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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錄取工作是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生源質量的關鍵環節。為深入貫徹落實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會議精神,切實做好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2〕3號,以下簡稱《招生管理規定》)和教育部教學司《關于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3〕3號)精神,根據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的工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工作要求
(一)安全性。嚴格落實工作要求,做好場地安排、模擬預演等工作,強化對所有工作人員的安全保密教育,確保試題安全;
(二)公平性。加強組織管理,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嚴格審查考生資格,嚴格復試過程規范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確保復試公平公正;
(三)科學性。今年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采用線上網絡復試方式進行。針對遠程復試、學科專業特點和辦學特色,精心設計復試內容,堅持全面衡量,綜合評價,確保考核科學有效。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順利完成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成立喀什大學和二級招生單位(以下簡稱招生單位)兩級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另設紀委督查組、網絡保障組、輿情管控組、保衛應急組、后勤保障組五個專項小組,明確人員構成、職責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校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研究生處,具體負責招生工作的統籌協調。
(一)喀什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
喀什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及工作職責如下:
組 長:買買提明·木沙(校黨委副書記、校長)
副組長:楊清華(校黨委常委、副校長)
組 員:校紀委、研究生處、黨委宣傳部、網絡與信息管理中心、維穩處、后勤管理處負責同志及各研究生招生學院主要領導
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執行教育部關于研究生招生的方針、政策、規定和辦法;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制訂2023年復試錄取辦法和錄取原則、審核擬錄取名單,并審核各學院的復試方案;協調、研究和處理研究生招生工作有關命題、考試、復試和錄取等過程的重大問題。
紀委督查組負責對全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巡查和監督,網絡保障組負責復試期間網絡及信息技術服務,輿情管控組負責網絡輿情管控工作,保衛應急組負責處置復試期間的各類突發事件,后勤保障組負責復試期間的供電保障。
(二)招生單位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和各學科(方向)復試小組
各研究生招生單位成立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招生單位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實施本招生單位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的具體實施方案,落實復試錄取工作所需的人員、場地、經費,組建各學科(方向)復試小組,明確其內部職能分工,參與并承擔考生資格審查、調劑等工作。
各學科(方向)復試小組由7人組成(不含復試記錄員、技術支持員),包括思想政治和品德測評員1人、心理測評員1人、英語能力測評員1人、專業素質能力測評員4人。各學科(方向)復試小組設組長1名,一般由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的在任導師擔任。各學科(方向)復試小組確定考生復試的程序、考核的內容和結果,具體實施思想道德素質、專業面試、實踐創新能力及心理素質等方面的考核。
招生單位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及各學科(方向)復試小組成員均實行回避制度。招生單位主要領導負責對本單位招生復試工作人員進行工作紀律和保密要求的教育和培訓;招生單位行政主要領導或分管學科建設領導對本單位所有學科(方向)的復試內容、評分標準負責;復試小組組長對本組復試工作負責。
各招生單位需在復試前將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及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方案交研究生處招生辦公室備案。不提前備案或方案不合理的招生單位,不得組織開展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
(三)研究生處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有序開展具體工作
研究生處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開展工作,具體組織安排、協調招生復試和錄取中的各項工作,協助、指導和監督各招生單位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匯總各招生單位的擬錄取結論,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審議。
三、復試
(一)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條件
1.復試成績要求
我校復試包括第一志愿考生復試和調劑考生復試兩類。
(1)第一志愿考生復試
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參加學校組織的第一志愿各學科復試,其初試成績須滿足下列條件:
①非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含享受國家規定的加分政策的考生加分后),其初試總成績及各單科成績均須達到2023年國家規定的相應學科門類B類考生的基本要求。
②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此類考生是指報考地處二區招生單位,且畢業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或者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其初試總成績及各單科成績均須達到2023年國家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的基本要求。少數民族考生的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少數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為準。
③“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招生計劃”的考生其初試總成績不低于251分,英語不低于30分。
(2)調劑考生復試
在招生規模允許的條件下,學校接受第一志愿報考單位不是我校的考生向我校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學科(方向)調劑,并面向調劑考生組織調劑復試。
參加我校調劑復試的考生,須同時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①擬調入專業在我校招生專業目錄內,且符合該專業報考條件。
②初試總成績及各單科成績均達到原第一志愿報考專業以及擬調入專業的B類考生的基本要求。
③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④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外語須是英語)相同。
⑤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⑥非全日制考生調劑還須有定向就業單位,且在調劑系統顯示就業單位。
其他要求: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招生計劃”考生調劑我校,其初試總成績不低于251分,英語不低于30分,且統考科目須相同,專業考試科目應相同或相近,僅限部分專業招生該計劃考生(調劑專業詳見《調劑公告》)。
所有調劑申請必須在全國碩士研究生調劑平臺開通期間,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網址:http://yz.chsi.com.cn/tjxx/)。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一般不低于12個小時,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不超過36小時。如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確認操作,則視為自動放棄。
符合調劑條件的考生,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各研究生招生單位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不得按單位、行業、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限定生源范圍,也不得設置其他歧視性條件。
第一志愿報考我校需要調換專業的考生,也必須通過調劑系統填報調劑志愿。
學校不接受屬于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第九章所列的不允許調劑專業考生的調劑申請。
第一志愿和調劑生源不足的學科(方向)的招生計劃余額,學校根據實際,優先增加生源質量高、需求大的學科方向的招生計劃。
2.復試比例
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各學科(方向)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考生復試資格審核
1.復試資格
在復試資格審核中嚴把復試入口關,堅持“兩識別”“四比對”工作原則,運用“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技術,并通過綜合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等措施,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
參加復試的考生須滿足我校對應學科(方向)的報考條件(詳見我校校園網公布的喀什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在正式復試前1—2日,接受復試資格的審查和材料核驗,并將資格審查材料掃描件上傳至指定系統。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將不予復試。復試資格審查材料如下:
(1)準考證原件。
(2)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少數民族考生身份證以報考時校驗的身份證為準)。
(3)畢業證原件、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入學時提供。往屆畢業生學籍或學歷信息有疑問的,需按要求提供網上查驗的學籍學歷相關材料)。
(4)學位證原件、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入學時提供)。
(5)獲得復試資格的考生需提交1份《喀什大學碩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詳見附件1),此表須簽字、蓋章,提交照片或掃描件。
(6)畢業論文及在大學和工作期間發表的各類成果、各種獎勵證書、考核鑒定及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7)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往屆畢業考生須提交近3個月繳納社保的明細表。
(8)復試相關具體事宜由研究生處和各招生單位在復試開始前一周發布。
(9)簽訂《喀什大學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對于在復試過程中出現冒名頂替、弄虛作假、瞞報漏報的現象,嚴格執行一票否決,取消其錄取資格。
2.加分資格
符合教育部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相關規定,可享受加分或照顧政策(具體要求參照《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考生須于在正式復試前1—2日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照片(正反面)、《喀什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享受加分或照顧政策申請》照片(參見附件2)及以下相關材料電子掃描件,以電子郵件形式發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郵箱地址:ksdxyjsczs@163.com),郵件命名為“加分或照顧政策項目名稱+考生編號+姓名+聯系電話”。考生需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申請及相關材料,逾期我校將不予受理。
(1)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2)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3)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上述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三)復試形式與內容
1.復試形式
我校2023年研究生招生復試采取網絡遠程面試方式。線上復試平臺主系統為研招網遠程面試系統,騰訊會議系統作為備用系統,由我校網絡與信息管理中心提供技術支持。學校根據招生簡章規定的科目和內容組織復試。
筆試環節需要考核的內容在復試環節要有所體現。符合條件并同意參加我校復試的考生,須完成學校規定的全部復試流程,接受學校對其思想品德、專業素養、創新能力、心理素質等方面進行的全面考核。
復試工作流程包括:資格審查、面試、心理測試和健康檢查等環節。各研究生招生單位須按學校要求,及時制定和發布本單位學科(方向)的復試時間、程序、方式和要求等。
2.復試內容
復試主要考查學生思想政治和道德品德、專業素養與創新能力、心理健康狀態等,結合學生提交的材料與臨場表現進行。復試試題以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為主。復試內容包括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英語水平測試、綜合及專業素質能力考核(詳見喀什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專業目錄中公布的復試科目)。還應通過考生提供的成績單、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在網絡遠程復試過程中一旦發現有材料作假、替考作弊等違反考試誠信行為的,該項考核不合格。
復試小組認為有必要時,經學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可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
(1)需加試的同等學力考生主要是指下列考生:
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或2年以上的?飘厴I生(從畢業后到錄取2023年9月1日滿2年及以上);
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
(2)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時須加試兩門不同于初試科目的本科主干課程,且加試科目成績均須達到及格水平(60分及以上)。未參加加試或加試成績不及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3)復試成績滿分按100分計,其中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綜合及專業素質和能力成績占80%,英語水平測試成績占20%。
3.復試流程
(1)線上復試環境準備。
學生端場所要求:復試需在安靜封閉的環境中進行,復試過程中,圖像內不得出現復試考生外的其他人員以及影響復試的聲音。復試采取雙機位,考生需要準備一臺帶攝像、語音輸入功能的計算機和一個手機或兩個手機,能夠正常登錄復試平臺和相關功能軟件。復試時兩臺設備應同時登錄復試平臺,主機位背靠墻面擺放,從考生正面拍攝,輔機位在考生側后方45°擺放,保證同時拍攝到考生及四周環境,不得出現拍攝盲區。考生在考試開始前1—2天,需根據網站建議安裝相關軟件,并按照招生單位的要求完成模擬演練。正式考試開始前,考生須提前登錄復試平臺,測試是否能正常使用。考生復試時須使用穩定快速的通信網絡,保證復試期間圖像流暢、聲音清晰;使用手機復試,需保證手機電量充足。特殊專業可按學科要求進行。如因復試環境不符合要求,導致違反考試紀律或影響復試成績的,由考生承擔后果。
復試小組場地要求:各招生單位要重視復試場地的安排,確保有穩定暢通的網絡和錄像設備。錄像設備全程全覆蓋、無死角、不間斷對復試過程進行錄像。規范復試場地布置,復試專家須面向電腦攝像頭就座,復試期間不得將手機帶入現場。 安排專人負責設備提前調試和技術保障,復試期間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場地。
(2)候考?忌M入線上候考室,完成信息采集和身份確認后,抽簽決定復試順序,按順序進入線上面試室參加遠程復試。
(3)復試。考生先閱讀《喀什大學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然后抽選試題,審題2分鐘后開始答題,復試專家提問并為考生打分。
(4)結束離場?忌c復試秘書確認復試結束,經允許后可以離開,關閉監控設備,考生復試結束后不得與他人交流復試過程和題目內容。
4.復試其他要求
(1)每生復試時間須不少于20分鐘(含審題時間)。
(2)復試地點需有監控或拍攝功能的設備,復試時要全程錄像。復試小組須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并打分。 每個復試小組需在監督員的監督下工作。
(3)各復試小組應在復試前擬定多套難度相當的復試題目,復試程序、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應保持統一。復試試題在啟用前屬于機密材料,各學院在命題后應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建立“三隨機”(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工作機制。復試開始前,各學科(方向)復試小組應召開復試小組會議,集體議定評價標準,指導和培訓復試小組成員操作使用。
(4)復試過程中,考生因個人原因拒不參加復試,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5)每場復試結束后,復試小組應綜合各專項評價,集體討論形成最終復試評價意見和擬錄取建議,嚴禁復試結果隨意性的情況發生。
(6)復試工作結束后,評分記錄交學校研究生處招生辦公室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安排2人以上核分,確保分數正確。所有復試的工作環節均有記錄和簽字,全過程可追溯。復試過程影像資料交研究生處,同時學院備份,均需留存1年。復試的現場記錄、復試結果的統計匯總和錄取意見須監督人員簽字。
(7)各招生單位在復試過程中如出現突發事件,學院領導小組要立即進行研判,并提出處理意見,報送學校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8)研究生處及校紀檢監察部門將通過現場或錄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監管,及時糾正不規范行為,嚴防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9)復試具體時間安排,由各研究生招生單位在考生參加復試前通知。
喀什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考生須知將于近期在學校官網發布。
(四)復試時間安排
2023年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擬分4個批次進行:
1.第一批次(第一志愿考生):3月27日—28日提交材料,3月29日—30日復試
2.第二批次(調劑一批次):4月6日—7日提交材料,4月8日—11日復試
3.第三批次(調劑二批次):4月12日—13日提交材料,4月14日—17日復試
4.第四批次(調劑三批次):4月19日—20日提交材料,4月21日—23日復試 。
(五)體檢
獲得復試資格的考生須及時、如實向我校報告是否曾患有重大疾病、傳染病,是否存在身體殘疾或家庭病史等健康狀況,因身體條件不宜就讀的專業與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一致,我校將在新生入學時組織體檢,對于不符合錄取要求的考生,我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四、錄取
(一)錄取的基本程序
1.各學科(方向)復試小組綜合考生的初試和復試成績及思想政治和品德、身心測評結果,形成擬錄取建議排序名單,報所在招生單位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形成建議擬錄取名單,報研究生處。
2.研究生處匯總各招生單位建議擬錄取名單,形成學校擬錄取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核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個工作日。
3.擬錄取名單以全體考生總成績的排名順序為依據,擇優進行。
4.參加復試并被待錄取的考生,須在復試結束后確認待錄取。
5.擬錄取名單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后,報上級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門核準,經上級招生管理部門審查通過后公布。
6.擬錄取考生培養方式分為非定向和定向。我校將為非定向的考生出具調檔函,考生須在規定時限內將本人人事檔案轉入喀什大學;培養方式為定向的考生須與本人工作單位、喀什大學簽訂定向培養合同(一式三份),畢業后回原單位就業。
(二)錄取規模
按上級確定的計劃總規模執行。
(三)考生成績及計算規則
復試成績與初試總成績計算比例為初試成績占60%,復試成績占40%。初試成績滿分為500分,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總成績按照百分制計算,計算公式為:
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60%+復試總成績×40% 。
(四)總成績排名方式
總成績按照學科(方向)排名,其中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別排名。
1.一志愿上線考生按照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總成績相同,先比較復試成績再比較初試成績。
2.各批次調劑考生分批次按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同一批次總成績相同,先比較復試成績再比較初試成績。
(五)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錄取
1.初試、復試期間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者;
2.考試違紀及有其他嚴重違反考試規定者;
3.思想政治品德、心理及身體健康狀況等不符合錄取要求者;
4.復試(含同等學力加試)成績低于60分,復試不合格者;
5.須參加加試但未參加加試者,或自動放棄復試者;
6.未通過學籍學歷驗證且無法提供相關材料者。
五、相關工作制度
(一)信息公開制度
我校將在學校官網(http://www.ksu.edu.cn/)及時公布復試錄取辦法、復試成績和擬錄取名單、咨詢和申訴渠道等復試錄取相關信息,并報送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核備案。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將對變動部分作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通過“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報自治區教育考試院進行政策審核,并按要求統一備案公開。最終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注冊均以“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備案信息為準,未經我校公示及“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備案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注冊學籍。
(二)責任追究制度
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承擔復試錄取工作的領導責任,研究生處承擔組織責任,各招生單位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承擔學院所屬各招生專業的領導和組織責任,各復試小組組長為相關學科(方向)招生第一責任人,具體工作人員承擔相應崗位責任。發現未按相關政策要求開展復試錄取工作的招生單位和工作人員,嚴格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等規定處理,對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對有關責任人員追責問責,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凡在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工作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試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
招生復試期間,參加復試的工作人員違反規定舉辦輔導活動,或委托社會單位和人員進行輔導培訓的,按國家、自治區和學校關于招生考試的管理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在招生復試工作中,私立明目亂收費的,按國家、自治區和學校關于招生考試的管理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監督制度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須指定人員對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各環節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并接受考生和社會公眾的監督舉報。
舉報電話:0998-2899055
聯系人:馬勇
(四)復議制度
若考生認為我校招生行為違反國家《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或其他相關規定的,或對復試過程和結論有異議的,可向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異議、申訴或舉報。屬于對政策執行存在異議的,由招生工作小組指定專人當面答復;屬于違規違紀行為舉報的,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調查并作出書面答復。
(五)保密制度
1.復試錄取要遵守安全保密規定。復試開始前,考生須在線簽訂《喀什大學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承諾誠信復試。
2.工作人員須學習相關保密規定,簽訂《保密承諾書》。
3.各招生單位的復試試題要指定專人保管,參照《喀什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自命題工作管理辦法》,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4.復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復試內容屬于涉密事項,復試全過程中考生嚴禁拍照、錄音、錄像。復試小組在復試開始前和結束時要對考生進行提示。
六、復試咨詢
(一)咨詢人員安排
復試期間,研究生處、各研究生招生單位須指派專人值班,接受考生的復試咨詢。
(二)咨詢時間
1.周一至周五10:30至14:00;16:00至20:00
2.各學院咨詢電話及郵箱請在我校官方網站“通知公告”即將發布的《喀什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擬調劑公告》中查詢。
3.研究生處咨詢電話:0998-2899185
附件1:喀什大學碩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
附件2:喀什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享受加分或照顧政策申請
附件3:喀什大學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喀什大學
2023年3月24日
附件【附件1:喀什大學碩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docx】已下載2559次
附件【附件2:喀什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享受加分或照顧政策申請.docx】已下載355次
附件【附件3:喀什大學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doc】已下載1037次
原文鏈接 https://yjsc.ksu.edu.cn/info/1189/272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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