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
(一)資格
1.持有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的香港、澳門考生或持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臺灣考生。
2.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博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
3.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4.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二)報考類別
自費全日制碩士學位研究生、自費全日制博士學位研究生。
(三)學費
學術型碩士研究生三年共人民幣貳萬肆仟元(我校除工商管理(MBA)、翻譯碩士、漢語國際教育外,其余專業均為學術型碩士);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學費如下:翻譯碩士(英語筆譯)學制兩年半,學費共計人民幣伍萬元;翻譯碩士(英語口譯、法語口譯、俄語口譯)學制兩年半,學費共計人民幣捌萬元。漢語國際教育學制兩年,學費共計人民幣貳萬元;工商管理(MBA)學制及學費問題請咨詢我校MBA中心,電話:021-35373308,021-35373309,網址:http://mba.shisu.edu.cn;
博士研究生學制叁年,學費共計人民幣叁萬元。
(四)報名時間
2013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五)報考地點
1.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郵政編碼:100081
電話:(010)68945819,圖文傳真:(010)68945112
2.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地址:廣州市中山大道69號,郵政編碼:510631
電話:(020)38627813,圖文傳真:(020)38627826
3.京港學術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號聯合出版大廈14樓1404室
電話:(00852)28936355,圖文傳真:(00852)28345519
4.澳門
a.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地址: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14A-640號龍城大廈7樓
電話:(00853)28345403,圖文傳真:(00853)28701076
b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大學生中心
地址:澳門何蘭園68-B號華昌大廈地下B座
電話:(00853)28563533,圖文傳真:(00853)28563722
符合報考資格的考生可任選一報考地點,并在該報考地點安排的考場參加初試。
(六)報名手續
考生報名時應提交以下報名材料:
(1)身份證件副本;
(2)《香港、澳門、臺灣人士攻讀內地(祖國大陸)招生單位碩士/博士學位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3)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兩張;
(4)學士學位證書或碩士學位證書副本(應屆畢業生可于錄取前補交),持國(境)外教育機構學歷的,應到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5)大學本科或碩士階段成績單;
(6)教授推薦函兩封;
(7)體格檢查報告。
報考費由報考點根據有關規定確定并收取。
報考點不接受中介機構代理報名。
(七)填報志愿
考生只能填報一所招生單位的一個學科專業或一個專業學位類別(領域)。
二、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復試兩個階段。
(一)初試科目:報考碩士生的須應試一門外國語(或第二外語)及報考專業指定的兩門業務課(報考工商管理(MBA)的須應試外國語及管理類綜合能力);報考博士生的須應試一門外國語(或第二外語)及報考專業指定的兩門業務課。初試均為筆試。初試每科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
碩士生考生初試外國語(或第二外語)滿分為100分,兩門業務課滿分各為150分(工商管理(MBA)考生初試外國語滿分為100分,綜合能力考試滿分為200分);博士生考生初試科目滿分各為100分。
初試合格者,可參加我校舉行的復試,具體內容、方式屆時見我部復試通知。
(二)初試地點、時間
地點: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學安排。
廣州市: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安排。
香港:由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安排。
澳門:由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安排。
時間:2014年4月12日至13日,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初試成績由我校通知考生。
(三)復試地點、時間
地點:由我校確定,具體地點屆時請見復試通知。
時間:2014年5月10日之前,具體時間見復試通知。
三、錄取
我校將根據考生的報名資料、初試和復試成績及體檢結果等進行綜合評核,確定擬錄取名單。錄取標準原則上與內地(祖國大陸)考 生相同。錄取通知書于2014年6月中旬由我校寄發考生本人。
四、入學
被我校擬錄取的新生于2014年9月中旬前報到入學。具體時間由我校在“錄取通知書”中注明。新生報到時,由我校進行身體復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
新生應按時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書面向我校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五、學習年限
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生的學習年限為叁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學習年限為叁年。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學習年限為兩年至兩年半。
六、違規處理
對在報名、初試、復試、錄取中有違規或作弊行為的考生,有關部門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學籍、學歷、學位。
七、其他
請考生隨時關注我部網站(http://graduate.shisu.edu.cn/)獲取相關信息。
單位代碼:10271
單位名稱:上海外國語大學
詳細地址:上海市大連西路550號
郵編:200083
聯系部門:研究生部招生辦電話:021-35373072傳真:021-3537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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