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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和招生錄取的必要環節,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按照《華南農業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辦法》,結合本學院實際,制定外國語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細則,具體如下:
一、組織領導
1.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工作職責
由學院院長、黨委書記任組長,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長任副組長,其他成員由學院黨政班子成員、學院紀檢委員、一級學科專業負責人和二級學科專業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負責對參加復試的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方面的培訓,明確復試紀律和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按規定開展本單位招生信息公開和相關解釋工作,對本院考生的復試結果負責。當參加復試未被錄取的考生提出質疑時,負責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釋。
2.成立復試專家組
復試專家小組成員不少于5名(其中研究生導師不少于3名)。
二、招生計劃
學位類別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計劃招生人數 |
是否接受調劑 |
專業碩士 |
055100 |
翻譯 |
26 |
否 |
三、復試安排
外國語學院復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部分,全部線下舉行,具體如下:
1、復試時間和地點安排
筆試時間:4月1日下午15:00-16:00
筆試地點:外國語學院院樓406(第五教學大樓A棟406)
筆試后抽簽決定面試順序
面試時間:
第一場:4月2日上午9:00-12:00
第二場:4月2日下午2:30-6:00
面試地點:外國語學院院樓607(第五教學大樓A棟607)
建議校外考生從“華南農業大學東北門”進校,門衛檢查時提供復試通知書和本人身份證可入校。
2.復試內容與形式
1) 復試重點考查考生的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
2) 復試形式有筆試和面試,復試內容包括外語水平測試、專業素質及能力考核(筆試)、綜合素質及能力考核三個部分。
3) 特殊考生復試相關要求按照《華南農業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辦法》。
3.復試流程
1) 查看復試通知
所有復試考生名單在華南農業大學外國語學院網站(見附件)和華南農業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布,請登錄華南農業大學碩士生招生系統下載復試通知書(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請留意華南農業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2) 提交資格審查材料
考生按要求在學信網“遠程招生面試系統”上傳復試材料,學院對考生提交的復試材料進行審核,審核不通過的考生須重新上傳符合要求的材料,請在3月28日晚上12點前完成。
提交材料清單:
①身份證(軍人提供軍官證)(過期證件無效)。
②學籍學歷材料:往屆畢業生提供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或教育部學歷認證報告),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供本人學生證(或教育部學籍在線認證報告)。
③本科期間成績單(應提交加蓋公章的原件,往屆生如提交復印件則須由檔案管理部門蓋章)。
④初試準考證、復試通知書。
⑤同等學力考生: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專畢業學歷后工作兩年或兩年以上的考生,本科結業考生,成人應屆本科畢業生均視為同等學力考生,除①②③④外,還須提供大學本科教務部門出具的成績證明或出具本科自學考試成績通知單(證明已進修本科八門以上主干課程,且成績合格),非此類考生則不需提供。
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除①②③④外,還須提供入伍批準書、退役證件。資格審核不合格者,不得參加復試。非此類考生則不需提供。
⑦單獨考試考生:除①②③④外,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的推薦信。非此類考生則不需提供。
入學后三個月內,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學校將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處理。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得參加復試。
1) 參加復試
請考生于筆試開始前30分鐘進入外國語學院院樓406教室候考,并攜帶身份證和復試通知書以備身份核驗。
面試:
請考生于面試開始前30分鐘進入候考室,按抽簽順序參加面試考試。
注意事項:
1)面試結束后,請考生盡快離場,不得返回候考區與考生交流;
2)請自行準備文具參加筆試考試
四、成績計算
1.復試成績
外語能力測試、專業素質及能力考核和綜合素質及能力考核復試總成績為100分,占比分別為30%、40%、30%,計算得出考生復試成績。
2.綜合成績
由考生初試總成績和復試成績計算得出綜合成績。計算方法為:綜合成績=(初試總成績/5)×50%+復試成績×50%。
五、錄取原則
按《華南農業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辦法》執行。
擬錄取考生名單確定后,由學院組織擬錄取考生和導師進行師生互選。錄取考生須服從學院和導師的培養安排。
六、體格檢查
我校2023年擬錄取考生的體檢工作,在入學后按照學校要求統一進行,體檢標準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體檢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執行。
不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七、監督與復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復試專家小組對各組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全院的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
2、實行監督制度。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要對本院考生的復試、錄取工作進行監督,當考生對復試提出書面質疑和申訴時,學院復試專家小組要提供書面說明,負責向考生進行解釋或提出解決辦法。
3、實行復議制度。要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受理投訴和申訴應在15日內做出回復。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專家小組進行復議。
八、其他事項
按《華南農業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辦法》執行。
學院監督電話:020-85283506
電子郵箱:wgy@scau.edu.cn
外國語學院
2023年3月2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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