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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人數
2024年我校招生專業、擬招生人數及擬接收推免生人數見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招生專業目錄中公布的擬招生人數為2023年錄取人數,僅供參考,最終招生人數以教育部實際下達的招生計劃為準。推免未完成的計劃將用于統考招生。
2024年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僅限全日制專業學位的專業,2023年實際錄取人數為13人,2024年招生人數以教育部實際下達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計劃為準。
二、學制、學費和教學地點
碩士類別 |
學 制 |
專 業 (方向) |
學 費 (元/人·年) |
教學地點 |
全日制 學術學位 |
三 年 |
所有專業 |
8000 |
昆明市龍泉路校區 |
全日制 專業學位 |
三 年 |
所有專業 |
12000 |
昆明市龍泉路校區 (“新聞與傳播”、“項目管理”、“資產評估”、“計算機技術”專業教學地點為:昆明市安寧校區) |
非全日制專業學位 |
三 年 |
公共管理 |
22000 |
昆明市龍泉路校區 |
旅游管理 |
18000 |
|||
會計 |
28000 |
|||
工商管理(企業經營管理方向) |
32000 |
|||
工商管理(“一帶一路”工商管理方向 ) |
40000 |
三、獎助政策
學校對碩士研究生提供國家助學金和獎學金(含國家獎學金、云南省政府獎學金、學校學業獎學金等),具體評獎范圍和評定標準參照國家及云南財經大學獎助學金相關管理文件執行,現有部分獎助學金標準如下:
類 別 |
金額 (元/年·人) |
國家助學金 |
6000 |
國家獎學金 |
20000 |
云南省政府獎學金 |
10000 |
學校學業獎學金 |
9000(一等)、7000(二等)、5000(三等) |
注:最終執行標準以國家和云南財經大學獎助學金管理文件為準。
四、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 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 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2024年入學之日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2024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5)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5. 我校不接受大學三年級或三年級以下本科生報考。
6.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含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復試前須向招生單位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進行復核。
7. 我校非全日制專業僅招收在職定向人員。報考時,報考類別須選擇“定向就業”,同時應準確填寫定向就業單位及其所在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我校不予準考,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 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 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
(三)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 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 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可報考)。
(四)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項目管理[代碼為125602]、旅游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 (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 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符合招生單位相關學業要求,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五、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逾期不再補辦。
(一)網上報名:
1. 網上報名時間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 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
4. 考生應按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5. 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6. 考生要如實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7. 符合規定條件并申請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并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報考類別為“定向就業”,并填寫定向就業單位,且定向就業單位須在少數民族地區,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為準。未按規定申報的,不享受相應照顧政策。
8. 符合規定條件并申請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未按規定申報的,不享受相應加分政策。
9. 我校所有專業應試的外國語語種均為英語。
10. 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1. 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2. 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招生單位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網上確認、考試安排及注意事項等,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二)網上確認:
1.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網上確認時間見考生網上報名時本人所選擇的報考點的確認公告及通知。考生須按報考點要求完成報名確認和提交報考材料。
2. 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根據核驗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等,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當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3. 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有關補充材料。
4. 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5. 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六、考生資格審查
我校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信息進行全面審查,并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信息,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準予考試。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準予考試。
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須在2023年11月20日前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后,方可參加考試。
七、考試
(一) 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屆時,考生須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二)招生考試分初試和復試。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三)初試日期和時間
初試時間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
(四)初試科目: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考試日期 |
12月23日 上午 |
12月23日下午 |
12月24日 上午 |
12月24日 下午 |
考試科目 |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綜合能力 |
英 語 |
業務課一 |
業務課二 |
(五)考生在云南省招考頻道(http://www.ynzs.cn/)自行查詢初試成績,如對成績疑問,可在成績公布之日起一周內向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交成績復核申請,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六)復試
1. 復試一般在2024年3月開始。屆時,考生須登錄“研招網”和我校研究生院網站,查詢復試名單及復試安排,我校不再另行通知,若錯過復試時間,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 報考地處二區招生單位且畢業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3. 網上報名時已按規定填報相關信息且符合享受照顧或加分政策的考生(含“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加分等)須在初試成績公布后,國家分數線公布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交書面申請材料(申請材料要求詳見研究生院網站有關通知)進行復審,逾期未申請者視為自動放棄享受相應的照顧或加分政策。
4. 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為準)報考的考生,復試時加試至少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
5. 實行差額復試。
6. 我校在復試前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考生的學歷或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
八、調劑
調劑和復試的具體要求和程序均以初試結束后教育部下發的2024年復試錄取工作通知的規定為準。屆時,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進行調劑。
九、體檢
我校體檢安排在擬錄取后進行。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執行。
十、錄取
學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招生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錄取,具體詳見復試錄取實施方案。經教育部審核批準后,錄取通知書于2024年7月初發出。
十一、其他
(一)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二) 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研究生,按軍隊相關規定辦理。
(三)我校不提供業務課的參考書籍,請考生自行到書店購買或向出版社郵購。
(四)新生須按規定日期到校辦理入學報到手續,不能按期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書面向所在學院(中心、所)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五)新生報到后,我校將對其學籍學歷、思想政治和品德、專業素質、身體健康等情況進行全面復查。出現學籍學歷核驗不通過或體檢不合格等不滿足我校入學條件者,取消其錄取資格。
(六)請考生密切關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相關信息。
(七)未盡事宜,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3〕2號)、云南省教育廳以及云南省招生考試院有關要求執行。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主管部門政策不一致時,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主管部門政策為準。
十二、申訴與監督渠道
1. 申訴渠道
部門:云南財經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電話:0871-65128174
郵箱:yzb@ynufe.edu.cn
2. 監督渠道
部門:云南財經大學紀檢處
電話:0871-65114879
郵箱:yncjdxjw_jsc@sina.com
十三、本章程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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