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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計劃
2015年我校擬招收30名(含接收推免生)左右攻讀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詳見附件1:泉州師范學院2015年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及初試科目)。實際招生人數將在國家下達招生指標后確定。
二、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具體要求可上網查閱:http://www.moe.edu.cn/。
4.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2015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
同等學力人員包括:①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2015年9月1日)或2年以上;②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三、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報考2015年碩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日期: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應屆本科畢業生預報名時間為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yz.chsi.com.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3.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注意事項:
(1)考生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并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愿。
(2)考生要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姓名、身份證號碼、學歷證書號碼等重要信息務必認真校對,通訊地址必須詳細、準確,且在2015年7月前有效。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我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2014年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暫行)》進行處理。
(3)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4)網上報名結束后,考生須記住網上報名生成的報名號、用戶名和密碼等。報考具體辦法可直接咨詢各地市招生辦。
4.國家按照一區、二區確定考生參加復試基本分數要求,我省屬于一區范圍。
(二)現場確認:所有考生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并繳費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1.報考點現場確認時間
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到報考點指定的地方進行現場確認。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點工作人員發現偽造證件時應通知公安機關并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在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3)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4)考生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四、報考資格審查
我校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信息進行全面審查,并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信息,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準予考試。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要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后,再準予考試。
五、初試
(一)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
(二)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三)初試日期和時間。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四)初試科目。
12月27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
12月27日下午 英語二
12月28日上午 業務課一
12月28日下午 業務課二
每科考試時間為3小時。
(五)考試大綱及命題
研究生初試科目詳見我校招生專業目錄,其中,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二等科目為全國統考科目,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全國統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編制。其他考試科目均由我校自主命題。考試大綱可在我校網頁上查詢。外語聽力考試安排在復試時進行,聽力與口語測試成績計入復試成績。考生務必按我校招生專業目錄的規定選擇相應的考試科目(詳見附件2:泉州師范學院2015年研究生招生考試科目及參考書目),否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六)考生須到報考點指定的考場考試。考生入場時須接受考試安全檢查。考生在每科考試開考15分鐘后不得入場。初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具體出場時間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規定,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七)初試成績可上網查詢。
六、復試
(一)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分數要求約在2015年3月下旬由教育部劃定。對符合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又符合我校相應專業分數要求者,我校將在網上公布參加復試人員名單。我校要對所有擬錄取考生進行復試,如有必要,可再次復試。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我校在復試前對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以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所獲得的文憑為準)、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
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為準。
(三)復試日期安排在2015年4月份,具體復試辦法將于復試前在我校網頁上公布,考生根據復試要求參加復試。
(四)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報考的考生,復試時,應加試至少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
(五)復試內容包括政治思想考核、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體格檢查等內容。復試采用筆試與口試相結合的辦法,實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具體要求詳見復試辦法。
(六)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七、調劑
調劑工作在2015年4月份開展。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并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愿。
八、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由我校在復試階段組織進行,體檢須在我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我校將提出本單位體檢具體要求。
九、錄取
(一)錄取工作:我校根據招生計劃和復試錄取辦法,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考生的考試誠信狀況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錄取工作在2015年5月中旬結束,經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審核批準后,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二)錄取類別:
研究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定向就業的的考生不轉人事關系,畢業后回原單位工作。非定向就業須將人事檔案轉入我校。
(三)保留資格:被擬錄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學資格,需在錄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我校同意,可以參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
十、違規處理
對在報名及考試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有關部門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有關情況將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一、入學
2015年9月份,考生按《入學須知》的要求辦理有關報到入學手續。
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招生單位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新生報到后,我校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新生復查期間的舉報情況、調查情況、處理情況須在全校范圍內公開。
十二、學制和學費
專業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學制為3年,實行全日制培養模式。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需繳納學費,我校的學費為18000元/全程·生。學費如有變動,以物價部門核定為準。
十三、在校學習期間待遇
我校的研究生均可享受研究生國家助學金,每年6000元。自第二學年始,學業成績優異者可申請優秀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優秀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每年評選一次,最高獎學金8000元。在讀研究生可以向所在學院申請“三助”工作,根據工作量支付一定酬金。
十四、就業
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我校及省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回定向單位就業。
十五、其他
(一)根據教育部招生有關規定,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業務課考前輔導班。
(二)考生因報考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三)本簡章涉及的政策如與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出入的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為準。
(四)請考生關注我校網頁,以便及時獲取有關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
(五)研究生招生聯系方式:
單位代碼:10399
通訊地址:泉州師范學院學科辦郵編:362000
聯系電話:(0595)22918022,傳真:(0595)22918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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