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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3年面向港澳臺地區招收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結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特制訂本簡章。
一、報考條件
1.考生所持身份證件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香港、澳門考生:持有①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②《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
臺灣考生:持有①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和②《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
2.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
3.遵紀守法,品德良好,身心健康。
4.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5.報考法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項目管理、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還應符合《華南理工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規定的其他報考條件。具體見https://yz.scut.edu.cn/2022/0917/c30381a481090/page.htm。
二、學習方式
港澳臺研究生按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兼讀制兩類。
三、招生專業
我校2023年面向港澳臺地區招收研究生的學科專業見附件1,考生也可登錄https://www.gatzs.com.cn/yzbm/zyml/list.action查看。
四、報名及確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港澳臺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按規定時間確認網報信息和繳費。考生報名時只可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或專業學位類別(領域)。
1.報名時間:2023年2月10日至2月25日。
2.教育部委托下列5個報考點負責港澳臺研究生招生宣傳、報名、確認等工作。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 聯系人:秦彥超
地址:北京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郵政編碼:100081
電話:010-68945819,圖文傳真:010-68945112
(2)上海:同濟大學(研究生院) 聯系人:黃建業
地址:上海市楊浦區四平路1239號,郵政編碼:200092
電話:021-65982683,圖文傳真:021-65988292
(3)廣州: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聯系人:陳瑤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中山大道69號,郵政編碼:510631
電話:020-38627813,圖文傳真:020-38627826
(4)香港:京港學術交流中心 聯系人:黃冠麟、李丹華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號聯合出版大廈14樓1404室
電話:00852-28936355,圖文傳真:00852-28345519
(5)澳門:澳門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聯系人:鄺子欣
地址: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
電話:00853-28555533,圖文傳真:00853-28355427
3.考生須登錄“面向港澳臺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gatzs.com.cn/)”進行網上報名及上傳電子照片,并按報考點要求對報名信息進行確認及繳費。
4.考生應在2023年3月11日前按報考點要求,完成網上(現場)確認,具體時間及方式見各報考點公告。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五、考試考核
1.考試考核分為初試、復試兩部分,均由我校組織。我校初試初定為申請材料審核,復試方式根據疫情形勢另行通知,時間預計在2023年4月。請考生及時關注華南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網。
2.考生應準備以下材料,并在規定時間內寄送:
(1)2023年面向港澳臺地區招收研究生報名信息確認表;
(2)個人簡歷;
(3)符合本簡章規定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4)高等教育各學習階段已獲的學歷(學位)證書或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2023年應屆畢業生提交學生證或學籍證明);
(5)高等教育各階段的學歷教育成績單復印件;
(6)高等教育各階段的學位論文全文(2023年應屆畢業生如未完成學位論文,應提交論文開題報告或摘要);
(7)學術情況一覽表(附件2)以及表中填寫相關外語、學術科研成果信息證明材料復印件;
(8)本人自薦信及報考專業研究計劃;
(9)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信原件(附件3)。
考生獲得準考資格后,將上述材料按照順序整理為1個PDF電子文檔在3月31日前發送至adyzb@scut.edu.cn(郵件主題為:考生姓名+港澳臺報名申請材料)。上述材料紙質版應在3月31日前寄出(通信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五山路381號華南理工大學篤行樓102室;郵政編碼:51064;收件人:祝老師)。逾期未寄送者,視為放棄報考。
3.考生應對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由于申請材料不真實而導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4.收到考生申請材料后,報考院系將對考生材料予以審核和評審,并公布進入復試考生名單。
5.考生應當在2023年3月21-31日期間,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面向港澳臺招生信息網”下載打印《準考證》。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個人有效身份證件按照我校和報考院系要求參加復試考核。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六、錄取
我校根據考生的報名申請資料、復試考核情況、導師意見及體檢結果,確定擬錄取名單。錄取通知書預計于2023年7月中上旬寄發考生本人。
七、學制、學費、獎助
碩士研究生的學制為兩至三年,博士研究生的學制為四年。
港澳臺研究生的學費與內地(祖國大陸)研究生執行相同標準,具體標準見學校公布的《華南理工大學收費公示》。
港澳臺研究生在學期間獎學金的設立、評審情況按照《財政部教育部關于印發〈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科教〔2017〕139號)及《財政部教育部關于印發〈臺灣學生獎學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科教〔2017〕140號)規定執行。詳情可咨詢我校港澳臺事務辦公室。
八、入學
新生預計于2023年9月報到入學。具體時間將在“錄取通知書”中注明。新生應按時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書面向我校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新生入學后,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
九、畢業與學位
1.研究生在學校規定年限內,按培養計劃的規定,完成課程學習和必修環節,成績合格,德、智、體達到學校畢業要求,完成學位(畢業)論文并通過答辯,院(系)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討論通過后,準予畢業,并發給畢業證書。
2.研究生應當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向學校提交學位申請,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由學校頒發學位證書。
十、其他
1.對在報名、材料申請、考試考核、錄取中有違規或作弊行為的考生,我校將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復試資格、錄取資格、學籍、學歷、學位等。
2.擬錄取考生須在2023年9月入學前取得國家承認的相應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凡于境外獲得的文憑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3.若教育部等部門相關政策調整,我校將結合學校實際作出相應調整。
4.聯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020-87113401 adyzb@scut.edu.cn
港澳臺事務辦公室: 020-87113141 hkmt@scut.edu.cn
信訪電話:020-87110195(紀委辦公室)
通信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華南理工大學篤行樓102室
郵政編碼:510640
官方網址:https://yz.scut.edu.cn/
微信公眾號:scutyzb(華南理工大學研招辦)
本簡章由華南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解釋。對招生工作中有疑義者應在招生年度內通過咨詢或者信訪提出,過期不予受理。
附件1:華南理工大學2023年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碩士研究生專業目錄.pdf
華南理工大學2023年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博士研究生專業目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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