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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和安徽省有關文件、會議精神和《安徽師范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等通知要求,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細則。
一、組織機構
(一)領導組
學院成立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與錄取工作領導組,實行組長負責制,全面負責復試與錄取工作的組織實施。組成如下:
組長:趙紅 周振杰
組員:李光宇 高永周 徐成文 余俊 王義德 萬尚慶 方青 奚瑋 汪維才 徐步華 李曉婧 趙懷娟 陳鵬 張昌輝 路幸福 仇鳳仙
秘書:柴文杰
(二)紀檢組
組長:張玉新
組員:翟志文 許光大 儲夢凡 王虹圓 王蘭
(三)綜合保障組
組長:徐成文
組員:彭鵬 趙悅 蔡志鵬 崔健 李晨冉 朱慧 劉沐景
二、資格審核
(一)資格審查材料
考生報到前準備好資格審查材料,按順序裝入透明文件袋中,并制作文件目錄,寫明考生姓名、報考專業、所提交材料名稱和份數等,報到時交給工作人員現場審核。
1.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及復印件(正反面復印或掃描);
2.初試準考證(從研招網下載);
3.應屆生應提供學生證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生應提供學歷證書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等應屆本科生,應提供成績證明;
4.政治審查表;
5.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享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6.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還應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資格審核
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報考我院法律(法學)、法律(非法學)、公共管理(MPA)專業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復試時除了上述資格審查材料之外,還需提供相關工作證明。
三、復試
(一)復試說明
1.一志愿考生初試成績達到該專業進入復試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調劑考生初試成績須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A區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同一專業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劃定公布相同的分數線,執行相同的復試錄取辦法。
3.原則上我院復試采取差額形式,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專業(或研究方向)在扣除普通推免生指標和士兵計劃單列指標后,在滿足國家線的基礎上,劃定復試分數線,具體如下:
專業代碼及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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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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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分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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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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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0
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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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法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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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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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充足
的專業,
按達線人
數的150%
劃線;生源
不足的專業,
按國家線劃
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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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法學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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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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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刑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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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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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民商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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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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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訴訟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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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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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教育政策與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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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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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00
政治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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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政治學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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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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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地方政府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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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00
社會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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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應用社會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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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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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社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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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中國社會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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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101
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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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不區分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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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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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不區分研究方向
(非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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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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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102
法律(法學)[專業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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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不區分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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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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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不區分研究方向
(非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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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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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200
社會工作[專業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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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老年社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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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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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學校社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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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企業社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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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社會工作與社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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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00
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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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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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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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200
公共管理[專業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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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地方政府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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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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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基層黨建與社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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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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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進行破格復試。
(二)復試組織
1.一志愿考生復試時間
一志愿復試時間為3月31日-4月2日,地點在安徽師范大學赭山校區法學院,聯系電話:0553-5910625。 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法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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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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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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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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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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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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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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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8: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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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院113階梯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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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審查;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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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語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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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4月1日14:00-18:00
(社會學專業、政治學專業、法學專業、
公共管理專業(專業代碼[120400]和專業代碼[12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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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院114教室:社會學專業(候考教室113階梯教室)
法學院316教室:政治學專業、公共管理專業(專業代碼[120400]和專業代碼[125200])(侯考教室314階梯教室)
法學院317教室:法學專業(候考教室314階梯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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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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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4月2日8:30-18:00
(社會工作專業、法律(非法學)專業、法律(法學)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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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院114教室:社會工作專業(候考教室113階梯教室)
法學院316教室:法律(法學)專業(侯考教室314階梯教室)
法學院317教室:法律(非法學)專業(候考教室314階梯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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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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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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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9:00-11:00
(公共管理專業(MPA代碼[125200]考試時間為9: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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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樓1502教室:法學專業、社會工作、公共管理專業(專業代碼[120400]行政管理方向)
教學樓1503教室:政治學專業、法律(法學)專業
教學樓1507教室:公共管理專業(MPA代碼[125200])
教學樓1509教室:社會學專業、法律(非法學)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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閉卷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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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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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4月1日14:00-18:00
(社會學專業、政治學專業、法學專業、
公共管理專業(專業代碼[120400]和專業代碼[12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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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院114教室:社會學專業(候考教室113階梯教室)
法學院316教室:政治學專業、公共管理專業(專業代碼[120400]和專業代碼[125200])(侯考教室314階梯教室)
法學院317教室:法學專業(候考教室314階梯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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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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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4月2日8:30-18:00
(社會工作專業、法律(非法學)專業、法律(法學)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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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院114教室:社會工作專業(候考教室113階梯教室)
法學院316教室:法律(法學)專業(侯考教室314階梯教室)
法學院317教室:法律(非法學)專業(候考教室314階梯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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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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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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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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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師范大學研招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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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一志愿擬錄取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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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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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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蕪湖市中醫醫院新院區(會展中心對面)門診5樓體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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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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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復試費用
按照學校規定,復試收費標準為100元/生,考生報到時現場掃碼繳費。
3.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筆試、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綜合面試、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等部分。
(1)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考查考生英語綜合應用能力,采用現場問答形式進行。
(2)專業筆試:主要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和創新能力。閉卷考試,考試時間為2小時。報考我院公共管理[代碼:125200]專業的考生須加試思想政治理論,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3)綜合面試:主要考查考生的知識結構、綜合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科研創新能力。
(4)復試成績由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10%)、專業筆試(40%,含思想政治理論加試)和綜合面試(50%)3個部分組成,滿分為100分。
(5)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現實表現,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復試過程中結合考生提供的《政治審查表》和《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組織導師與考生面談,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和誠信狀況,作為錄取的重要依據。
四、調劑
詳見后續通知。
五、擬錄取
根據各專業招生計劃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錄取信息統一在我校研招網發布。
(一)總成績計算
1.一志愿總成績=初試總成績(按100分制計算)*70%+復試成績(按100分制計算)*30%。
2.調劑志愿總成績=初試總成績(按100分制計算)*50%+復試成績(按100分制計算)*50%。
(二)錄取方式
1.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分別排序,先錄取一志愿考生。同一專業“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復試考生分別排序、分別錄取。
2.擬錄取類別為非定向就業的全日制考生錄取后發放調檔函。擬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的全日制考生,須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或主動申請轉為非定向,否則視為放棄錄取。非全日制考生擬錄取類別只能為定向就業,需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簽訂定向就業協議,否則視為放棄錄取。
3.擬錄取的調劑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調劑系統的信息確認,否則視為放棄錄取。
4.不破格錄取考生。
5.擬錄取名單由研究生院審核后統一發布。
(三)錄取體檢
擬錄取名單公示后,考生按要求及時到蕪湖市中醫醫院體檢中心參加錄取體檢。
1.體檢時間:工作日期間每天上午7:00-11:30,下午2:00-5:00。注意抽血要求空腹,僅限上午時段,時間為7:00-9:30。胸片錯峰檢查,建議下午前往,具體根據體檢醫生安排
2.體檢地點:蕪湖市中醫醫院新院區(會展中心對面)門診5樓體檢中心。聯系電話:0553-5960502。
3.體檢繳費:考生通過醫院一樓大廳自助機繳費,體檢費為50元/生,繳費后攜帶繳費憑證前往體檢中心前臺登記。
4.體檢表:考生自行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粘貼電子照片,A4紙正反面打印,于報到時加蓋學院公章。注意:體檢完成后,體檢表須交至醫院體檢中心。
(四)下列情況不予錄取
1.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復試成績得分低于60分。
4.未按時提交規定的材料者,或者提供虛假信息者。
5.未參加復試或未經擬錄取名單公示者。
6.體檢不符合規定者。
六、違規處理
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以任何形式錄制、復制或傳播與我校復試相關的內容。復試過程中,所有涉考人員應當嚴格遵守相關規定,對復試過程和內容保密。
復試過程中,違反誠信、規范等應試相關規定者,無論何時,一經發現,將取消復試成績或錄取資格。觸犯法律的,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并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七、考生申述渠道
郵箱:FXY5910625@163.com
電話:0553-5910620;0553-5910625
本細則由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與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安徽師范大學法學院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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