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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學院:
根據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3〕2號)、教育部關于印發〈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教學〔2006〕14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12號)等規范推免工作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現將我校2024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免工作組織與領導
為加強我校推免工作的領導和組織,學校成立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簡稱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監督全校的推薦遴選工作,審議、確定推免生名單。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工作機構設在研究生院。
各相關學院需成立由學院黨政主要負責人為組長,以分管本科教學和研究生教學的院領導、院黨委副書記以及相關專業的學術帶頭人或學術骨干為組員的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簡稱推免工作小組),加強對學院推薦遴選工作的組織與領導。
二、推薦類型
2024年我校推免名額類型包括: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名額、“研究生支教團”推免名額。以上兩類名額均可用于推薦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學術型和專業型均可)。推免生享有依據招生政策自主選擇報考招生單位和專業的權利,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名額可向包括南京工業大學在內的有接收推免生資格的招生單位推薦。
三、推薦條件
被推薦人應當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含校內轉專業學生;不含專升本、專轉本、第二學士學位、獨立學院學生)的我校應屆畢業生(以下簡稱學生);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積極上進;
(三)無任何考試作弊、剽竊他人學術成果以及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四)學習成績優秀,專業排名名列前茅。具體辦法按照全年級專業總排名計算,即前三年(五年制前四年)必修課程累計平均學分績點(以下稱課程平均績點)“專業排名”前35%以內;
(五)英語CET-4達到425分以上(含425分);外語類專業的學生,國家外語專業四級成績須達到良好及以上水平;
(六)身心健康,達到研究生入學健康標準。
四、推薦名額
學校充分發揮推免政策在選拔和培養國家發展戰略急需高層次人才方面的引導和激勵作用。著力服務國家發展戰略,從國家需要出發,堅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經濟主戰場、面向國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優先支持國家重大科技創新平臺建設、重大科研任務攻關以及“雙一流”學科建設。學校推薦名額的分配主要參考下列原則:考慮與招生專業相關的本科畢業生生源狀況;考慮學院師資現狀;考慮博士點、優勢學科平臺等因素;考慮2011學院人才培養的需要。各學院應嚴格按照規定開展推薦工作,公示的推薦名單不得超過規定限額。各學院在進行推薦工作時,可按照所在學院應屆畢業生人數的0.5%(四舍五入)確定候補名單(需公示)。
五、推薦程序
(一)各學院根據本通知制定推免生遴選的具體工作辦法,同時做好推免生的宣傳及組織工作。
(二)符合第三條推薦條件的學生需本人以書面形式向學院提交免試推薦申請表(附件1),推免工作小組對提出申請的學生進行綜合考核,并廣泛征求任課教師、輔導員、班主任及同班同學的意見確定初選名單。名單確定后,及時在學院內進行公示,進一步征求意見。公示后如無異議,向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推薦,由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審定和批準。
(三)學院公示無異議后,報送研究生院;經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評議,確定全校推免生名單,并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學校將推免生名單上傳至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系統),待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審核通過后,獲得資格的推免生應于規定時間內在推免系統上完成注冊,推薦階段結束。
(四)接收階段開始,推免生在推免系統上進行報考、確認復試和待錄取通知等。推免生在推免系統完成注冊報考相關工作后,無需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網上報名。
六、工作安排
(一)9月18日:各學院提交推免工作小組名單和《**學院2024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至研究生院審核備案。
(二)9月18-19日:學生本人向所在學院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書必須列明本人已具備推薦免試的基本條件、申請專業以及其它需說明的情況。推免工作小組對申請者進行資格審查并按照學院的推薦辦法進行推薦排序。確定推免生選擇次序的排序成績是由學業綜合成績與全面發展綜合成績兩部分構成,其中全面發展綜合成績所占比例原則上不超過30%。
(三)9月20日:各學院在學院網頁上公示初選名單,公示時間不得少于3日。未經公示的名單一律無效。9月22日16:00前學院將推薦學生申請材料、推薦學生名單紙質版和電子版、推免工作小組決議等材料報送至研究生院。
(四)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審議,確定擬推薦名單并進行公示。
七、推免工作具體要求
(一)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德為先,把學生思想品德考核作為推免生遴選和錄取的首要依據,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薦。
(二)突出考查學生的一貫學業表現。各學院要嚴格管理并規范使用學生本科階段學業成績,加強對學生本科階段學習情況的過程性評價,將本科階段學業綜合成績作為推免工作最基礎的遴選指標,不得專門組織遴選推免生的考試(包括筆試、面試等),不得擅自降低推免選拔標準。堅持擇優推薦、保證質量、寧缺勿濫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三)引導學生全面發展。各學院可將學生參軍入伍服兵役、參加志愿服務、到國際組織實習、科研成果、競賽獲獎等符合全面發展價值導向的因素納入學院推免生遴選指標體系,綜合評價學生的各方面表現。要合理設置各遴選指標所占權重及單項指標上限分值,學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項加分情況時,原則上只取一項,不得為僅符合單一或部分遴選指標的學生單列計劃或破格推薦。
(四)嚴格審核認定學生的特殊學術專長。推免生學術專長原則上僅限學生本科階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獨立作者或第一作者發表的與學業相關的科研論文;作為主力成員參加與學業相關的國內權威科研競賽(全國賽)并獲得三等獎(不含)以上獎勵(國際賽事參照執行,但不得低于國內賽事相關要求)。賽事認定范圍參照《南京工業大學大學生學科競賽和創新創業實踐活動管理辦法》(南工校教〔2021〕34號)執行。學生與直系親屬或學歷、職稱、職務明顯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競賽獎項等僅作為參考,不納入學生本人推免遴選綜合評價成績計算體系,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考慮。對于社會質疑較多的賽事、刊物,各學院要從嚴把握。
學院成立學院專家審核小組(專家組成員應具有相關學科副教授以上職稱,一般不少于5人),可會同本研究領域權威專家、相關期刊雜志單位或賽事主辦單位等,對申請推免資格學生的科研創新成果、論文、競賽獲獎獎項及內容進行審核鑒定,排除抄襲、造假、冒名及有名無實等情況,并組織相關學生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開答辯。對學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實行代表作評價,評價重點聚焦到創新質量和個人貢獻。學院專家審核小組及每位成員都要給出明確審核鑒定意見并簽字存檔。答辯全程要錄音錄像,答辯結果要公開公示。通過審核鑒定或答辯的學生特殊學術專長,須在推免系統和學院網站上予以公示。未通過審核鑒定或答辯的,不得納入推免遴選綜合評價成績計算體系。各學院要建立健全推免生學術專長審核認定制度和辦法。
(五)要加強綜合考核。既要加強對推免生專業素養、研究能力和創新潛質的考查,也要加強對科學精神、學術道德、專業倫理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等方面的考核評價,引導學生樹立胸懷祖國、服務人民、追求真理、勇攀高峰、堅守學術道德、嚴謹治學的學習理念。
(六)要規范推免生遴選工作。充分發揮推免工作小組的作用,落實集體議事和集體決策制度,做到公平、公正、公開。要充分落實和發揮學院專家審核小組作用,加強對推免生特殊學術專長的審核。對在推免過程中弄虛作假,有論文抄襲、虛報獲獎或科研成果等學術不端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影響推免過程和結果公平公正行為的學生,一經查實,取消推免資格,已入學的應當取消學籍,并由推薦高校所在地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部門按規定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推免相關工作人員未嚴格履行工作職責,違反推免招生政策規定的,學校應依規依紀嚴肅處理。
(七)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關工作人員有直系親屬或利益相關人員(如收費輔導教學等)報名參加本學院推免招生的應主動申請回避,有非直系親屬等報名參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動報備。相關學生申請推免資格時也應主動向學校報備聲明。對未按規定報備聲明回避關系的推免相關工作人員,學校將依規依紀嚴肅處理;對未按規定報備聲明回避關系且影響推免過程和結果公平公正的學生,學校將取消其推免資格。
(八)加強信息公開。推免生初選名單確定后,應采取多種途徑進行公示,接受廣大學生監督。公示內容應包括學生姓名、推免成績排名(含學業綜合成績與全面發展考核情況)、推薦順序等。公示期間公示內容不得隨意變動,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
(九)推免工作小組對學院推免工作負全部責任,對于存在異議的問題,推免小組應及時認真查明情況,公布處理結果,并做好解釋。不允許將不經處理的問題直接上交學校。如確實存在學院無法解決的問題,需學院推免小組組長與研究生院進行溝通處理。
(十)各學院嚴格執行推免生名額(含專項計劃)和選拔標準,不得擅自開展未經批準的推免項目、不得為僅符合單一或部分遴選條件的學生(如特殊學術專長者、高水平運動員、退役大學生士兵、競賽獲獎者等)單列計劃、不得擅自降低推免選拔標準;凡在規定時間內未報送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八、報送材料要求
《推薦申請表》紙質版需學生本人手寫簽名;學生成績單紙質版由學院統一從學校教學管理信息系統下載,并負責審核、簽字、蓋章,學生成績單電子版命名方式為:身份證號_姓名;學生參軍入伍服兵役、參加志愿服務、到國際組織實習、科研成果、競賽獲獎等需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及學院專家審核小組審核鑒定意見復印件(審核鑒定原件學院留存);《推免生名冊》紙質版需學院簽字蓋章;《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2)紙質版需學院簽字蓋章。
上述所有材料紙質版均使用A4紙打印,并提供電子掃描件,以考生姓名命名。
九、其他
(一)已經獲得推免資格,但在畢業前因違反校紀、校規而受到學校相關處理的學生,學校將取消其推免生資格。
(二)請各學院推免小組務必將文件精神傳達到每位相關同學,并提醒同學們注意推免工作時間節點,珍惜推免資格,避免名額浪費。
(三)師生對推免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請及時向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校紀委和研究生院反映。
校研究生院:025-58139194,yzb@njtech.edu.cn;
校紀委:025-58139069,jubao@njtech.edu.cn。
附件:1.南京工業大學2024年免試推薦申請表
2.南京工業大學推薦免試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15日
附件【附件1-2-202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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