間將于天津財經大學研究生院網站公布,第一次開放時間為3月22日0點0分。后期是否再次開放調劑系統,視第一批次調劑考生錄取情況待定。
3.達到我校報考專業復試分數線,因排名未能錄取原專業的一志愿考生,也須通過調劑系統申請調劑。
4.符合《天津財經大學 2021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報考條件。
5.初試成績單科和總分數均達到國家 A 類地區復試分數線。
6.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且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可授不同學科門類的專業,可跨門類在對應專業所屬一級學科范圍內進行調劑)。
7.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考生初試統考科目涵蓋調入專業所有統考科目的,視為相同)。全國統一命題科目中,英語一、英語二可視為相同;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數學(農)和經濟類綜合能力可視為相同;“農學”門類數學(農)和化學(農)可視為相同。
8.只接收外國語為英語的調劑考生。
9.非全日制專業只接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的調劑。
10.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11.英語語言文學只接收初試科目含二外日語或二外法語的調劑考生,日語語言文學專業只接收初試科目含二外英語的調劑考生。
12.滿足教育部相關文件關于調劑的其它要求。
13.復試后,同批次的調劑考生將按照總成績單獨排名,依次錄取。
七、錄取
1.研究生錄取應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和按需招生的原則。
2.參加復試的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分別排名。一志愿考生分學科、專業(方向)、學習方式按總成績進行排名,依次錄取;一志愿錄取后剩余統考計劃可錄取調劑考生,同一批次的調劑考生分學科、專業(方向)、學習方式按總成績進行排名,依次錄取。如總成績相同則同時錄取,如需增加指標,通過學校招生領導小組集體決策后進行調整。
3.根據教育部文件規定,未按規定時間參加復試的考生視為棄權,不予錄取。
4.復試成績低于60分為不合格考生,不予錄取。同等學力加試科目低于60分為不及格,不予錄取。
5.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6.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7.教育部將對擬錄取的考生進行錄檢,擬錄取考生通過錄檢后,才能正式錄取為碩士研究生,對于錄檢中存在問題的考生將取消錄取資格。
8.我校不接收破格復試錄取考生。
9.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10.非全日制原則上錄取在職定向考生,錄取類別為定向,擬錄取后將與考生及定向單位簽訂定向協議。
八、復試紀律和要求
1.復試小組成員應選擇能正確執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責任心強的教師擔任。本年度有直系親屬報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響公正的相關人員應回避復試及錄取的相關工作。
2.擬錄取的考生名單通過網站公示10個工作日,未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
3.要充分重視對研究生招生、復試人員的管理和培訓,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提高自我約束的自覺性,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風的干擾,營造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公開的環境。對違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響的招生人員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4.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院系應嚴格執行國家政策與學校相關規定,不得超越國家和學校招生政策的規定和權限自定招生辦法。
5.入學后三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學籍。
6.申訴部門:天津財經大學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網 址:http://yjsy.tjufe.edu.cn/
監督電話:022-88186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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