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推薦免試為研究生(以下簡稱推薦免試生)是我校優秀生源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做好接收推薦免試生工作,保證我校接收推薦免試生的質量,規范操作程序,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推免工作辦法。
一、申請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
在本科學校獲得當年推薦免試資格;
誠實守信,品行端正,學風優良,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有為科學事業獻身的精神,有較好的科研潛力,良好的道德品質,遵紀守法;
申請人在大學本科階段學習成績優異,原則上本科所學專業主干課程無重修科目或補考記錄;
具有較強的外語聽、說、讀、寫能力;
具有較強的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
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心理健康狀況良好。
二、申請材料
必須提供的材料:
1. 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或院系)出具并加蓋公章的大學本科前三年所修課程成績單(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課程成績單);
2. 個人簡歷及專業學習情況介紹;
3. 有效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4. 報考學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自愿提供的材料:
1. 《申請推薦免試攻讀上?萍即髮W研究生專家推薦書》(由副教授或相當職稱及以上專家推薦,需密封并在封口騎縫處簽字);
2. 在公開發行的學術刊物或全國性學術會議上發表的學術論文、所獲專利或其他原創性工作成果的復印件或證明;
3. 英語等級證書復印件;
4. 大學期間的獲獎證書復印件;
5. 對申請有參考價值的其他材料。
三、接收程序
1.招生學院根據學科特點,制定相應的申請辦法。通過夏令營選拔的優秀生源,請考生關注所申請學院網上發布的接收推免生信息。
2. 申請人查閱上?萍即髮W研究生招生簡章及招生專業目錄并與相關學院聯系,確定申請專業及方向,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上完成網上報名。
3. 各學院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對初審通過者,及時通知其到學院參加專業知識和相關考核。
4. 各學院必須對擬錄取的推薦免試生進行考核。考核過程必須公開、公平、公正,德智體全面衡量。內容主要應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專業知識和外語考核。
5. 考核方式由各學院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并及時通知考生。
6. 考核之前各學院應確認考生身份的真實性,查驗考生所提交材料的完備性和有效性。
四、擬錄取
1. 未經接收學院面試的申請者不得擬錄取。
2. 各學院招生工作小組或招生委員會對考核進行審議,確定擬接收名單。對擬接收的推薦免試生及時通知,核發擬接收函。
3. 擬接收的推薦免試生應通過教育部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填寫報考志愿,接受并確認報考單位的復試及待錄取通知。
4. 最終推薦免試生名單以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備案錄取信息為準,未經推薦高校公示及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備案錄取到我校的推免生無效。
5.對擬錄取的推薦免試生,調政審考核材料的時間與統考生一致,經教育部審批通過后與統考生一起發放錄取通知書。
6.對已發擬接收函但最終未能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備案錄取到我校的,擬接收函自動失效。該類考生若以普通招考方式報考原發擬接收函的學院,整個招考工作流程和錄取規則須與其他普通招考考生完全一致。
五、其他事項
1. 各學院需推進信息公開,加強社會監督。各學院需通過學院網站向社會公布本學院接收推薦免試生辦法,由學校對擬接收推薦免試生名單進行統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公示內容不得修改。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
2. 已被接收的推薦免試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的公開招考。
3. 對提出申請但未被接收的考生,各學院應及時將結果通知考生本人。
4. 對已發擬接收函的推薦免試生或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完成備案的推薦免試生,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1) 在本科階段最后一學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學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學期)主干課程學習成績有不及格科目;
(2)畢業設計(論文)未通過;
(3)畢業時未獲得本科畢業證或學士學位;
(4)政審不合格;
(5)考試作弊或違紀(法)受到“警告”以上處分的,或有其他情節嚴重的違法亂紀行為受到處罰者;
(6)申請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虛作假者。
六、特別說明
1. 接收推薦免試生是一項嚴肅的工作,涉及到學生的切身利益,各學院要加強管理、認真負責,及時總結經驗,不斷完善和規范相關操作程序。要保證申訴渠道暢通,及時發現、堅決糾正推薦免試生接收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切實維護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要堅決杜絕各種不正之風,對玩忽職守、弄虛作假和徇私舞弊者,按有關招生規定嚴肅處理。
2. 本規定由上海科技大學研究生院負責解釋,如與教育部招生文件不一致的,以教育部招生文件為準。
七、監督督察
郵箱:skdjw@shanghaitech.edu.cn;
電話:021-20685315(紀檢監察室)
來源未注明“中國考研網”的資訊、文章等均為轉載,本網站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涉及版權問題,請聯系本站管理員予以更改或刪除。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站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來源注明“中國考研網”的文章,若需轉載請聯系管理員獲得相應許可。
聯系方式:chinakaoyankefu@163.com
掃碼關注了解考研最新消息
網站介紹 關于我們 聯系方式 友情鏈接 廣告業務 幫助信息
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1201824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