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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統籌做好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22〕3號)《關于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3〕3號)《安徽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 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做好安徽省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皖招委〔2023〕4號)等文件和會議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組和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領導組,統一領導、協調各培養單位及相關職能部門按照職責開展工作,研究決定復試錄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及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度。
各培養單位應成立相應的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擔任,負責參照學校有關文件、會議精神制定本單位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與錄取實施細則。實施細則應包括:復試工作的具體內容、具體安排、工作程序、開放關閉調劑系統的時間、調劑復試辦法、復試成績計算辦法、聯系咨詢電話等信息。
二、資格審核
復試前,各培養單位須嚴格審查考生相關材料,確保考生符合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要求。
(一)資格審查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初試準考證(從研招網下載)。
3.應屆生應提供學生證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生應提供學歷證書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應提供成績證明。
4.政治審查表。
5.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6.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還應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7. 各培養單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資格
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復試時需提供相關工作證明。其中,非全日制教育碩士[代碼為0451]各專業,原則上只接收基礎教育學校和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專任教師和管理人員報考(如幼兒園、中小學、中職中專和具有辦學許可證的培訓學校等),復試資格審查時需審查考生是否符合報考條件。
三、復試
(一)復試說明
1.各培養單位按照《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結合本單位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本單位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同一專業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劃定公布相同的分數線,執行相同的復試錄取辦法。
3.原則上復試應采取差額形式,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專業(或研究方向)按不低于招生目錄公布的擬招生計劃數150%的差額比例劃定復試分數線,確定一志愿復試名單。
4.不進行破格復試。
(二)復試組織
1.一志愿考生復試時間
2023年3月31日—4月4日。
2.復試形式及費用收取
各培養單位統一采用現場復試形式,自行組織安排。
按照學校規定,復試收費標準為100元/生,由各培養單位報到時組織收取。
3.考核內容
考核包括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專業筆試、綜合面試、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等部分。
(1)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考核形式和內容由培養單位自行確定,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2)專業筆試:主要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和創新能力,成績計入復試成績。報考工商管理[代碼:125100]、公共管理[代碼:125200]、會計[代碼:125300]、旅游管理[代碼:125400]、圖書情報[代碼:125500]等專業的考生須加試思想政治理論,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3)綜合面試:可以通過開放性試題進行綜合考察,也可以參考考生大學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形成量化評分辦法,對考生的綜合素質進行考核。
同一專業必須選用相同的考核方式,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4)復試成績由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10%)、專業筆試(40%,含思想政治理論加試)和綜合面試(50%)3個部分組成,滿分為100分。
(5)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當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必要時,校黨委研究生工作部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采用“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進行進一步考核。
(三)復試要求
各培養單位要加強復試組織管理,確保復試工作規范、高效、有序,為考生營造良好的復試環境。
1.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學校嚴禁內部任何部門和人員舉辦或參與舉辦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招生輔導活動;復試相關工作人員有直系親屬或利益相關人員參加復試的,應主動申請回避;有非直系親屬等參加復試的,要主動報備。
2.嚴格執行復試命題制卷保密要求。復試試卷、評分標準等啟用前必須按照國家機密級要求由專人負責保管。
3.嚴格執行綜合面試專業性要求。綜合面試須由本學科副教授職稱(含)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以上專家組成復試小組,一般不少于5人,負責對考生的專業素質和綜合素質等情況綜合評分。
4.嚴格執行復試過程規范性要求。復試過程須全程錄像,必須嚴格執行教育部“兩識別”“三隨機”“四對比”等工作要求。
四、調劑
(一)調劑要求
1.調劑復試比例:調劑生源充足的專業(或研究方向)原則上不低于200%。
2.調劑規則:各培養單位根據學校調劑規則,制定不低于學校統一標準的調劑細則,并報研究生院備案。學校調劑規則詳見附件。
(二)調劑復試時間
2023年4月6日—12日。
調劑志愿鎖定時間:24小時。
(三)調劑復試形式及費用
各單位統一采用現場復試形式,自行組織安排。
調劑復試收費按一志愿考生復試費用標準收取。
(四)調劑流程
1.發布缺額信息。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專業(或研究方向),由各培養單位根據該專業(或研究方向)招生計劃情況在調劑系統上發布缺額信息及調劑要求。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得低于12小時。
2.制定調劑遴選細則,確定調劑復試名單。各培養單位制定本單位調試生源遴選細則,并依據細則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對申請我校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各培養單位須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嚴禁以考生提交的調劑志愿時間先后順序作為調劑遴選條件,嚴禁以考生所在的單位、行業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非學業水平標準限定生源調劑范圍,嚴禁設置歧視性調劑條件。
3.發送復試通知。由各培養單位在調劑系統中將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放入備選庫,研究生院進行審核后發送復試通知。
4.組織復試。考生在調劑系統中確認復試通知后,各培養單位按本單位復試與錄取實施細則要求組織復試。復試要求須與一志愿考生復試要求保持一致。
五、擬錄取
(一)總成績計算
1.一志愿總成績=初試總成績(按100分制計算)*70%+復試成績(按100分制計算)*30%。
2.調劑志愿總成績=初試總成績(按100分制計算)*50%+復試成績(按100分制計算)*50%。
(二)錄取排序
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分別排序,優先錄取一志愿考生。同一專業“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復試考生分別排序、分別錄取。
(三)錄取要求
1.擬錄取類別為非定向就業的全日制考生錄取后發放調檔函。擬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的全日制考生,須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或主動申請轉為非定向,否則視為放棄錄取。非全日制考生擬錄取類別只能為定向就業,需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簽訂定向就業協議,否則視為放棄錄取。
2.錄取體檢。擬錄取名單公示后,考生按要求及時到蕪湖市中醫醫院體檢中心參加錄取體檢,詳見附件。
(四)下列情況不予錄取
1.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復試成績得分低于60分。
4.未按時提交規定的材料者,或者提供虛假信息者。
5.未參加復試或未經擬錄取名單公示者。
6.體檢不符合規定者。
7.各培養單位規定的其他情況。
六、信息公開、公示
各培養單位對于應公開的招生錄取信息,要嚴格按照規定準確、規范、充分、及時予以公開,并按照“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做好對所公開信息的審核把關和解釋說明。
(一)信息公開網址
所有須公開的信息都統一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發布(網址:http://yz.ahnu.edu.cn)。
(二)信息公開的內容
1.各培養單位復試與錄取實施細則。
2.分專業(或研究方向)招生計劃數(須備注已接收推免生指標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單列指標)。
3.一志愿復試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報考專業等。對報考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政策考生的相關情況,在公布考生名單時應當進行備注說明)。
4.調劑安排。
5.調劑復試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復試專業等)。
6.擬錄取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總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擬錄取專業、擬錄取學習形式等),培養單位公示的擬錄取名單,應明確標注公示起止日期。公示時間應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
七、違規處理
復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以任何形式錄制、復制或傳播與我校復試相關的內容。復試過程中,所有涉考人員應當嚴格遵守相關規定,對復試過程和內容保密。
復試過程中,違反誠信、規范等應試相關規定者,無論何時,一經發現,將取消復試成績或錄取資格。觸犯法律的,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并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八、考生申述渠道
部門:安徽師范大學紀委辦
地址:安徽省蕪湖市九華南路189號
郵編:241003
郵箱:jwjcc@mail.ahnu.edu.cn
電話:0553-5910017
安徽師范大學
2023年3月27日
附件【附件2:體檢說明.docx】
附件【附件3:體檢表(樣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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