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科教學論(語文)
一、適用專業
學科教學語文。
二、考試內容
1.語文學科核心素養及培養、“雙減”政策與語文課程和教學的改革、大語文與中學其他相關學科的關系等。
2.熟悉中學語文教材內容,對重要作家有深入了解,對重點作品能背誦、默寫和進行系統分析。
3.熟練掌握和運用說課、板書、吟誦、演講等教學基本技能。
三、推薦書目
1.教育部組織編寫《義務教育教科書·語文(第七到九年級)》(共6冊),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
2.教育部組織編寫《普通高中教科書·語文》(共5冊),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
3.教育部制定《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準(2011年版)》,北京: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2012年。
4.教育部制定《普通高中語文課程標準(2017年版)》,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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