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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證我院推免工作順利進行,根據教育部及我省相關文件要求和《沈陽航空航天大學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推薦辦法》等文件精神,為規范我院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工作,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細則。
一、適用范圍
適用于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2022屆本科畢業生。
二、組織領導
學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組,負責制定推免工作實施細則和推免生遴選推薦和接收工作的組織、管理及監督。
三、工作程序
(一)推薦名額
推免名額以當年學校下達我院的推免指標數為準,并據此根據遴選辦法確定具體人員,推免指標數見附件1。
(二)推薦條件
1、推免生應為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本科畢業學生(不含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獨立學院學生)。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3、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
4、基礎知識扎實,學習成績優良,在校期間所學必修課程均合格以上,專業排名在前20%以內。專業排名以《沈陽航空航天大學學生學籍管理規定》中相關要求計算學生前三年六個學期的平均績點排名(學生所修第二學位課程除外;轉專業學生按所修全部課程計算)。
5、學生在本科階段在EI期刊上以獨立作者或第一作者發表與學業相關的科研論文;作為主力成員參加與學業相關的國內權威科研競賽(全國賽)并獲得二等獎以上的獎勵(國際賽事參照執行但不低于國內賽事相關要求)。學生與直系親屬或學歷、職稱、職務明顯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競賽獎項等僅做參考,不納入學生本人推免遴選綜合評價成績計算體系,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考慮。具有以上特殊學術專長者可不受第4項限制,但專業排名在35%以內(含35%),同時需提交佐證材料和我校本(學科)專業三名以上教授的聯名推薦書,由學院推免工作小組嚴格審查后提交到學校專家審核小組審核鑒定,并組織學生進行公開答辯后確定審核鑒定意見。
(三)提交申請
符合申請條件的學生,在規定日期內(見附件1)將以下材料紙質版報送到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辦公室(機械館419),電子版發至郵箱meibd@qq.com。
1、《沈陽航空航天大學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申請表》及《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2022年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綜合能力自評表》(附件2);
2、提交教務處蓋章的成績單紙質原件及PDF版(以學號+姓名+身份證號命名);
3、提交本人符合加分條件的有代表性的學術論文、出版物或科技成果的復印件一份;
4、提交在學期間學科競賽、科技活動或其它獲獎的證明一份;
5、其他涉及加分項的佐證材料;
6、以特殊學術專長推薦的學生提交相應證明材料及導師推薦信。
(四)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由學院推免工作小組負責,具體審查提交申請學生是否具有參加推免遴選資格,并按照工作過程公布通過資格審查學生名單。
(五)遴選考核與公示
1、遴選原則。
堅持把政治思想考核放在第一位,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薦和錄取。
堅持公開公平、全面考察、突出重點、注重能力、保證質量的原則。
堅持全面考查,重點突出的原則。全面考察推免生在德智體等方面的表現情況,重點考核推免生的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
2、遴選范圍。
通過資格審查的學生均可參加遴選考核。
3、學業成績核算辦法。
以參加遴選學生的最高績點值對應100分,對參加遴選學生的學業成績進行等比例折算。
4、綜合能力考核形式及內容。
由學院推免工作小組根據申請人提交的相關作證材料,《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2022年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綜合能力評分表》(附件3)進行評分。
5、推免總成績計算方法。
學業成績和綜合能力成績滿分各100分,即
總成績=學業成績*80%+綜合能力成績*20%,
計算結果保留2位小數。
6、確定擬推免資格名單與公示。
根據推薦名額,具體要求見附件1,按總成績排名順序確定獲得擬推薦學生名單。若在公示期間經核實有不符合條件者,按總成績排名次序增補。擬推免資格名單按照推免工作進度安排及時進行公示,(含姓名、學院、專業、排名、成績等),公示3日。最終推薦名單以學校公布信息為準。
五、管理與監督
(一)推免工作將在學校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下按規執行,學院將對申請推免生的材料進行認真審查、嚴格把關,并嚴格按照本辦法有關規定執行。對發現有審查不嚴,營私舞弊,違反操作程序,弄虛作假行為的單位或個人,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并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二)推免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有親屬參加面試的人員,不得參加與面試有關的工作。對違反規定的當事人,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甚至追究法律責任。
(三)保證咨詢、申請和申訴渠道的暢通。考生對推免生工作有異議,可依照《沈陽航空航天大學學生申訴管理辦法》向學院推免工作小組、學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逐級申訴。
學院咨詢監督電話:024-89723869、89724198
學校綜合監察室電話:024-89723708
本細則即日起即時實施生效,由學院推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如有疑問請及時向學院推免工作小組提出。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2021年9月13日
附件1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2022年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一、推薦名額: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2022屆推免指標數10人,名額分配如下。
專業 |
名額 |
金屬材料工程 |
2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2 |
焊接技術與工程 |
2 |
復合材料與工程 |
2 |
功能材料 |
1 |
高分子材料與工程 |
1 |
合計 |
10 |
二、工作安排
1、提交申請
符合推薦條件的學生,在2021年9月14日11:00前將《沈陽航空航天大學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申請表》及《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2022年屆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綜合能力自評表》(附件2)紙質版和電子版(郵至:meibd@qq.com),以及相應證明材料(導師推薦信等材料)報送到學院辦公室(地點:機械館419)。
2、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由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推免工作小組負責,具體審查提交申請學生是否具有參加推免遴選資格,在2021年9月14日前公布通過資格審查學生名單。
3、遴選與公示
擬推免資格名單在9月15日前通過學院公示欄進行公示(含姓名、學院、專業、排名、成績等),公示期3日。最終推薦名單以學校公布信息為準。
附件2: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2022年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
綜合能力自評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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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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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考核內容及要求 |
得分項目(對照附件3)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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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學生黨員、擔任學生干部并履行工作職責,滿分5分。 1.只記一項,取最高分; 2.擔任學生干部至少一年以上; 3.由學生輔導員認定或提交聘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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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發表學術論文,滿分45分。 1.論文以出版或錄用證明為準; 2.SCI,EI收錄需提供檢索證明; 3.導師作者應為學科內指導教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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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授權發明專利,主持參與科研項目,滿分25分。 1.專利需提供授權證書; 2.參與科研項目需提交學校科研系統截圖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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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科技競賽獲獎,滿分15分。 1.獲獎級別以官方認定(教育部、教育廳,以及入選全國普通高校大學生競賽排行榜內競賽項目名單)為準,非官方項目降一檔; 2.各級別取最高分只記二次;同一項目多次獲獎只記一次,取最高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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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獲評先進個人榮譽稱號等綜合項目,滿分10分。 1.同一類別只記一次,取最高分; 2.提供相關證明或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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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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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諾以上內容全部真實,如有不實,自愿放棄推免資格。 |
簽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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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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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2022年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
綜合能力評分表
姓名 |
|
性別 |
|
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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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號 |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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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申報 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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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業成績折算分 (滿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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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考核內容及要求 |
評分標準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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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學生黨員、擔任學生干部并履行工作職責,滿分5分。 1.只記一項,取最高分; 2.擔任學生干部至少一年以上; 3.由學生輔導員認定或提交聘書。 |
學生黨員(含預備黨員),5分;入黨積極分子,2分;校學生會干部、院學生黨支部書記、院學生會主席、院團委副書記、院愛心聯合會主席,3分;院主席團其他成員(副主席),各部部長,2.5分;各部副部長,1.5分;班長、團支部書記、學習委員,2分;其他班委,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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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發表學術論文,滿分45分。 1.論文以出版或錄用證明為準; 2.SCI,EI收錄需提供檢索證明; 3.導師作者應為學科內指導教師。 |
按作者情況(導師不除外,不考慮共同一作)分別為:SCI期刊40/10/4分,EI期刊30/8/3分,中文核心期刊8/3/2分,省級期刊5/2/1分;第四作者及以后1分。 僅錄用未發表(或檢索)按50%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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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授權發明專利,主持參與科研項目,滿分25分。 1.專利需提供授權證書; 2.參與科研項目需提交學校科研系統截圖證明。 |
按作者情況(導師不除外)分別為: 1.授權國家發明專利20/6/3分,實用新型專利15/4/2分;第四作者及以后1分,僅完成申請未授權按30%計算。 2.主持參與大創項目并結題:國家級/省級/校級分別為9/7/5,隊長按60%,組員按30%,未結題按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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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科技競賽獲獎,滿分15分。 1.獲獎級別以官方認定(教育部、教育廳,以及入選全國普通高校大學生競賽排行榜內競賽項目名單)為準,非官方項目降一檔; 2.各級別取最高分只記二次;同一項目多次獲獎只記一次,取最高分。 |
1.國家一等獎(含特等獎),8分/項;二等獎,5分/項;三等獎,3分/項。 2.省級一等獎(含特等獎),4分/項,二等獎,3分/項;三等獎,2分/項。 3.市、校級一等獎(含特等獎),2分/項,二等獎,1.5分/項;三等獎,1分/項。 4.個人獲獎按100%計分,團體獲獎3人以內(含3人)按50%、超過3人按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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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獲評先進個人榮譽稱號等綜合項目,滿分10分。 1.同一類別只記一次,取最高分; 2.提供相關證明或證書; |
1.官方省級以上榮譽稱號8分、市級3分、校級2分,各級別取最高分只記一次; 2.學生參軍入伍服兵役,5分; 3.湖北地區抗疫志愿者5分,其他地區2分,校內1.5分;其他志愿服務1分,取最高分只記一次; 3.國家獎學金3分,省政府獎學金1.5分,其他獎學金1分,取最高分只記一次; 4.參加國際培訓(提供邀請函),2分,只記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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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能力成績(滿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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