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2014〕3號)和陜西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陜招辦〔2014〕6號)文件精神,為了加強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管理,進一步提高研究生招生質量,完善復試規則,規范復試程序,提高復試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范圍
(一)所有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上線(國家A類)和我校接收調劑的考生均應參加復試,沒有參加復試的考生不得錄取。
(二)采取差額復試的辦法,各學院參加復試人數與該單位招生規模之比原則上應不低于120%,由研招辦通知考生本人參加復試,未按規定時間到校參加復試的考生按棄權論,對經復試未能被錄取的考生應及時通知本人。
(三)往屆生報到時須攜帶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準考證(均為原件)及1寸照片2張;應屆本科畢業生報到時攜帶身份證、學生證、大學期間的成績單、準考證(均為原件)及1寸照片2張,成績單須加蓋院校教務部門公章。
二、復試內容及方式
(一)復試內容包括以下部分:
1、專業課考試;
2、外國語聽說能力測試;
3、綜合情況面試。
4、部分理工科專業可增加實驗技能考核。
5、同等學力考生還須加試兩門涵蓋本專業本科階段主干課程的考試。
(二)復試方式。專業課考試一律采取筆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150分。考試科目按考生報考專業所規定的科目進行,原則上不得變動,但調劑考生若報考專業和調劑專業不同,可以選擇報考專業規定復試科目進行,也可以選擇調劑專業規定的復試科目進行,由考生在報名時向工作人員說明。 外國語聽說能力測試,滿分50分。 綜合情況面試,采用面試方式,滿分100分。對每位考生的測試時間為20—30分鐘。
(三)其它復試(查)。復試期間還將對考生進行身份確認、體格檢查以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參加復試的考生需持本人準考證,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畢業生須出示學生證。
三、復試成績
(一)復試成績滿分為300分,其中專業課考試150分,外國語聽說能力測試50分,綜合情況面試100分。
(二)專業課筆試成績原則上不得低于90分。
(三)同等學力考生加試兩門業務課,每門滿分為100分,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每門加試業務課成績原則上不得低于60分。
(四)總成績評定辦法為:總成績=初試總成績÷4×60%+復試總成績÷3×40%
四、調劑復試
(一)調劑復試考生必須達到教育部和學校規定的調劑復試標準。
(二)被調劑復試考生初試科目應與擬錄取專業的考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試題種類須與擬調劑錄取專業使用的統考試題種類一致。
五、錄取
(一)錄取工作嚴格貫徹“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確保質量、寧缺勿濫”的原則,堅持質量第一的指導思想。各學院應根據考生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工作業績、思想政治表現、身體健康狀況、報考志愿以及學校下達的招生規模數等,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提出擬錄取名單,確定錄取類別。
(二)復試期間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考試違紀、替考、身體及思想政治道德狀況不符合錄取要求的,一律不予錄取。
六、復試工作的組織
(一)學校成立延安大學201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領導、紀委監察處領導、研究生處負責人以及各單位負責人組成,負責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
(二)各單位應組成院級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應由院長、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組成,負責指導、協調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同時負責處理招生過程中考生提出的質疑和申訴。針對不同學科專業特點和生源情況,對復試教師進行有關復試內容、復試方式和保密工作等方面的培訓,未經培訓的教師不得參加復試工作。
(三)復試小組的組成
各單位根據各學科專業的實際情況,成立若干復試小組,每個小組由5—7名教師組成,負責對考生的面試。組長一般應由導師組長擔任,對本組的復試工作負責,復試小組的組成由院招生工作小組審定,報研究生處備案。
各學科、專業復試小組,要召開專門會議,認真研究復試問題及辦法,精心組織命題及面試工作。
(四)由校監察部門組織成立招生工作檢查小組,負責全校各單位在招生中每個環節的監督和檢查。研究生處也應自覺接受校紀檢部門的監督,重大問題的研究都應請監察部門派員參加,保證碩士生錄取工作的客觀、公正。
(五)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應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接受舉報受理單位:延安大學紀委辦公室;接受舉報電子信箱yadxjw@163.com;接受舉報電話:0911-2332090。
七、各單位復試工作方案的確定及相關工作
各單位應做好復試準備工作,按規定時間將本單位復試工作方案報研究生處辦公室。
1、4月8日報本單位招生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
2、4月8日報本學科復試小組名單。
3、4月8日報本單位復試方案、時間、地點。
4、4月15日研究生復試報到,4月15日晚進行專業課考試。
5、4月16日上午體檢。
6、4月16日下午外語聽說能力測試,4月16日晚上進行綜合情況面試。
7、4月17日上午同等學力考生加試。
8、4月18日各招生單位向研招辦報送復試成績及擬錄取建議名單。
9、4月19日公示擬錄取名單。
八、復試紀律和要求
1、復試小組成員應選擇能正確執行政策、不循私情、責任心強的教師擔任,本年度有直系親屬報考或其他可能影響公正的相關人員報考研究生的教師應回避復試及錄取的相關工作。
2、要充分重視對研究生招生人員的管理和培訓,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實行復試成績和擬錄取名單公示制度,抵制不正之風的干擾,營造招生工作公正、公平的環境,對違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響的人員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3、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單位及有關人員應嚴格執行國家政策與學校相關規定,順利完成201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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