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我校優秀省屬公費師范生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以下簡稱“碩師計劃”)工作,根據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廳相關通知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計劃實施方式
從閩南師范大學2022屆省屬公費師范專業(小學教育專業)畢業生中選拔優秀本科生,錄取為本校“碩師計劃”研究生。
“碩師計劃”研究生作為編制內正式教師,在生源地縣鎮及以下農村學校任教服務3年并在職學習研究生課程,第四年到培養學校脫產集中學習1年,畢業時獲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教育碩士專業學位證書。同時,須履行《福建省公費師范生培養就業協議書》,在脫產集中學習1年后,繼續在生源地的小學從事教育教學工作3年,完成規定的服務年限。
二、推薦和培養指標
2022年我校“碩師計劃”推薦指標為12人;培養指標為12人。“碩師計劃”推免名額計劃單列,不得挪用,含在我校2022年碩士生招生總規模和國家計劃之內。
三、推薦人選條件
申請“碩師計劃”的學生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政治思想素質好,熱愛教育工作,具備教師資格條件,志愿到生源地縣鎮及以下的農村學校任教。
(二)本科所學專業為小學教育,且可按時獲得學士學位的2022屆省屬公費師范本科畢業生。
(三)專業培養方案和課程計劃規定的課程考試(考查)成績合格并取得相應學分。
(四)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違背學術道德的行為。
(五)身心健康,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推薦工作程序
(一)學校成立“碩師計劃”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作為學校推免工作的領導、決策和協調機構。
(二)教育科學學院成立“碩師計劃”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負責“碩師計劃”推免工作的組織實施。
(三)教育科學學院“碩師計劃”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制定本學院推免工作實施細則和具體辦法,經學院黨政聯席會議審議通過,并經校“碩師計劃”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予以公布。
(四)符合“碩師計劃”推免條件的學生,根據學校實施辦法、教育科學學院實施細則和具體辦法,向教育科學學院提出申請。未申請或逾期申請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教育科學學院“碩師計劃”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根據學院推免生工作實施細則和具體辦法,對申請學生進行擇優考核選拔。其中,申請學生的“學習成績單”必須經過學校教務處審定。
(六)初選名單經學院黨政聯席會議審議通過,在學院網頁公示3天無異議后,將初選名單報送學科建設與研究生工作處。學科建設與研究生工作處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審核,并提交校“碩師計劃”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審定通過后按規定對擬推免生名單在網上公示10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將推免生名單報送省教育考試院和省教育廳教師工作處審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備案,最終推免生名單以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備案信息為準。
(七)取得推免資格的學生與生源地所在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簽訂《教師聘用合同》,并按規定到“推免服務系統”申報接收高校,只能申請閩南師范大學作為接收學校。
(八)教育科學學院按接收推免生實施辦法組織復試,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將擬錄取結果上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
(九)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將“碩師計劃”推免接收情況上送省教育考試院和省教育廳教師工作處,并按要求上報“推免服務系統”和教育部備案。
四、推免工作要求
(一)堅持以德為先,把學生思想品德考核作為推免生遴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薦。
(二)將本科階段學業綜合成績作為推免工作最基礎的遴選指標,不得專門組織遴選推免生的考試(包括筆試、面試等)。
(三)可將學生參軍入伍服兵役、參加志愿服務、到國際組織學習、科研成果、競賽獲獎等符合全面發展價值導向等因素納入推免生遴選指標體系,綜合評價學生的各方面表現。合理設置各遴選指標所占權重及單項指標上限分值,學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項加分情況時,原則上只取一項。
(四)加強對推免生特殊學術專長的審核。教育科學學院成立專家審核小組(專家組成員原則上應具有相關學科副教授以上職稱,一般不少于5人)。必要情況下,還應會同本研究領域權威專家、相關期刊雜志單位、賽事主辦單位等,對申請學生的科研創新成果、論文(文章)、競賽獲獎獎項及內容進行審核鑒定,排除抄襲、造假、冒名及有名無實等情況,并組織申請學生在一定范圍進行公開答辯。專家審核小組及每位成員都要給出明確審核鑒定意見并簽字存檔。答辯全程要錄音錄像,答辯結果要公開公示,通過審核鑒定或答辯的學生特殊學術專長,須在推免服務系統和閩南師范大學網站公示。未通過審核鑒定或答辯的學生不得納入“碩師計劃”推免遴選綜合評價成績計算體系。
(五)考核評價工作要進行全程錄音錄像。推免工作所有環節過程要做到可追溯、可倒查,對每位申請學生在各個考核評價項目的表現和得分,要有明確的書面、視頻記錄,記錄材料及其他材料均須存檔備查。
(六)加強推免工作的組織領導。學校主要負責同志要對推免工作親自把關、親自協調、親自督查。推免工作相關制度、辦法、實施細則以及擬推免名單、擬錄取名單等重要事項均須事先以書頁或會議形式向校黨委匯報,紀檢監察部門對推免工作實行全程監督。
(七)教育科科學學院是推免工作的責任主體單位,凡違反推免政策、推免程序開展的遴選工作,一律無效,同時,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八)推免相關工作人員有直系親屬或利益相關人員報名參加我校“碩師計劃”推免招生的應主動申請回避,有非直系親屬等報名參加的要主動報備。
(九)負責“碩師計劃”推免工作的相關單位和部門要加強對推免生的誠信教育,對在推免過程中弄虛作假的推免生,一經發現,取消其推免資格。
(十)學生對“碩師計劃”推免工作有異議的,可在規定的時限內向教育科學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或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反映或申訴。
五、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薌城區縣前直街36號科技信息樓南1301,郵編363000。
聯系電話:0596-2527801;電子郵箱xyczsk@mnnu.edu.cn。
網址:http://yjsc.mnnu.edu.cn/。
來源未注明“中國考研網”的資訊、文章等均為轉載,本網站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涉及版權問題,請聯系本站管理員予以更改或刪除。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站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來源注明“中國考研網”的文章,若需轉載請聯系管理員獲得相應許可。
聯系方式:chinakaoyankefu@163.com
掃碼關注了解考研最新消息
網站介紹 關于我們 聯系方式 友情鏈接 廣告業務 幫助信息
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1201824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