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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結合學校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一)學校成立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和研究生復試錄取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由校長擔任組長,相關校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由黨政辦公室(保密辦、網絡信息中心)、紀委機關、宣傳部、學生處、保衛處、研究生院、財務處、后勤保障處(校醫院)、國有資產與設備管理處、招標采購處和各學院(部)主要負責人組成,在學校招生委員會及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全面領導和監督全校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統籌解決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包括招生計劃的分配、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的制定、復試過程的監管、擬錄取名單的審定等。加強對研究生復試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領導,充分分析研判形勢及風險點,制定風險隱患臺賬,做好復試錄取期間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建立健全報告制度等。
(二)學校成立復試錄取工作監督巡查組,由紀檢部門負責人任組長,成員為紀檢部門、研究生院等部門工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受理舉報、投訴,安排巡視員對復試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三)學院成立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和研究生復試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實行雙組長制,由學院黨委書記、院長任組長,并作為第一責任人,學院黨委副書記、紀檢委員、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長等為主要成員,包括相關領域的專家(一般應有副教授以上職稱)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人員若干名,全面負責指導、實施學院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主要職責:制定本學院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制定本學院疫情防控、應急處置工作預案,指導復試專家組進行具體考核工作,建立風險隱患排查臺賬和信息報告制度,負責處理突發事件和復試考生提出的質疑、申訴,審核本學院的擬錄取名單等工作。
學院成立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督查組,由學院紀檢委員任組長,主要職責:全程監督、巡查學院復試工作。
學院按招生學科(專業)成立若干個復試專家組,每組由不少于5 人的本學科的研究生導師或副高及以上職稱教師組成,有近親屬參加2023年學校碩士研究生復試或存在其他利害關系可能影響復試公平公正的人員不得參加學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主要職責:在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具體實施復試考核工作,主要工作包括:確定復試的具體內容,負責試題命制(含保密),進行面試及評定復試成績,確定復試結論。
學院成立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復試資格審查工作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長任組長,主要職責:對考生資格進行審查。
二、復試要求
(一)各學院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和上級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門相關要求,以《武漢工程大學2023年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為基礎,結合本學院的實際情況,科學制定本學院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實施細則并嚴格執行,確保復試工作信息公開、程序嚴謹、操作規范。學院復試工作實施細則應包括:復試形式、復試時間、擬招生人數、復試內容、復試程序、復試要求、錄取規則等。復試工作實施細則應于復試前在本學院網站公布,未按要求公布的復試工作實施細則一律無效。
(二)各學院應遴選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作風過硬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并加強復試專家的遴選和培訓,強化保密意識、責任意識和法治意識,提高復試專家運用新技術、新手段科學規范選拔人才的能力。考中采取“三隨機”(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等方式,嚴防“作弊”。
(三)各學院應細化工作流程,明確分工,事先準備好復試相關環境、設備、資料、試題等,并提前進行演練。
(四)各學院應以考生為中心,暢通考生聯系咨詢通道,安排專人受理考生咨詢,及時為考生答疑解惑,尤其要耐心做好淘汰考生的疑問解答工作。加強對考生參加復試工作的指導,向考生詳細介紹有關軟件平臺使用辦法、復試流程和相關要求等。
(五)各學院應做好復試全程錄音、錄像工作,復試相關全套紙質、音視頻等資料妥善保存備查。復試結束后,各學院要公布參加復試所有考生的初試、復試和總評成績。
(六)各學院應做好兜底支持保障。對參加復試有困難的考生,根據考生申請積極協調、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幫助。
(七)各學院應加強宣傳,做好復試突發事件處理。制定復試期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加強輿情監控,及時處置出現的問題,確保復試工作平穩有序。
(八)各學院應按照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統籌做好疫情防控與復試工作,確保學校和諧穩定。
(九)各學院應嚴肅招生紀律,規范復試工作人員的工作行為,加強重點崗位、關鍵環節的監督,落實“一崗多控、多崗監督”機制。
(十)各學院應設立舉報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受理部門和通訊地址,明確電話的接聽時間并保證在該時間內有人接聽,確保考生舉報和申訴渠道暢通,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調查處理。
(十一)各學院應按照相關規定,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學校將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三、復試工作
(一)復試形式
本著將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原則,經學校研究決定,2023年武漢工程大學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復試原則上采取網絡遠程復試形式進行,學院根據報考學生情況自行確定,但同一學科專業采取的復試形式應相同。復試專家組成員現場集中對考生進行考核。
(二)復試時間
復試時間由各學院自行安排,在9月26日-10月20日期間需完成復試、公示并上報擬錄取名單等工作。
(三)資格審查
各學院應根據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關于“報考條件”的要求,嚴格審核復試考生的報考資格,尤其應加強對考生學籍的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
1.證件核查。復試前,學院對推免生在有效身份證件、學生證、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思想政治審查表、加蓋公章的本科階段成績單等相關材料的影印件進行嚴格審查。
2.身份確認。在復試前對考生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考生身份審核,嚴防“替考”。
3.復試費交納情況核查。參加復試的考生復試費為100 元/人次,各學院要對復試費交納情況進行核查,未交費者視為放棄復試資格,不予安排復試。
4.承諾書簽定情況核查。參加復試的考生須簽訂《武漢工程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誠信承諾書》,并按照學校復試要求進行復試。各學院要進行認真核查,確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實、復試過程規范、復試結果有效。
(四)復試內容
復試采取綜合面試,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
復試主要考查考生的專業素養、創新能力、外語水平、培養潛力、心理品質等方面的內容。可通過考生遞交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考查。復試考核具體內容由各學院根據學科特點,科學規范確定。
1.外國語水平。主要考查考生外國語聽力和口語能力,可通過收聽音(視)頻方式或對話方式考核。具體由招生學院確定。
2.專業素養和實踐(實驗)能力。主要考查考生對學校招生簡章中筆試復試科目相關內容。可通過考生隨機抽取相應題目在線作答,當場展示作答結果的方式考核。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題目。具體由招生學院確定。
3.綜合素質。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誠實守信以及治學態度、心理素質、創新能力與潛質等方面。具體由招生學院確定。
各學院可根據學科專業特點,要求考生提供相應的背景支撐材料作為復試評分的參考依據,但事先需在復試工作實施細則中明確。
4.加試
跨大學科門類的考生需加試一門與專業相關的課程。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不得低于60 分,否則不予錄取。
四、復試成績計算及結果公示
復試成績計算方式為:復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60%+本科綜合成績*40%,綜合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記分。復試結果應予公示,包括:考生姓名、考生本科就讀學校、擬申請專業、學習方式、本科綜合成績、綜合面試成績、復試成績等信息。
五、錄取工作
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嚴格按照各學院招生計劃和復試工作細則進行錄取。
(一)各學院擬接收推免生人數不超過2023年專業目錄中擬招人數的50%。若有超過50%的學院需提出申請,由研究生院視整體情況進行調劑。
(二)各學院推免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按照本次參加復試考生的復試成績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計劃接收推免生人數確定擬錄取名單,經學院黨委書記、院長、分管研究生招生副院長簽字,加蓋學院公章后報研究生院。
(三)擬錄取名單由研究生院按有關規定進行公示。
(四)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資格審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復試過程中如有不誠信行為且經查實者不予錄取;加試科目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其他事項
(一)體檢
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體檢與新生入學體檢合并,已錄取考生將在新生報到入學時參加學校組織的入學體檢。體檢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按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二)思想道德表現和心理測試
考生在規定時間提交政審表、按照規定時間進行線上心理測試,考生須簽署并網上提交承諾書,保證為本人參加測試。
錄取考生入學時須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第二輪思想道德表現和心理測試,不符合錄取要求者按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七、工作要求
(一)各學院應高度重視碩士推免生復試錄取工作,落實信息公開制度,做到嚴格程序、規范管理、有序推進、人性化服務。
(二)各學院要嚴格執行招生紀律,堅決杜絕違紀違規行為。對違反招生工作紀律的學院和個人,學校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八、咨詢及監督聯系方式
武漢工程大學研究生院,咨詢電話:027-87940025;郵箱:yzb@wit.edu.cn
武漢工程大學紀委機關,監督電話:027-87195662;郵箱:witjw@wit.edu.cn
九、附則
(一)本方案由學校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二)未盡事宜以教育部和湖北省相關招生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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