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1號晚,在吉林大學南嶺校區正門附近,一輛黑色帕薩特轎車沿人民大街疾弛而過,正在過馬路的一名女子被當場撞倒,不幸身亡。 經核實,女子是吉林大學南嶺校區的在讀博士生研究生。而肇事車輛的駕駛員經檢測則為醉酒、超速駕車,應負事故全部責任。這起案件發生后,引發了眾多網友的討論,據網友和知情人爆料,從2009年至今,在相同的路段已相繼有兩名學生遭遇了同樣的厄運,而就事發地而言,正處在長春市的交通要道人民大街,日常來往車輛較多。網友們認為,應在此設立天橋或信號燈。針對網友的熱議,7號上午,交管部門對此給予回復。
吉林大學南嶺校區的正門位于人民大街上,校門前是一條人行橫道,施劃了斑馬線。據了解,四年間,這里相繼發生兩起交通事故、奪走了兩個年輕的生命。而最近,又有女博士生被撞身亡,這起交通事故再次引起了人們對該路段交通管制的反思,是否應該在此處設立信號燈、過街天橋或下穿隧道,網友們對此紛紛進行著討論。
有學生認為,這里需要一個紅綠燈,因為這邊是學校最大的門,出入學生還是很多的,有一個紅綠燈能安全。
據了解,2009年,這里發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門曾在事發地附近設置了一個移動式信號燈,但因一個月后路面要進行改造,移動信號燈隨即停用取消。那么,在此處設立信號燈是否合理?今天上午,長春市交警支隊朝陽大隊事故科科長齊立權對此進行了回復。
齊立權表示,按照相關法規規定,駕駛員在行駛過程中如遇到人行橫道標識,應主動減速慢行,讓行人先行通過。一定程度上,這已經起到了交通信號燈的作用。而關于建立天橋或下穿隧道的提議,齊科長表示人民大街為長春市重要交通道路,因此它的規劃、建設需由上級部門研究決定。
齊立權表示,最近這起交通肇事案件的主要原因,是機動車駕駛員飲酒超速,而與是否有信號燈提示并無直接關系。考慮到長春市民的訴求,為了能讓城區交通更加和諧安全,下一步,交警部門將著重對長春市設立人行道且未設立信號燈的路段加大警力監察,對不按要求行駛的駕駛員堅決從嚴查處。而吉林大學南嶺校區正門附近,也將成為交警的重點監察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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