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蘭州交通大學2014年碩士研究生錄取通知書(本校應屆生及已在我辦登記自取的考生除外),已于2014年6月13日使用郵政特快專遞專用信封,按考生網報時填寫的通訊地址寄出,請注意查收。
2、本校應屆生及已在我辦登記自取的考生請于2014年6月20日前(正常工作時間內)攜帶本人身份證(代領者需提供委托證明)來研招辦(科技教育中心0610室)領取錄取通知書;檔案在我校的考生將調檔函交至檔案館登記備案。
3、已被我校錄取的2014年碩士研究生須詳細閱讀新生繳費指南(具體見附件),并按照要求辦理交費事宜。
新生繳費指南
歡迎您來蘭州交通大學學習。為方便您來校報到,簡化學費繳納手續,免除攜帶現金帶來的不便,我校與中國建設銀行合作,為您提供“異地存款,銀行代扣”的繳費方式。現將為您制作的建行卡寄送給您,并就銀行卡的使用及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1、此卡是以您個人的姓名開戶,銀行留存了您的身份證號碼。為您所寄發的銀行卡信息已經保存在學校財務處學生收費系統數據庫中,信息的準確性和完整性非常重要,您在校期間每學年的學費等費用的繳納及獲得的各類獎學金、助學金、補助、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抵繳學費后的余額都將委托銀行通過此卡進行代扣和代發,到校后此卡還要配合校園IC卡使用,因此請您在開學報到時務必將卡隨身攜帶。
2、要求新生必須啟用學校為您寄發的建行卡,并妥善保管,不得隨意更換。
3、在校期間確因丟失、消磁、折損等原因造成原卡不能繼續使用的,須持經辦建行出具的《掛失/補卡手續費業務收費憑證》、新補辦的銀行卡、學生證及時前來財務處申請變更登記。凡不能提供《掛失/補卡手續費業務收費憑證》的同學,一律不得變更銀行卡號。
4、您接到錄取通知書及卡后,請務必于2014年8月20日前持本人身份證和銀行卡到當地建行將本學年應繳學費、住宿費、代收費等足額存入銀行卡(同時必須多存1元)。學校將按照規定的收費標準委托中國建設銀行從卡上進行批量代扣,所存款項扣除學雜費后的余額仍然留在卡中,您到校后可以繼續使用。
5、如果您家庭所在地沒有中國建設銀行營業網點,您可通過當地工行、農行、中行、交行、信用社或郵政儲蓄銀行等金融機構辦理匯款,將所要繳納的學雜費等足額匯入學校郵寄的建行卡中。匯款人、收款人均填寫學生本人姓名,收款人賬號為學校為您郵寄的卡號,匯入銀行為“中國建設銀行蘭州交通大學支行”(行號:105821003266)。學校將按照國家批準的收費標準委托銀行從卡上代扣學雜費,所存款項扣除學雜費后的余額仍然留在卡中,您到校后可以繼續使用。
6、若學雜費代扣成功,請您在報到時攜帶本人身份證和錄取通知書直接到所屬學院(部)設立的迎新報到點領取收費票據,收費票據由學生本人妥善保管(不得交由家長帶走),并憑收費票據辦理其它入學手續,對于已申請辦理了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的同學,收費票據是你下年續貸的必需憑據,避免影響到下一年貸款的正常辦理。
7、如果您無法在規定時間將應繳金額存入或不能足額存入卡上,我們將無法代扣學費,您需在入學報到時到迎新現場排隊繳納學雜費,由于人多擁擠,可能會給您帶來不便,敬請諒解。
8、特別注意:請不要通過郵局匯款,不得使用其他銀行轉帳方式。 注意事項:
為確保您的資金安全、請您務必在收到銀行卡后及時持本人身份證到中國建設銀行營業網點或自助柜員機(ATM機)修改初始密碼(卡的初始密碼為955330)。切勿將密碼寫在卡上或告訴他人,發現泄密,請及時憑本人身份證原件、三張復印件、銀行卡到學校建行辦理掛失手續。
如果查詢“卡”提示不正常,則表明未修改初始密碼,但不影響存款和代扣學費,修改密碼后方可取款。
若銀行卡不慎丟失或被盜,可在銀行先辦理口頭掛失,五日內持本人身份證二張復印件到校內建行辦理正式掛失止付手續。
學校郵寄的建行卡與普通銀行卡使用方式完全相同,平時可以使用,故您在存款時多存1元,以便保留帳戶,為以后使用提供方便,銷戶時,銀行將連本帶息如數付給您。
蘭州交通大學與建行蘭州交通大學支行已簽定委托收款協議,學生將款項在規定時間存入指定卡中,則視為學生對此種繳費方式無異議。
建設銀行咨詢電話:(0931)7669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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