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12018245號
學校概況
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是國家教育部2010年3月批準,由原河南財經學院和原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合并組建而成,是一所以經濟學、管理學、法學為主干,兼有文學、理學、工學等六大學科門類的省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河南省重點支持建設的骨干高校之一,是河南省博士學位授予權立項建設單位。學校于1984年開始招收本科生,1993年獲得碩士學位授予權。2008年在國家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中獲得優秀;2008年、2009年和2010年連續榮獲“河南省公眾滿意的十佳本科院校”、“河南省最具影響力的十大教育品牌”和“河南省考生心目中最理想的高校”稱號。
學科專業學校現有理論經濟學、應用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工商管理、農林經濟管理、法學、哲學、地理學等8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55個學術型碩士學位授權二級學科,金融、應用統計、稅務、國際商務、資產評估、法律、農業推廣、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等10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學科。理論經濟學、應用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工商管理、農林經濟管理等5個為省級重點建設一級學科,產業經濟學等25個為省級重點建設二級學科。
師資隊伍學校現有教職工1845人,其中專任教師1300余人,教授182人,副教授446人。具有博士學位教師289人,碩士學位教師593人。擁有一批國家級突出貢獻專家、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獲得者、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第一層次、省管優秀專家、省555人才工程專家及省級特聘教授、省級跨世紀學術和技術帶頭人。
辦學條件學校擁有三個校區,占地面積近2000畝,研究生教育設在鄭州市文化路80號(文北校區)。學校建有現代化的計算中心、視聽教室、經濟管理實驗中心,以及會計學實驗室、金融學實驗室、數字化模擬法庭等十多個專業實驗室,擁有近300個設備先進的多媒體教室,先進的計算機網絡系統聯通圖書館。
科學研究學校實施“學術興校”戰略,以瞄準學術前沿和服務社會經濟發展為目標,注重基礎理論和應用政策研究,積極開展區域性、操作性、政策性研究,科研實力和學術影響日益增強。學校的河南經濟研究中心、河南經濟倫理研究中心、訴訟法研究中心、應用經濟學開放研究中心、復雜系統建模與分析實驗室為省級重點研究基地和重點實驗室。近5年來,共承擔國家級科研項目60多項,獲得省部級以上科研成果獎100多項。
培養管理學校積極為研究生教育提供優厚的學習、科研環境和生活條件,研究生培養質量不斷提高,先后與國內外多所著名院校開展教育合作,培養和輸送了越來越多的博士研究生。學校的“三助”工作(助教、助研、助管)為在校的研究生提供了良好的勤工儉學和鍛煉機會。學校設有“優秀研究生獎學金”、“研究生優秀科研獎”等專項獎勵基金,引導和助推研究生教育全面發展。
根植中原文化沃土,依托學科專業優勢,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正以昂揚向上的精神風貌,按照內抓機制,外引資源,拓展空間,科學發展的辦學思路,實施學術興校、質量立校、特色名校、人才強校、制度治校的發展戰略,為建設特色鮮明的高水平財經政法大學而努力奮斗。
招生概況
一、招生人數
2015年我校擬計劃招收碩士研究生400人(實際招生人數以教育部當年下達的計劃數為準)。
二、招生類別
學術型研究生與專業學位研究生
三、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四、報考條件
第一條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學術型研究生和除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以外的專業學位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第二條報名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一條報考條件中的各項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
(二)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一條報考條件中的各項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的(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
(三)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一條報考條件中第(一)、(二)、(三)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第三條同等學力、成人教育、自學考試、軍隊院校、國外學歷等考生均應主動提交學歷認證報告。
五、報名事宜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報名:一律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1.報名流程:
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河南財經政法大學研究生處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公告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復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規定的日期內,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2.注意事項:
(1)考生考前只填報我校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并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愿。
(2)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按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考生要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我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2015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暫行)》進行處理。
(4)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二)現場確認:所有考生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并繳費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到報考點指定的地方進行現場確認。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點工作人員發現偽造證件時應通知公安機關并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3)在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招辦(開《自考成績證明》)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開《屆時畢業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5)考生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六、資格審查
我校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信息進行全面審查,并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信息,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準予考試。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要求其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后,再準予考試。
在審查考生資格時,如發現偽造證件應通知公安機關并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學籍學歷資格以教育部反饋學籍學歷庫為準,“不匹配”、“非唯一匹配”的學籍學歷、身份證號等有誤考生不予準考、復試、擬錄取。
復試時憑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學生證,以及國家教育部學歷認證報告等材料原件進行資格審查,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報考規定者,不予復試。
七、考試安排
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
(一)初試
1.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
2.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二)復試
1.復試時間、地點、內容范圍、方式、復試辦法和程序等將在我校研究生處網站上公布。全部復試工作一般在4月下旬前完成。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一并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2.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復試時,加試至少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
八、調劑報考
熱誠歡迎考生調劑到我校學習,尤其接受“211”、“985”等省外高校考生調劑。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愿。
九、體格檢查
考生在復試時按教育部規定的體檢標準進行體格檢查,不符合教育部規定體檢標準的考生不予錄取。
十、錄取類別
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將考生考試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須將人事檔案函調至我校。
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自學考試及網絡教育本科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新生報到后,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新生復查期間的舉報情況、調查情況、處理情況在全校范圍內公開。
十一、違規處理
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相關單位應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對在報名及考試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十二、畢業就業
(一)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回定向單位就業。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我校及省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三)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研究生按解放軍總政治部規定辦理。
十三、基本學制
學術型研究生及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制為3年,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制為2年,工商管理碩士及公共管理碩士學制為2.5年。
十四、學費
學術型研究生:8000元/人/學年
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10000元/人/學年
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17000元/人/學年
十五、其他事宜
(一)請考生及時關注河南財經政法大學研究生處網站,有關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各種信息均在此網站公布。
(二)我校研招辦招生咨詢電話為0371-63519063。
來源未注明“中國考研網”的資訊、文章等均為轉載,本網站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涉及版權問題,請聯系本站管理員予以更改或刪除。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站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來源注明“中國考研網”的文章,若需轉載請聯系管理員獲得相應許可。
聯系方式:chinakaoyankefu@163.com
掃碼關注
了解考研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