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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安全原則,制定2024年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
(一)考生進入相應專業復試的最低分數要求
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初試成績達到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國一區分數線方可進入復試環節。公共管理專業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分數線總分降30分。社會工作、新聞與傳播專業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分數線總分降50分。見下表。
招生專業
(專業學位碩士)
|
專業
代碼
|
招生學院
|
管理類綜合能力
|
外國語
|
總分
|
計劃類型
|
公共管理
|
125200
|
公共管理學院
|
86
|
43
|
173
|
普通計劃
|
公共管理
|
125200
|
公共管理學院
|
70
|
36
|
143
|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
|
公共管理
|
125200
|
公共管理學院
|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進入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為總分不低于15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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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專業
(專業學位碩士)
|
專業
代碼
|
招生
學院
|
思想政治理論
|
外國語
|
業務課1
|
業務課2
|
總分
|
計劃類型
|
社會工作
|
035200
|
社會工作學院
|
47
|
47
|
71
|
71
|
331
|
普通計劃
|
社會工作
|
035200
|
社會工作學院
|
40
|
40
|
60
|
60
|
281
|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
|
招生專業
(專業學位碩士)
|
專業
代碼
|
招生
學院
|
思想政治理論
|
外國語
|
業務課1
|
業務課2
|
總分
|
計劃類型
|
新聞與傳播
|
055200
|
文化傳播學院
|
55
|
55
|
83
|
83
|
365
|
普通計劃
|
新聞與傳播
|
055200
|
文化傳播學院
|
47
|
47
|
72
|
72
|
315
|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
|
(二)復試時間、復試方式、誠信復試要求及復試程序
復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未參加復試或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1.復試時間及地點
(1)復試時間
我校一志愿考生復試時間定于2024年3月30日9:00-17:30進行;調劑復試一般于一志愿考生復試結束之后進行。具體復試時間、進入復試考生名單及復試安排見學校研究生處網站發布的《中國勞動關系學院復試方案暨實施細則》及相關后續通知。
(2)復試地點
中國勞動關系學院聞道樓。
2.復試方式
經學校研究并報北京教育考試院備案,2024年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方式如下。
復試方式:現場復試
3.誠信復試要求
考生須認真閱讀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以及中國勞動關系學院研究生處發布的相關招考信息,認真閱讀并填寫《中國勞動關系學院誠信復試承諾書》(詳見“復試程序”),并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將誠信復試承諾書提交給學校。
須知曉: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行為;為他人實施組織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行為;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試的試題、答案的行為;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行為都將觸犯刑法。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4.復試程序
(1)復試確認
進入復試名單考生須按照學校復試方案暨實施細則公布的時間及要求,按時完成復試確認。
(2)復試繳費
進入復試名單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中國農業銀行掌上銀行”繳費方式完成復試費繳納。繳費后因各種原因未參加復試者,已支付的復試費不退還。
繳費標準 :100 元/人/次
繳費時間:繳費時間及方式見學校復試方案暨實施細則。
(3)復試資格審查
復試前,學校通過審核考生所提交的復試材料的方式對考生進行復試資格審查。進入復試名單的考生應提交如下材料的原件以及復印件,資料不全視為自行放棄復試資格。
復試資格審查材料提交方式、時間及其他相關要求等,見學校復試方案暨實施細則。
①初試“準考證”(如初試準考證丟失,請考生自行前往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打印報名表,報名表上的照片必須為系統生成);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
③學歷學位證書;
④《中國勞動關系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申請表》(見附件2)。
注:報考類別為定向就業的考生須提供具有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其報考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定向就業)”的簽字和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的《復試申請表》;
⑤學歷認證報告(注:2001年后的畢業證書,可登陸研招網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證書查詢系統查詢,將網上查詢到的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出來即可;2001年以前的畢業證書或其他網上無法在線查詢的證書,須提供書面認證報告);
⑥親筆簽名的《中國勞動關系學院誠信復試承諾書》(見附件1);
⑦專項計劃考生還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以上1-6項均為非專項計劃類考生必須項,1-7項為專項計劃考生必須項。
說明:對于未按時提交復試資格審查材料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復試資格。對于提交材料與實際情況不符或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學校將取消其復試錄取、入學資格或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移交有關部門處理。考生入學報到時,招生學院將對其有效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等報名材料原件及報考資格進行再次審查,對不符合規定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入學資格。
(4)心理健康測評
所有進入復試名單的考生均需進行心理健康測評,在完成心理健康測評后方可參加復試。
測評具體方式見學校復試方案暨實施細則。
(5)復試考核方式及復試流程
公共管理、社會工作專業采用面試的方式進行。
新聞與傳播專業采用面試+筆試的方式進行。
考生由候考聯絡人引導至考場外等候,進入復試考場后,考生需按照考場工作人員指示,從考官手中隨機抽取試題,以“考官逐道朗讀試題、考生逐題作答”形式依次進行綜合素質和能力(思想政治理論素養等)、專業素質和能力(外語聽說能力、專業知識)等方面考核。
復試結束后考生進入指定教室等待,期間不可以與其他人交談,不得再次進入復試考場。
整場考試結束后,考官將《復試手冊暨面試評分表》首頁及每頁填寫、簽字后交給研究生設置在各考場的應急聯絡人,由研究生處進行密封,等待核分、登分。
(三)復試比例
根據教育部、北京市相關政策要求,我校采取差額復試形式,差額比例為130%。對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130%的專業,按實際合格考生名單組織復試。
(四)復試內容
1.思想政治理論素養(滿分10分):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察考生對政治理論、時事時政和社會熱點問題的了解與思考。
2.英語聽說能力(滿分10分):主要考試形式為考官與考生的英語問答。
3.專業知識基礎和能力(滿分40分):主要考察考生專業知識基礎以及相關的職業勝任能力。
4.綜合素質(滿分4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理解問題分析問題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素質素養等方面。
(五)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
我校通過復試考察、調取擬錄取考生檔案、現實表現,對考生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
(六)復試考生的成績評定和計算方法及對復試考生的加分原則和依據
1.復試考生的成績評定和計算方法
復試成績總分為100分。
公共管理、社會工作專業:思想政治理論素養占10分、英語聽說能力占10分,專業知識基礎和能力占40分,綜合素質占40分,均以面試方式考察。
新聞與傳播專業:思想政治理論素養占10分、英語聽說能力占10分,專業知識基礎和能力占40分,以面試方式考察;綜合素質占40分,以筆試方式考察。
復試成績總分不滿60分者,為復試不合格。
2.加分原則和依據
按教育部規定,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七)初試、復試成績的權重分配及總成績折算辦法
總成績滿分100分。
1.公共管理專業:總成績=(初試成績÷3)×60%+復試成績×40%
2.社會工作、新聞與傳播專業:總成績=(初試成績÷5)×60%+復試成績×40%
(八)錄取規則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學校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碩士研究生擬錄取名單根據考生參加復試專業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如總成績相同,按照初試總分從高到低排序;總成績、初試總分均相同,按照初試成績中(科目一)的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復試成績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考核或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所有擬錄取結果將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最終錄取結果將以審核通過后的名單為準。擬錄取名單經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按照全國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統一安排,在規定時間向錄取考生發出錄取通知書。
(九)破格復試的原則和條件
我校不進行破格復試。
(十)考生查詢復試、擬錄取名單的時間、網址
考生可在我校研究生處網站-招生欄目(網址:https://news.culr.edu.cn/grs/zsjy/zsjy_tzgg/)查詢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學校復試方案暨實施細則、擬錄取名單等信息。
擬錄取名單將在我校研究生處網站公示10個工作日。
(十一)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工作程序和調劑復試辦法
1.考生網上填報調劑志愿
2024年4月8日研招網“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開通。學校將根據生源情況通過調劑系統和我校研究生處網站公布開放時間、所需調劑的缺額人數、調劑要求。
我校接收調劑均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不收取紙質申請材料。
調劑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yztj/
2.調劑復試名單的確定及公布
考生在網上申請調劑時間截止后,學校審核調劑考生情況,根據考生初試成績和本單位實際招生人數等情況,確定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并在研究生處網站予以公布。同時,學校將通過調劑系統發送復試通知,考生應及時在調劑系統上確定“接受復試”,方可進入復試階段。
復試合格的調劑考生在研招網調劑系統中將被設置為“待錄取”狀態,考生須在學校通知的時間內選擇“接受”,沒有及時選擇接受的,視為自行放棄錄取資格。
3.調劑復試辦法
調劑復試辦法同一志愿考生復試辦法一致。
(十二)體檢
所有錄取的考生必須體檢,體檢在入學報到時進行。不參加體檢或體檢相應項目不合格者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十三)咨詢及監督聯系方式
研究生處招生咨詢電話010-88562083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受理考生投訴的監督舉報電話010-88561810
北京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專用監督電話010-82837456
(十四)其他
1.不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復試審查材料、參加復試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我校復試機會,不予錄取。
2.考生如果對復試過程存在疑問,可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由領導小組安排相關人員負責核查解釋。
3.如復試安排有調整,學校將提前聯系通知考生。
4.我校通過中國勞動關系學院研究生處網站(https://news.culr.edu.cn/grs/zsjy/zsjy_tzgg/index.htm)、中國勞動關系學院研究生招生專用郵箱(yz@culr.edu.cn)發送的復試及相關信息,均視為已送達。考生由于未及時查看引起的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施行,解釋權屬于學校研究生處。如教育部2024年出臺新的招生錄取相關政策,我校按照新政策做相應調整,并及時予以公布。
附件:
中國勞動關系學院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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