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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招生考試是國家選拔高層次專門人才的重要途徑,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教育方針,根據教育部關于研究生錄取工作中要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及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情況,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復試錄取工作,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穩有序,特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原則
復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復試分數線及加分項目
1.復試分數線
我校地處一類地區,在執行教育部一類地區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具體分專業復試分數線以我校研究生院網頁公布的為準(同一專業全日制與非全日制復試分數線一致)。
復試采取差額形式,一志愿考生差額復試比例不低于130%,調劑考生差額復試比例不低于200%,按照見小數即進位的原則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具體復試比例以各學院復試及錄取細則中公布的為準。
單獨考試的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參照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復試分數線按照報考專業/門類,在滿足教育部公布的單科要求基礎上,總分增加20分。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參考教育部公布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總分要求。
2.加分項目
1)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達到報考條件,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2)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未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3)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符合上述加分項目的考生須提供有關證明材料(須根據我校研究生院網頁的通知提交書面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入伍批準書》《退出現役證》、服務證、聘用合同、聘期考核合格證明等,并加蓋聘用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公章,逾期視為放棄處理),經審核通過后方可加分。
三、復試考生
1.一志愿考生:達到我校公布的復試分數線的考生(線上同分考生均進入復試名單)。
2.根據教育部文件享受照顧政策并符合條件的考生(必須出具證明材料)。
3.部分專業篩選的調劑復試考生。
四、復試方式
根據當前疫情形勢、上級主管部門工作部署以及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研究,決定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一志愿復試采用線下現場復試的方式,所有復試考生必須到我,F場參加復試。請考生來校途中做好個人防護,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責任人。調劑復試根據學院的具體安排執行。
五、復試內容
復試包括資格審查、心理素質測試、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專業課筆試、綜合面試、同等學力加試、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內容。
1.資格審查
2023年3月29日(周三)上午進行資格審查,具體要求以各學院通知為準。資格審查時,考生需按順序準備好以下材料,并將復印件裝訂成冊:
(1)《復試資格審查表》(附件1,需打印并填寫完整);
(2)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入學考試準考證及復印件;
(3)考生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2023年應屆生提交學生證(原件)及《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學信網);往屆生提交畢業證書(原件)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申請方式詳見附件2);
(5)考生大學期間成績單(加蓋學校教務或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6)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附件3,需加蓋考核單位公章。應屆生由所在高校學生管理部門填寫;在職考生由工作單位的政工或人事部門填寫;未就業考生由本人人事檔案或戶籍管理部門填寫);
(7)考生個人簡歷及自述(附件4);
(8)考生CET-4、6級考試成績單及復印件;
(9)報考“定向”類別的考生,還須出示其工作單位同意該考生為該單位“定向培養”的公函(附件5)。
同時須繳納復試費80元,請掃描以下二維碼,如實填寫本人信息后支付:
不論是否錄取,所交材料含成績單一律不予退還,請考生自留底稿。凡未提交資格審查材料或審查未通過的,一律不予參加復試。
2.心理素質測試
考生于2023年3月28日8:00-29日16:00登錄心理測試網站,根據提示輸入個人信息后進入測試板塊,所有項目全部完成后才能提交,心理素質測試成績只作參考不計入復試總分。網址:http://ehall.nuist.edu.cn/xsfw/sys/xlpcapp/*default/index.do。
3.外語聽力測試及專業課筆試
2023年3月29日(周三)下午13:30-17:00,外語聽力測試及專業課筆試,具體安排以各學院通知為準。外語聽力測試滿分30分,考試時間為30分鐘。專業課筆試滿分150分,考試時間為3小時,具體科目參見我校研究生院網站《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考試內容參見《2023年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入學考試大綱》。
考生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復試通知書、黑色水筆、無線聽力用耳機參加考試。
4.綜合面試、外語口語測試、同等學力加試等
2023年3月30-31日進行綜合面試、外語口語測試及同等學力加試,具體安排以各學院通知為準。
綜合面試滿分為100分,主要包括平時成績、創新及應用能力和專業知識結構及綜合能力等。綜合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為不合格。
外語口語測試滿分20分,在綜合面試過程中進行。
會計碩士、圖書情報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審計碩士的考生,須在復試中加入思想政治理論考試,考核形式及分值由各學院公布在復試細則中,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同等學力(大專畢業生、普通高校本科結業生,學歷碼是3或4)加試科目參見我校《2023年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加試方式為筆試,滿分100分,每門考試時間2小時,具體安排由各學院公布在復試細則中。同等學力加試成績不記入復試總成績,任意一門加試科目成績低于60分為加試不合格。報考法律(非法學)專碩、工商管理專碩、公共管理專碩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加試。成人教育應屆本科、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不加試。
考生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復試通知書、黑色水筆參加面試。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學習(工作)態度、道德品質、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在復試資格審查時,考生需提交由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或政工部門填寫并加蓋公章的考核材料。在復試過程中,由復試小組面談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及品德情況。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績不記入復試總成績,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破格復試
對初試公共科目成績略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但專業科目成績特別優異或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考生,可允許其破格參加第一志愿報考單位第一志愿專業復試(以下簡稱破格復試)。對一志愿上線生源(含調劑生源)充足的專業原則上不再進行破格復試。破格復試優先考慮基礎學科、艱苦專業以及國家急需但生源相對不足的學科、專業。破格復試考生不得調劑。
破格復試的程序如下:
1.考生本人填寫《破格復試申請表》(附件6)于3月28日前交破格專業所在學院;
2.報考專業2名專家推薦(副高以上職稱);
3.所在學院研究生復試領導小組討論;
4.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5.上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教育部備案;
6.上述過程無異議后參與一志愿復試。
七、生源調劑
根據2023年生源情況,我校部分專業接收調劑生。申請調劑的考生須符合以下條件:
1.政治思想好,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2.符合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的各項規定,初試成績達到報考專業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A類考生復試分數線,且符合教育部調劑政策要求。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
4.我校調劑在相同學科門類內進行(考生報考的專業代碼與申請調劑的專業代碼前兩位數字須相同)且考生初試科目與調入學科(專業)的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統考科目須一致。每位考生原則上只能申請一個調劑專業。
5.非全日制專業接收的調劑考生原則上須是報考定向的考生。
6.滿足學院規定的其他調劑要求。
具體調劑信息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及“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調劑系統”)發布的調劑公告為準。
所有調劑考生均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調劑系統進行報名、相關信息確認等操作。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我校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我校在“調劑系統”中發放復試通知和擬錄取通知,考生須在我校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接受復試的信息確認和待錄取信息確認,待錄取信息確認后不得更改,逾時未進行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未通過“調劑系統”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
我校將根據教育部研招網調劑系統的開通時間實時調整學校開通時間,請及時關注研招網調劑系統我校的開通時間。調劑復試內容參照本辦法,調劑復試時間安排、相關程序等以各學院通知為準。
八、非全日制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蚱渌叩冉逃龣C構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一般應適當延長基本修業年限)內,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按照國家規定,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學校根據社會需求自主確定不同學科、類別研究生教育形式,根據培養要求分別制定培養方案,統籌全日制與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協調發展,堅持同一標準,保證同等質量。
非全日制研究生畢業時,學校根據其修業年限、學業成績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相應的、注明學習方式的畢業證書;其學業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的學位標準,可以申請授予相應的學位證書。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實行相同的考試招生政策和培養標準,其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九、錄取及收費
按照教育部文件規定,我校根據教育部下達的計劃,依據考生初試和復試的成績,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科研創新潛質、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擬定錄取名單。
1.考生綜合成績為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相加。依據綜合成績排序確定錄取與否。
2.報考“單獨考試”、“少數民族骨干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等專項計劃的考生,單獨排序確定錄取與否。
3.體格檢查安排在擬錄取結束新生報到后,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4.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予錄。
(1)綜合面試成績不合格;
(2)同等學力加試不合格;
(3)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4)體檢不合格;
(5)弄虛作假者。
5.各學院對本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的復試結果負責。當參加復試的考生提出質疑時,各學院負責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釋。
6.擬錄取為“非定向”類別的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調檔手續,將本人完整的人事檔案(或調檔函回執)寄到錄取學院,否則將取消擬錄取資格。擬錄取為“定向”類別的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簽訂培養協議,否則將取消擬錄取資格。
7.擬錄取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及教育部審查批準。正式錄取通知書待審查批準后由研究生院統一發放。錄取考生占用我校2023年研究生招生名額,必須珍惜入學機會,保證按時報到入學,不得以任何理由(就業、出國、選調生、公務員等)放棄入學資格。
8.錄取考生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會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9.根據教育部文件規定,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2023級碩士研究生需繳納學費,學費標準見我校財務處網頁的收費公示表。在校研究生獎助學金發放辦法按學校相關文件執行。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學后不享受助學金、學業獎學金和國家獎學金,不安排住宿,不調入考生個人檔案和戶籍關系。
十、保留學籍政策
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保留學籍考生占用當年的招生計劃。我校除應屆本科畢業生中的國防生、推免生中的支教團考生外,原則上不同意其他考生保留學籍。個別考生因特殊原因申請保留學籍,必須出具證明材料,填寫《保留學籍申請表》(附件7),在2023年5月30日前提交至擬錄取專業所在學院。經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討論、研究生院匯總,上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按相關規定辦理正式錄取及保留學籍手續。
十一、信息公開
學校和學院將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當前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13〕73號)和《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教學函〔2013〕9號)的通知要求,嚴格執行招生信息公開制度,保證考生申訴渠道暢通,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規范透明。
1.信息查詢
復試、錄取等信息可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查詢(網址:https://yzb.nuist.edu.cn/),我校將及時在網上公布相關信息。
2.申訴
考生對學院碩士招生環節有異議的,可向學院以書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訴。申訴人對答復有異議的,可向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起申訴。
3.咨詢及申訴聯系方式
辦公地址:新行政樓321辦公室。
通信地址:南京市寧六路219號南京信息工程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210044。
咨詢電話:025-58731201。
電子郵箱:yzb@nuist.edu.cn。
各學院聯系電話請查看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招生學院欄公布的各學院聯系方式。
十二、其他
我校不再寄發紙質復試通知書,復試名單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布的復試名單為準,請考生及時關注相關信息并保持電話暢通,按學院要求準時參加復試。
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試相關保密管理規定,任何人員和機構(學校授權除外)不得對復試過程錄音錄像、拍照、截屏或者網絡直播,不得傳播試題等復試內容,否則將依據相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紀委監察部門對復試工作全程進行監督(舉報電話:025-58731002),一旦發現違法、違紀、違規問題,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實行,未盡事宜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南京信息工程大學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1、復試資格審查表
附件2、如何申請學籍學歷在線驗證報告
附件3、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
附件4、個人簡歷及自述
附件5、定向培養公函
附件6、破格復試申請表
附件7、保留學籍申請表
附件詳見https://yzb.nuist.edu.cn/info/1006/247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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