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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及教育部高校學生司下發《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結合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和合格生源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以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為原則,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擇優錄取,嚴格規范執行招生政策,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確保研究生招生質量。
二、組織管理
(一)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復試和錄取工作的領導與統籌管理,審批復試及錄取辦法,指導全校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其下設應急管理領導小組、綜合協調組、網絡技術保障組、輿情監控組、監督檢查組,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共同開展研究生復試工作。
(二)各學院(部、中心)成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監督小組,成員可由紀檢書記、輔導員擔任,原則上應為3—5人。監督小組負責本學院(部、中心)碩士招生工作實施監督、檢查及違規處理,負責受理考生舉報與投訴,并對復試工作中徇私舞弊者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追究責任。
(三)各學院(部、中心)成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小組組長可由院長(主任)或負責研究生教育的主要領導擔任,成員可由各招生學科專業的學科帶頭人、研究生導師等組成。
復試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責任:
1.根據學校統一部署,研究制定本學院(部、中心)復試工作方案并組織具體實施。
2.根據不同類型研究生,成立一個或多個不少于5名專家和2名秘書在內的復試工作小組負責復試工作,校內復試專家原則上應為碩士或博士研究生導師,秘書應為在職教師,專業學位復試工作小組需至少1名企業專家參與,原則上應具有高級職稱。
3.選派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并對所有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
4.針對復試方式、學科專業特點和辦學特色,精心設計復試內容,應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試題數量充足,同一考題不被重復使用,確保復試考核科學有效、公平公正。
5.對復試方式進行充分評估和演練,確保滿足復試要求。復試全程要錄音錄像并保存3年。
6.配合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做好其他復試錄取相關工作。
復試工作小組成員要求:
1.復試工作小組成員有直系親屬或利害關系人報考本專業,執行回避制度。
2.復試過程中禁止單獨與考生及其親屬聯系。
3.復試工作小組成員須獨立評分,評分記錄和考生問答情況記錄任何人不得改動。
4.每個復試工作小組設秘書2人,1名秘書負責本小組考生身份確認、順序安排、邀請考生進入復試、復試問答情況的記錄、錄音錄像等工作;1名秘書負責考生進入復試會場前的準備工作、相關演練、技術保障、處理突發狀況等。
5.根據考生初試成績合理分組,復試前要確定統一打分標準并開展培訓。
(四)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委派專人對各學院(部、中心)執行的復試程序和內容進行檢查監督。
三、復試工作
(一)復試條件
1.所有達到A類地區《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其中工業設計工程(085507)初試總成績不低于327分;馬克思主義理論(030500)初試總成績不低于340分)的第一志愿考生及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中接收我校復試通知的調劑考生。
2.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復試基本分數線為:單科不低于A類地區《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10分,總分不低于A類地區《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20分。
(二)復試要求
1.所有專業均按120%比例實行差額復試,最后一名并列時,均可進入復試。對于生源不足的專業以國家線為基準復試線。
2.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再參加復試。
3.一志愿報考我校且符合我校復試線要求的考生以及接收我校復試通知的調劑考生均須參加復試。
4.符合教育部規定條件并申請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須在復試前與招生辦公室及相關學院(部、中心)聯系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5.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2門其報考學科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每科加試科目滿分為100分。任意一科加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加試成績不計入總分。
6.MBA和MPAcc還須考核思想政治理論,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三)復試準備
1.暢通考生聯系咨詢通道,研究生部及各學院(部、中心)安排專人受理考生咨詢,及時為考生答疑解惑。
2.各學院(部、中心)應強化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提前全面梳理復試環節,主動排查、精準識別相關風險點,制定風險隱患臺賬。
3.各學院(部、中心)復試前務必要組織考務培訓,強調復試紀律,規范復試流程,嚴把復試標準。
(四)復試形式
堅持“一院一策”原則,根據學科特點和專業要求,在確保公平、安全、有序的前提下自主確定復試方式,可采用現場復試和網絡遠程復試等。
原則上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應采取同一復試方式。確需采用混合方式復試的專業,招生單位應統籌安排,確保不同方式的考試流程、導師組組成人員、選拔標準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
(五)復試時間
一志愿考生復試工作原則上于4月1日前完成,調劑考生復試工作將在國家調劑系統開通后開展。具體時間及要求詳見各學院(部、中心)官網公布的復試工作方案。
(六)資格審查
各學院(部、中心)收集并審核考生材料,審核通過后考生方可參加復試,具體包括:
1.資格證明材料:
(1)應屆考生須出示身份證、初試準考證、學生證及學信網出具的《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2)往屆考生須出示身份證、初試準考證、本科(含專科)畢業證原件及學信網出具的《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
(3)國外學歷人員須出示身份證、初試準考證,同時提交《學歷學位國家認證書》。
2.考生須提交簽訂的《誠信復試承諾書》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不按要求提交視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學習證明材料:大學學習成績單、本科畢業論文(提供題目、目錄、摘要)、科研成果(發表論文、專利、競賽獲獎等)、大學英語等級考試成績單等。按招生學院(部、中心)要求提交。
4.調劑考生還須提交《東北石油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調劑申請表》。
(七)復試內容
1.專業素養和能力
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重點考核考生對學科知識的掌握與運用情況以及學術創新潛力。
專業學位研究生重點考核考生的綜合實踐素質、運用專業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能力以及職業發展潛力。
對于參與工程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培養改革專項(含龍江工程師)的研究生,在征得考生同意的情況下按照專項計劃錄取,并在公示環節備注“XX專項”等相關字樣。
專業理論知識主要考察內容來自《東北石油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復試科目。
2.綜合素質和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大學階段至今的學習工作情況及成績。
(2)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3)外語聽說能力。
(4)本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5)科研協作能力、團隊意識、應變能力和心理健康情況等。
(6)思想政治品德、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八)復試紀律
1.各學院(部、中心)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復試過程規范管理。要建立健全“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三隨機”工作機制。
2.考生應自覺遵守我校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誠信復試,不違紀,不作弊。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
3.研究生部及研究生培養質量督導組在復試進行期間隨機對各學院(部、中心)復試過程進行監督檢查。各招生學院(部、中心)招生工作監督小組應充分發揮檢查監督職責,及時掌握復試情況并處理有關問題。
(九)復試成績
復試成績(100分)=專業素養和能力(50分)+綜合素質和能力(50分),滿分為100分。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十)體檢
新生入學時,由校醫院組織統一體檢。體檢合格者方可注冊,取得學籍,不合格者可申請保留入學資格,經研究生部審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學資格一年。保留期滿體檢仍不合格者,錄取資格無效。
四、調劑工作
(一)調劑原則
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或復試后擬錄取考生數未達到實際下達招生計劃數的專業方可接收調劑。
(二)調劑要求
1.初試成績總分、單科分均達到教育部規定的A類地區《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須符合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3.原則上,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
4.對于涉及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范圍等學術要求的,須經學院(部、中心)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或學術分委員會審核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或校學術委員會審議,并上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審議通過方可實施,以確保科學性。
5.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只接收報考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的調劑考生。
6.符合教育部其他調劑政策。
(三)調劑程序
1.調劑工作一律在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我校將根據專業需求及復試錄取實際情況,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發布計劃余額信息,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
2.調劑系統開通后,調劑考生登錄“調劑系統”填寫、提交調劑申請。我校將向符合要求的考生發送復試通知,考生應于收到復試通知后的規定時間內進行確認,否則視為放棄。考生接收復試通知后必須按時參加復試。復試結束后,合格考生將收到我校通過調劑系統發送的“待錄取”通知,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確認有效,超時將被取消錄取資格。“待錄取”通知一經考生確認,不再更改。“規定時間”以調劑系統發送信息為準。
3.由于各專業剩余計劃和申請調劑考生人數不同,按需要可進行一輪或多輪復試。在每一輪復試周期內,各學院(部、中心)將結合各專業實際情況,綜合考慮考生的學科專業、初試分數、初試科目、學業水平等總體情況確定復試考生名單。
4.對申請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5.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為24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后,如我校未明確受理意見,鎖定解除,考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愿。
(四)注意事項
考生應謹慎對待調劑志愿,本著誠信的原則如實向學院或學校表達個人復試意愿,對于接收復試通知后無故不參加復試的考生,我校將進行失信登記記錄,今后將不再受理該考生的調劑申請。
五、錄取工作
(一)考生的錄取總成績計算公式為:
總成績(不含MBA和MPAcc)=初試成績÷5×初試權重(70%)+復試成績×復試權重(30%);
總成績(MBA和MPAcc)=初試成績÷3×初試權重(70%)+復試成績×復試權重(30%)。
(二)依據一志愿優先原則,各專業按考生總成績分別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錄取名單(最后一名并列時,取初試總成績高者,初試總成績仍并列時,取國家統考科目總成績高者)。
(三)根據教育部文件規定,對復試工作中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不予擬錄取或錄取資格無效:
1.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2.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未通過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予錄取;
5.在資格審查、復試等環節中提供虛假信息或在考試過程中舞弊者不予錄取。已經錄取的,錄取資格無效;
6.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7.保留期滿體檢仍不合格者,錄取資格無效。
(四)經復試合格確定的擬錄取考生經學校統一公示后,還須上報國家審核,最終錄取結果將以教育部審核通過的擬錄取名單為準。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五)錄取類別
碩士研究生的錄取類別按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
1.定向就業:指考生已有或確定了工作單位,且須由考生工作單位、錄取學校、考生本人三方簽署定向培養協議(樣表見http://yjsb.nepu.edu.cn/info/1093/2392.htm),并于擬錄取名單公示首日后的兩周內提交或使用EMS郵寄至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其檔案、人事、工資關系仍留在原工作單位,考生畢業后回原單位工作。在校期間不享受國家規定的獎助學金和其他生活待遇。
原則上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只能錄取為定向就業研究生。
2.非定向就業:指考生在錄取時不確定未來的工作單位。入學前考生需持調檔函(隨錄取通知書寄發)將人事檔案轉到學校或入學報到時提交人事檔案;畢業時應服從國家就業指導,在國家規定的服務范圍內進行安排或實行雙向選擇。在校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獎助學金和其他生活待遇。
3.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六、其他事宜
(一)各學院(部、中心)根據本辦法制定各自詳細的復試方案,在復試開展前報送研究生部審核備案,審核通過后方可執行。復試工作方案需明確接收考生調劑的時間、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范圍、初試科目、初試成績要求、復試形式等,其中初試成績含加分)、工作程序、復試辦法(含考生進入復試的遴選規則)、咨詢渠道等信息,并提前在各學院(部、中心)官網上公布,并通知考生按時參加復試。
(二)各學院(部、中心)務必注意發布考生確認擬錄取或復試通知時,需充分考慮考生學習、工作、休息時間等因素作出合理安排,給考生預留充裕的確認時間。對于沒有按時確認的考生,招生單位應通過電話、短信、郵件等方式逐一聯系確認,不得簡單以“逾期不接受視為自行放棄”對待。
(三)一志愿復試考生名單由研究生部在官網上統一公布,調劑復試考生名單于每輪復試前由各學院(部、中心)在其官網上公布。參加復試考生名單信息應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
(四)各學院(部、中心)復試小組成員須認真填寫《復試評分表》和《復試成績匯總表》,相關人員簽字,并經學院(部、中心)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簽字蓋章。
每輪復試結束后兩日內各學院(部、中心)報送《復試評分表》紙件、《復試成績匯總表》(紙件和電子版)至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調劑申請表》《誠信復試承諾書》《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復試小組成員打分表》、考生問答情況記錄及復試影音等資料在各學院(部、中心)留存。
(五)每輪復試結束后,各學院(部、中心)應及時在官網上公布考生總成績排序名單。
(六)通訊地址或聯系方式變更的擬錄取考生,應及時關注研究生部官網發布的“領取錄取通知書的通知”,并按要求提交修改信息。
七、本辦法由東北石油大學研究生部負責解釋。
通訊地址:黑龍江省大慶市高新區學府街99號
辦公地點:機關樓329A房間
聯系電話:0459-6503721
各招生學院官網鏈接:http://www.nepu.edu.cn/jgsz/jxyb1.htm
附件【附件1:2024年東北石油大學線上復試注意事項.docx】已下載5544次
附件【附件2:2024年各招生學院(部、中心)聯系方式.xlsx】已下載2645次
附件【附件3:2024年東北石油大學碩士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docx】已下載2897次
附件【附件4:2024年東北石油大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docx】已下載3446次
附件【附件5:2024年東北石油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復試名單.pdf】已下載1286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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