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半導體所2023年接收推薦免試生網上申請報名工作正在進行,歡迎各高校獲得母校推薦免試資格的2023屆本科畢業生積極報名!
一、申請條件:
1.須獲得母校推免生資格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中獲得備案;
2.熱愛科學事業,有較好的科研潛力,道德品質良好,遵紀守法;
3.誠實守信,學風優良,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4.在大學本科階段學習成績優異,在學期間專業主干課無重修科目或補考記錄;
5.外語程度良好,具有較強的外語聽、說、讀、寫應用能力;
6.具有較強的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
7.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心理健康狀況良好。
二、報名網址:
中國科學院大學招生信息網(https://zhaosheng.ucas.ac.cn/sign_up/TMS/views/index.aspx)。
三、網上報名截止時間:
2022年9月14日下午17:00。
四、需要提交的紙質申請材料:
(I)必須提交的材料:
1.《中國科學院大學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直博生申請表》,此申請表通過“推免申請系統”報表的途徑打印;
2.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或院系)出具并加蓋公章的大學本科前三年所修課程成績單(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課程成績單);
3.個人簡歷及專業學習情況介紹(無固定格式);
4.英語四六級成績單復印件;
5.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6、學生證復印件。
(II)自愿提供的材料:
1.《申請推薦免試攻讀中國科學院大學研究生專家推薦書》(由副教授或相當職稱以上專家推薦,推薦書需密封并在封口騎縫處簽字);
2.在公開發行的學術刊物或全國性學術會議上發表的學術論文、所獲專利或其他原創性工作成果的復印件或證明;
3.大學期間的獲獎證書復印件;
4.對申請有參考價值的其他材料。
請于2022年9月15日前(以收到時間為準)將以上紙質申請材料郵寄至半導體所研究生部,郵寄紙質申請材料請使用順豐或EMS。
五、資格審核:
1.考生報名前請確認自己是否符合申請條件。資格審核將貫穿于整個招生過程,申請人須保證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任何時候發現申請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實或不準確,及不符合申請條件者均將取消面試資格或擬錄取資格。
2.凡符合申請條件并已進行網上報名且按時提交紙質申請材料的考生,均可參加面試,不再通過推免申請系統通知資格審核結果。
六、面試時間:
擬定于2022年9月20日—21日組織面試。
面試方式采用現場面試或網絡遠程面試,屆時將視北京市疫情防控情況而定。面試方式確定后將在半導體所網站上發布相關通知。
七、面試考核:
1.考核采用面試的形式進行,由研究生部組織專家小組對參加面試的考生進行考核,專家小組根據考生回答問題的綜合情況給出面試成績(總分100分)、參加本組復試考生的排序及是否錄取建議。
2.考核內容:重點考察考生的專業素質和能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思想狀況、外語聽說能力等,其中包括考生所學專業基礎知識、所報考的學科專業的基礎知識及英語口語、簡單科技文獻翻譯等,不指定具體科目及參考書目。
八、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以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執行。新生入學后須進行體檢復查,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九、擬錄取:
1.研究所按照“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確定擬錄取名單并進行公示。
2.被確定擬接收的推薦免試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與我所招生辦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互動完成網上報名、復試確認、擬錄取確認等各項網上操作。
逾期未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完成相關接收手續的擬錄取推薦免試生不再保留擬錄取資格,其擬錄取資格自動失效。
3.被擬錄取的推薦免試生不得再以統考生身份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生統一入學考試。
4.推薦免試生的錄取類別一般為計劃內非定向。
5.對擬錄取的推薦免試生,教育部審核通過后與統考生同時發放錄取通知書。
十、其他:
1.半導體所所有招生專業(含專業學位)均可接收推薦免試生。
2.擬接收的推薦免試生(含直博生)須在2023年4—5月份向我所提交大學本科最后兩學期的學習報告,報告內容包括最后兩學期所學課程及已結課的課程成績、畢業論文(畢業設計、實踐活動)選題及進展情況、遵紀守法情況等,屆時將在我所網站發布相關通知,請注意及時查看。
3.對擬錄取的推薦免試生,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1)在本科階段最后一學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學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學期)主干課程學習成績有不及格科目;
(2)畢業設計(論文)未取得良好以上(含良好)成績;
(3)畢業時未獲得本科畢業證書或學士學位;
(4)政審不合格;
(5)考試作弊或違紀(法)受到“警告”以上處分的,或有其他情節嚴重的違法亂紀行為受到處罰者;
(6)申請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虛作假者。
4.未盡事宜或與中國科學院大學相關規定不符之處,均以中國科學院大學的相關規定為準。
十一、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清華東路甲35號
中科院半導體所研究生部
郵編:100083
收件人:徐老師
電話:010-82304321
E-mail:yjsb@semi.ac.cn。
中科院半導體所招生辦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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