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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22〕3號)、《關于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3〕3號)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以提高人才選拔質量為核心,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穩妥做好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
二、組織管理
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的各項工作。
2.各學院(系、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學院(系、所)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的相關工作,制定本學院(系、所)碩士生復試工作具體方案,并成立相關工作小組,確保本學院(系、所)研究生招生考試平穩有序開展。
3.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負責指導、協調、監督全校研究生招生的復試與錄取工作。學校紀檢監察和保密等職能部門,對全校研究生招生復試與錄取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
三、復試分數線和復試名單
學校根據全國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基本要求、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總體情況和各學科專業招生計劃,確定學校復試的指導性分數線。
各學院(系、所)根據校復試指導性意見、各專業招生計劃和具體考試情況確定各專業復試分數線和復試名單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統(https://yz.sufe.edu.cn/)中公布。
四、健康狀態申報
獲得復試資格考生,須登錄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統,如實填寫“健康狀態自主申報”欄目,未進行健康狀態申報的考生將無法查詢復試通知。我校醫療健康服務中心將對考生申報內容統一進行健康狀態篩查并存檔。考生應如實申報個人健康狀態,如隱瞞病史,一經發現將被記入誠信檔案,嚴重者可能會被取消錄取和入學資格。
已被我校擬錄取的推免生,也須登錄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統,如實填寫“健康狀態自主申報”欄目,未進行健康狀態申報的推免生將無法發放錄取通知書。
五、資格審查
考生須于3月22日24時前登錄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統,線上提交報考資格審查材料,提交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件(正反面印在一頁A4紙上)掃描件。
2.在校歷年學習成績單掃描件。
3.《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非應屆生)。
4.《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應屆生)。
5.定向就業合同(非全日制定向就業考生)。
6.發表論文及獲獎證明掃描件。
7.學院(系、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其中,第1項和第2項為必須提交項,第3項和第4項為二選一提交項,第5項為非全日制定向就業考生必須提交項,第6項和第7項為可選提交項,提交材料的格式為jpg或pdf格式。未提交材料者將不得參加復試,并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上述材料將作為新生入學資格審查的復審依據,請務必完整、準確、清晰提供有關材料,如有提供任何虛假、錯誤材料和信息,無論何時一經發現將根據相關規定取消考生錄取資格。
參加現場復試的考生須在復試前完成本人“隨申碼”注冊,復試期間憑實時更新的“隨申碼”掃碼進校。復試期間在復試學院憑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原件、紙質版準考證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統下載打印的復試通知,進行人證核驗及資格審查。
六、復試
1.根據教育部及上海市文件要求,我校各招生學院(系、所)結合自身實際情況,自主確定今年研究生招生復試開展方式。
2.復試內容涉及專業素質和能力、外語聽說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含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其中同等學力考生還須加試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每門考試時間為3小時,試卷滿分為100分。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會計碩士和工程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由招生學院自行組織,考試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各學院(系、所)具體復試方案附后。
3.復試一般于4月15日前進行,具體安排將在學院(系、所)確定后于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統中發布。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應及時登錄系統,查詢下載復試安排和復試通知。請考生務必關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上海財經大學研招辦微信公眾號(sufeyzb)、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統和報考學院(系、所)網站及微信公眾號,及時獲取相關信息。
4.實行差額復試,具體比例由各院(系、所)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和生源狀況確定,并在復試方案中公布。
七、調劑
1.初試成績符合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而未達到我校復試分數線的考生,或經我校復試而未被錄取的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按照教育部2023年的有關規定,申請其他高校調劑復試。
2.初試成績不符合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考生不能調劑至其他院校。
3.我校非全日制金融碩士(資產與財富管理研究方向)、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碩士(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研究方向)、非全日制會計碩士和工程管理碩士可接受少量調劑。有關調劑條件及申請程序參見學校及學院網站相關公告。
4.我校其他各專業或研究方向均不接收調劑。
八、錄取
各學院(系、所)對符合初試和復試要求的考生,進行初試和復試成績的綜合排名,確定擬錄取名單。復試成績不合格(百分制不足60分)的考生不予錄取。復試中,面試成績不合格者(百分制不足6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計入綜合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研究生院對擬錄取名單進行審核,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并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備案。
九、違規處理
考生應簽署《上海財經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嚴格遵守復試考場規則,誠信應考。考生在本人復試結束后,全校復試工作全部結束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傳播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否則一經查實按作弊論處。對違反招生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構成違法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學校將加強對復試工作的監督巡查,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十、咨詢及申訴渠道
上海財經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電話:021-65903795;
電子郵箱:yzb@mail.shufe.edu.cn。
上海財經大學監察處舉報監督電話:021-65903870;
電子郵箱:sufejwsj@mail.shufe.edu.cn。
附:各學院(系、所)專業復試方案詳見https://gs.sufe.edu.cn/Home/Detail/7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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