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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22]3號)、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及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相關要求,我院根據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科學選拔的原則,全面衡量,擇優選拔,按需招生,寧缺毋濫,確保招生質量。
二、組織和職責
1. 學院成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碩士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學院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其他院領導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研究生部,領導小組下設專業組,技術保障組,后勤保障組,紀委監督組。
2. 專業組負責復試的命題、審題、組題以及后期的試卷評閱和面試工作,小組成員由副高級及以上職稱專家構成。
3. 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命題的組織、考生資格審查、試題保管、參與考試各方的培訓組織等事務性、組織性工作。
4. 技術保障組負責復試相關技術工作,復試期間網絡及備用網絡的維護、與信息技術相關的突發事件處置工作。
5. 后勤保障組負責疫情防護相關工作,后勤保障組負責招生相關的后勤保障工作,落實校園公共區域日常衛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復試場所換氣和清潔消毒。
6. 紀委監督組全程監督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推進招生信息公開。
三、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一)復試分數線
根據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及北京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23年北京市碩士生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要求,同一專業的全日制與非全日制須執行相同的分數線標準,結合我院招生計劃及報考生源情況,采取不低于120%的差額復試比例,我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分數線劃定為:
(二)調劑事宜
1. 我院稅務碩士(非全日制)、金融碩士(全日制)接收調劑,詳情請查看我院網站及微信公眾號后續調劑相關通知,歡迎符合條件的考生申請調劑。
2. 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正式開通調劑系統后,請有調劑意向的考生及時提交正式調劑申請。
3. 調劑復試預計將在4月上中旬,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三)復試內容
1. 復試包括資格審查、筆試、個人綜合面試(包括專業知識、政治理論、經濟熱點、外語聽說能力測試)等環節,具體如下:
2. 關于體格檢查,請考生使用標準體檢表(附件1)至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醫療機構進行體檢,于錄取后提交我院,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四)計分辦法
1. 按照考生總成績(初試和復試加權成績)由高至低排序作為擬錄取的依據,如總成績出現同分情況,則按照復試成績由高至低排序作為擬錄取依據。
2. 考生總成績的核算公式為:
考生總成績=初試成績折合為百分制×初試成績權重+復試成績折合為百分制×復試成績權重。
3. 會計、審計專業復試包括專業能力筆試滿分100分,個人綜合面試滿分100分;
考生總成績=初試總成績/3×50%+復試專業能力筆試成績×30%+個人綜合面試成績×20%;個人綜合面試中專業知識、政治理論、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占比分別為40%、20%、40%。
4. 稅務、金融專業復試包括個人綜合面試成績滿分100分;
考生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70%+個人綜合能力面試成績×30%;個人綜合面試中專業知識、經濟熱點、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占比分別為40%、20%、40%。
(五)一志愿復試安排
1. 本年度招生復試將采用現場復試方式進行;
2. 考生在3月31日到校報到并核驗資格審查材料;
3. 會計、審計專業考生需參加筆試;
4. 復試時間安排如下表所示:
(六)準備材料
1. 資格審查提交材料:
(1)準考證,命名為“準考證”;
(2)有效身份證件,命名為“身份證件”;
(3)普通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供完整注冊后的學生證(含個人信息及注冊信息的每一頁),或學校學籍部門開具的應屆生證明,根據實際提交的材料命名為“學生證”或“應屆生證明”;
(4)非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供本科畢業證書,有學士學位者還需提供學位證書,命名為“學歷學位證書”;
(5)在2023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提供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命名為“學歷學位證明材料”;
(6)在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者,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同時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命名為“境外證書”;
(7)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應屆生)、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非應屆生)或學歷認證報告(非應屆生),命名為“學籍學歷驗證”;
(8)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應屆本科畢業生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提供并加蓋成績專用公章,非應屆本科畢業生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命名為“成績表”。
2. 考生本人抄寫并簽名的《誠信復試承諾書》,要求使用一頁A4紙抄寫,字跡清晰、書寫規范。(附件3)
3. 考生“個人評定”6份。(附件2)
將以上材料(1)-(8)掃描并按要求命名后,壓縮為一個文件包,文件包命名為“姓名+專業+考號”;將上述壓縮文件包與《誠信承諾書》一并于2023年3月28日12:00前發送郵件至yjszs@mail.nai.edu.cn,郵件主題請寫明“專業+姓名+考號+復試資格審查材料”。個人評定考生面試當天提交。
上述材料不論錄取與否,不予退還。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七)錄取原則及要求
資格審查不合格者及提供虛假資格審查材料者,不予錄取;
不按時參加復試者視作放棄復試資格,不予錄取;
復試成績不及格者(復試成績折合成百分制,及格線為60分),不予錄取;
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包括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須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對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予錄取。
考生自報考至入學辦理學籍期間均不得修改個人姓名、身份證號、民族等個人信息,因上述事項影響錄取、報到及畢業等,責任考生自負。
四、監督及復議
1. 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加強對復試工作過程的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2. 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復試分數線、復試工作方案、復試名單及復試結果等信息及時公布。
3. 實行復議制度。在相應規定時限內,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暢通。考生如對我院碩士生招生環節有異議,可向我院書面形式并具名提起申訴。對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小組復議。
4. 紀委辦公室對復試錄取工作全程進行全面有效的巡查和監督。
我院紀委監督電話:010-64505124
北京市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監督電話:010-82837456
5. 考生請登錄我院網站查詢復試、擬錄取名單等信息。網址:http://www.nai.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lists&catid=91
研究生部電話:010-64505023/5171/5080 王老師 何老師 趙老師
五、說明
1. 閱讀學院相關通知,了解復試環節。考生參加復試前務必提前學習《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與《北京國家會計學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復試筆試考場紀律》,保證對復試相關政策法規充分知情了解。學院將在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2. 按照國家規定,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須提交復試費100元/人,請進入復試的考生報到時前臺提交復試費用,報到地點為學院注冊中心,學院西南門進入。
3. 近期請考生保持通訊通暢,如必要學院將通過考生報考時填報的通訊信息聯系大家,如需申請變更聯系方式,請將變更信息發送至yjszs@mail.nai.edu.cn,標明姓名-專業(全日制、非全日制)-變更后電話號碼。
六、住宿及餐飲
1.2023年3月31日至4月2日可為考生提供食宿 (費用自理,僅限考生本人),住宿標準:176元/天·人(學員公寓單人間)。
2.辦理報到時預交1000元,其中:入住押金100元、復試費100元、住宿費和餐費800元。結算費用時退還押金,多退少補。
3.就餐地點:學院研究生餐廳。
附件1:體檢標準表.docx
附件2:個人評定.docx
附件3:誠信復試承諾書.docx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
2023年3月22日
附件詳見http://www.nai.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91&id=7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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