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12018245號
根據教育部《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1〕2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等文件精神,參照《安徽理工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實施辦法(2016年修訂)》(校政〔2016〕110號)(以下簡稱《推免工作實施辦法》)規定,現將我校2022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由學校黨政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分管負責人任副組長,成員由紀委辦公室、學生處、校團委、研究生院、教務處、科研部、國際交流與合作處、保衛處、體育部主要負責人組成,全面負責推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研究生院,負責組織、協調推免相關工作。
學院成立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組長由學院黨政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包括分管院長、分管學生工作的領導、輔導員、碩士點負責人和導師代表,負責本學院推免生的推薦和接收工作,統籌做好推免過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推薦對象
我校2022屆全日制本科畢業生。
三、推薦條件
根據學校《推免工作實施辦法》要求,推薦候選人遴選條件如下:
(一)候選人的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愛國主義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綜合素質較好,身心健康;
2.品行優良,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
3.在本科前三年(五年制為前四年)考試無補考科目,畢業時能獲得學士學位和本科畢業證書;
4.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其他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無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
5.各學院的學生CET-4考試成績達到425分以上,外國語學院的學生通過專業外語4級考試,所有課程加權平均學分績點(正考成績)在本年級本專業名列前15%。
(二)有特殊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者
滿足(一)中的1、2、3、4條件,在學院實行本科生導師負責制過程中,提前進入指導教師科研團隊,經指導顯現特殊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經2名具有正高職稱的指導教師推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其所有課程加權平均學分績點(正考成績)可放寬到在本年級本專業名列前40%。
1.根據《安徽理工大學大學生學科競賽活動管理及獎勵辦法(2015修訂)》(校政〔2015〕81號)的規定,獲得一、二、三級別科技創新和學科競賽獎勵;
2.以第一作者且安徽理工大學為第一完成單位,在中文核心期刊上發表與本專業有關學術論文;
3.發明專利進入實質審查或者已獲得授權實用新型專利、軟件著作權或者外觀設計;
4.獲省級及以上體育賽事獎勵者,須經校體育部和指導教師推薦。
(三)申請本校直博生的基本條件
除滿足以上推免遴選條件外,另須有至少兩名所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的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的書面推薦意見(推薦書模板見附件);本科階段的專業與申請攻讀的博士學位授權學科應屬于相同的一級學科或相近學科。
(四)本校退役大學生申請推免條件
我校大學生在服義務兵役退役后,滿足(一)中的1、2、3、4條件者,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其所有課程加權平均學分績點(正考成績)可放寬到在本年級本專業名列前40%。
(五)研究生支教團專項計劃
研究生支教團隊員的招募、選拔工作,按照《關于招募中國青年志愿者扶貧接力計劃安徽理工大學第24屆(2022-2023年度)研究生支教團隊員的通知》要求執行。
四、名額分配
教育部下達我校2022年推免名額為218個(含國防科工招生單位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額12個)。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和學校《推免工作實施辦法》要求,研究確定學校推免名額分配方案(附件1),下達至各推薦學院。我校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均招收直博生,招生人數原則上不超過本專業博士生招生計劃的20%。
五、推薦程序
(一)學校召開推免工作專題會議,布置相關工作(9月13日)
(二)組織報名(9月13日-14日)
各學院研究制定推免工作實施細則,內容包括組織領導、實施辦法、紀律要求和保密規定、時間安排以及綜合考核辦法等,9月14日報研究生院備案,并在學院內公布。召開推免工作動員會,組織符合條件的學生填寫《安徽理工大學2022年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申請表》(附件2),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三)資格審查(9月15日-16日)
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和要求,對申請者的報名資格和有關證明材料原件進行審核,需要認定的材料,以學院為單位匯總后,聯系有關部門統一辦理。
科研成果、競賽獲獎等方面的認定,參照學校《推免工作實施辦法》要求執行,如有不符合教育部最新文件規定的不予認定;參軍入伍服兵役(由保衛處認定)、參加志愿服務(由團委、學生處認定)、國際組織實習經歷(由國際交流與合作處認定)。
完成以上程序,學院擇優確定推免生候選人名單并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填寫《候選人匯總表》(附件3),連同審核通過的推免生候選人《申請表》,以及學生成績單PDF電子版,于9月17日前報研招辦(行政樓203室,電話6668749)。匯總表電子版發yjszb@aust.edu.cn。研究生院審核匯總材料。
(四)考核選拔(9月18日-19日)
學院對推免生候選人組織考核選拔,考核分為思想品德考核、學業表現考核、綜合素質考核三個部分:
1.思想品德考核。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德為先,把學生思想品德考核作為推免生遴選和錄取的首要依據。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注重對學生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薦和錄取。
2.學業表現考核。注重并加強對學生本科階段學習情況的過程性評價,突出考查學生的一貫學業表現,將本科階段學業綜合成績作為推免工作最基礎的遴選指標。不得專門組織遴選推免生的考試(包括筆試、面試等)。學業成績按照候選人本科前三年(五年制為前四年)所有課程加權平均學分績點(正考成績)換算成百分制成績計算。
3.綜合素質考核。綜合考核辦法由學院制定并公布,可將參軍入伍服兵役、參加志愿服務、到國際組織實習、科研成果、競賽獲獎等符合全面發展價值導向等因素納入推免生遴選指標體系,綜合評價學生的各方面表現。要合理設置各遴選指標所占權重及單項指標上限分值,學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項加分情況時,原則上只取一項,不得為僅符合單一或部分遴選指標的學生單列計劃或破格推薦。
4.考核成績組成。考核總成績滿分100分,其中,學業成績所占權重原則上不低于80%;綜合素質考核成績所占權重原則上不高于20%;具體由學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并公布。
5.學術專長認定。學院要加強對推免生特殊學術專長的審核認定,成立專家審核小組(專家組成員原則上應具有相關學科副教授以上職稱,一般不少于5人),可會同相關單位,對申請推免資格學生的科研創新成果、論文(文章)、競賽獲獎獎項及內容進行審核鑒定,排除抄襲、造假、冒名及有名無實等情況,并組織相關學生在一定范圍進行公開答辯。對學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實行代表作評價,評價重點聚焦到創新質量和個人貢獻。專家審核小組及每位成員都要給出明確審核鑒定意見并簽字存檔。答辯全程要錄音錄像,答辯結果要公開公示。通過審核鑒定或答辯的學生特殊學術專長,須在推免系統和本單位網站上予以公示。未通過審核鑒定或答辯的,不得納入推免遴選綜合評價成績計算體系。
推免生學術專長原則上僅限學生本科階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獨立作者或第一作者發表的與學業相關的科研論文;作為主力成員參加與學業相關的國內權威科研競賽(全國賽)并獲得三等獎以上獎勵(國際賽事參照執行,但不得低于國內賽事相關要求)。學生與直系親屬或學歷、職稱、職務明顯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競賽獎項等僅作為參考,不納入學生本人推免遴選綜合評價成績計算體系,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考慮。對于社會質疑較多的賽事、刊物,各學院要從嚴把握。
(五)確定名單(9月20日前)
學院根據學校分配的推免名額,按照考核總成績,按專業從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推薦候選人名單,填寫《安徽理工大學2021年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匯總表》(附件4),9月20日前,經學院黨政聯席會討論通過后報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匯總審核各學院報送的推薦候選人名單和相關材料,9月22日,提交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后在學校研究生招生網公示獲得推免資格學生名單,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如有學生自動放棄推免資格等情況,按有關文件規定按照排名依次遞補。
(六)上報材料(9月23日前)
研究生院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將推薦辦法和推免生名單報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進行政策審核,并按要求報教育部備案。
六、注意事項
1.學院推免遴選工作要嚴格遵守教育部文件要求及學校有關規定,規范工作程序,落實集體議事、集體決策制度,落實信息公開制度。要在本單位網站開辟專欄,公告學校文件,公布本學院推免工作實施細則和學生申訴渠道等,細則制定要廣泛征求意見,與分配的推免名額一并公布并嚴格執行。學院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是直接責任人。主要負責人要對本單位推免招生工作親自把關、親自協調、親自督查,堅決杜絕工作浮于表面、失察失管。推免工作相關制度、辦法、實施細則及擬推免名單等重要事項均須召開學院黨政聯席會議研究決定。
2.實施報備和回避制度。要強化人員管理,嚴肅招生紀律,強化本校教職工特別是領導干部子女在本校參加推免招生的監管。學校推免相關工作人員有直系親屬或利益相關人員報名參加本單位推免招生的應主動申請回避,有非直系親屬等報名參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動報備。相關學生申請推免資格時也應主動向學校報備聲明。未按規定報備聲明回避關系的推免相關工作人員,學校將依規依紀嚴肅處理;對未按規定報備聲明回避關系且影響推免過程和結果公平公正的學生,取消其推免資格。
3.嚴肅處理違規行為。要加強對學生本科階段學業成績的嚴格管理和規范使用,堅決杜絕弄虛作假,推免系統將增設學校統一上傳學生成績單功能。對在推免過程中弄虛作假,有論文抄襲、虛報獲獎或科研成果等學術不端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影響推免過程和結果公平公正行為的學生,一經查實,取消推免資格,已入學的,取消學籍,并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按規定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推免工作相關人員未嚴格履行工作職責,違反推免招生政策規定的,學校依規依紀嚴肅處理。
4.簽有定向、委培等協議的應屆本科生,如被列為推免生候選人,須征得協議單位的同意,并出具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推薦的證明,否則不能被推薦。
5.推免生資格審核確認、報考、錄取以及備案公開等相關工作均通過“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進行,獲得推免資格的考生,應及時按要求完成網上報名、確認等手續流程,否則出現任何問題責任自負。
6.推薦、接收工作在時間上分為互不交叉的兩個階段。推薦工作9月25日前結束;接收錄取工作9月28日啟動,10月20日前結束。
七、申訴渠道
公示期間,如對推薦候選人名單有異議,可向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電話:6668749)或校紀委辦公室反映(電話:6632915);郵箱:jiwei@aust.edu.cn(紀委辦);yjszb@aust.edu.cn(研招辦)。
附件:1.安徽理工大學2022年推免名額分配表
2.安徽理工大學2022年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申請表
3.安徽理工大學2022年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候選人匯總表
4.安徽理工大學2022年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匯總表
5.安徽理工大學推薦免試直接攻讀博士研究生專家推薦書
6.關于招募中國青年志愿者扶貧接力計劃安徽理工大學第24屆(2022-2023年度)研究生支教團隊員的通知
安徽理工大學
2021年9月14日
來源未注明“中國考研網”的資訊、文章等均為轉載,本網站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涉及版權問題,請聯系本站管理員予以更改或刪除。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站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來源注明“中國考研網”的文章,若需轉載請聯系管理員獲得相應許可。
聯系方式:chinakaoyankefu@163.com
掃碼關注
了解考研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