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力度,我校根據教育部有關推免生工作管理辦法,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2014年我校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均面向校內、外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推免生選拔主要分為兩個步驟,推薦和接收。本校推免生的“推薦”工作由學校教務部負責,請本校應屆本科畢業生關注教務部公布的相關信息;“接收”工作由招生辦負責,請獲得推薦資格的學生關注深圳大學招生信息網公布的相關信息。
一、申請條件
校外推免生:
1.申請人必須是具有推薦免試授權高校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并獲得所在院校推薦免試資格,占用其本科就讀學校的推薦免試指標,推薦手續完備,材料齊全;
2.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不低于425分,外語類專業的專業外語等級考試成績為“合格”以上(包括“合格”);
3.2014年9月1日前本科畢業、獲得學士學位。
校內推免生:
1.已獲本校推薦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
2.2014年9月1日前本科畢業、獲得學士學位。
二、接收專業與人數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專業(領域)與人數請參閱《深圳大學2014年碩士招生專業目錄》。
推薦類型為“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的推免生可以選擇申請學術學位或專業學位研究生接收專業,推薦類型為“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推免生只能申請專業學位研究生接收類別(領域)。
三、申請辦法
1.確定申請的專業后,下載并填寫《深圳大學2014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考生可先將此表通過E-mail發送至相關學院郵箱,以供學院提前參考)。
2.提交以下書面材料:
①深圳大學2014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申請表》原件(須經所在院系和學校蓋章);
②歷年在校學習成績單原件,并加蓋推薦院校教務處公章;
③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單復印件;
④其他有關材料(如獲獎證書、本人代表性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原創性工作成果等)復印件。
申請人將以上全部申請材料(統一用A4紙)通過中國郵政特快專遞(EMS)寄至擬申請專業,截止日期為2013年9月25日(以郵戳為準,截止日期可以由接收學院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適當調整)。以上材料原件在復試時查驗。
四、復試與錄取
1.學院對申請人提供的材料初審后,于復試前在學院網站公布參加復試者名單,由學院通知初審合格的申請人到我校進行復試(復試時間暫定于9月下旬,具體時間以學院安排和通知為準),同一位推免生只能在一個專業參加復試。復試期間到我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體檢。復試及體檢合格者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經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后確定擬錄取名單。(復試詳細信息請于復試前在深圳大學招生信息網查閱《深圳大學2014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規定》。)
2.我校對確定擬錄取的申請人發放接收函。申請人須在10月31日前憑推薦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發放的校驗碼登錄研招網(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填寫報名信息,并與其他考生同期現場確認報名信息。
未辦理正式報名手續者不能被錄取。
3.接收推免生的工作(含復試和發放接收函)于2013年10月15日前全部結束。已被接收的推薦免試生無須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
4.省招辦審核與公示。
5.被深圳大學擬錄取的推免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將《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須蓋有推薦學校和推薦學校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公章)通過中國郵政特快專遞(EMS)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五、學費和獎助學金(暫定)
(一)學費
根據國家關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的有關意見,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高等學校向所有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新入學研究生收取學費。 凡被深圳大學正式錄取的2014年全日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須繳納8000元/年的學費。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收費標準及收費方式依照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執行,詳細情況請關注后續公布的相關招生信息。
(二)獎助學金
深圳大學積極貫徹國家關于完善研究生獎助政策體系的要求,進一步加大經費投入力度,通過提高待遇水平,吸引優質生源,鼓勵學生專心學業。特別優秀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一年累計獲得的各類獎助學金總額可達5萬以上。
1.基本獎助學金政策
凡被我校錄取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包括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研究生,但定向及在職學習碩士生除外,下同),在標準學制年限內可100%獲得基本獎助學金(含國家助學金)。其中:約15%的學生可獲得一等獎助學金,獎助標準為16000元/年;約35%的學生可獲得的二等獎助學金,獎助標準為12000元/年;其余學生可獲得三等獎助學金,獎助標準為8000元/年。基本獎助學金分10個月發放。
凡被我校正式錄取的推免生、985、211院校的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及其他經學校認定的特別優秀的學生均可獲得一等獎助學金。二、三等獎助學金由招生學院(專業)在錄取時根據考生的入學考試成績、科研成果、培養潛力等綜合考慮確定。
被錄取學生的基本獎助學金等級一經確定,在標準學制年限內將基本保持不變。但學校將根據入學之后的學業成績、是否違紀、科研成果等因素進行微調,提升或降低等級。
2.其他獎助學金體系
除以上基本獎助學金外,符合條件的全日制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在讀期間還可參評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學術創新獎、公共服務獎、社會獎學金等多個獎項。
我校鼓勵研究生兼任教學助理、科研助理、行政助理(簡稱三助)工作。全校現設研究生三助崗位200個,崗位酬金8000元/崗/年,分10個月發放,受聘研究生按勞取酬。學校積極落實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政策,設有研究生特殊困難補助。
3.其他特別獎勵
1.凡被錄取為專業學位在職學習(雙證)的推免生,可獲得10000元的一次性特別獎勵,但不享受基本獎助學金。
2.凡被錄取為深圳大學-浸會大學聯合培養碩博連讀研究生的,還可獲得20000元的一次性專項獎學金。
六、其他事項
1.申請人必須保證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我校將在復試結束后對擬錄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請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實或不準確,我校不予錄取。
2.我校確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學報到時未獲得學士學位證書及相應畢業證書者,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3.學制、學習形式(少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學習形式為在職學習)、就業等其他事項請參閱《深圳大學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相關內容。
4.咨詢、監督與申訴渠道
深圳大學研究生招生辦:0755-26536177
郵箱:szuyz@szu.edu.cn
深圳大學紀委、監察處:0755-26534925
郵箱:jiwei@szu.edu.cn
深圳大學招生信息網:http://zsb.s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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