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擬定于3月下旬開始進行2024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工作,其中一志愿復試工作于4月5日前結束,調劑復試工作于4月28日前結束,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
請登陸研究生院網站查看復試名單。
二、復試方式及時間安排
復試方式和時間安排請登錄報考學院網站查詢學院復試細則,考生憑準考證進入校園參加復試。
三、復試內容及辦法
復試內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專業課筆試、面試、英語水平測試、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僅適用于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工程管理(含工業工程與管理和物流工程與管理))和同等學力加試,以及學院要求的其他實踐(實驗)能力考核等。具體辦法詳見即將發布的《河南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管理辦法》及各學院復試細則。
凡報考專業復試科目可選的考生,務必按照招生簡章中的備選復試科目自行選擇本次復試的筆試科目名稱,并在報到時在所報考學院登記復試科目。復試科目唯一的考生不需登記!
申請免初試的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員直接進入復試,具體復試細則見學院發布的關于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員復試細則。
?飘厴I生、本科結業生、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務必在復試報到時向學院主動申請專業課加試,如因無加試成績通不過錄取檢查者,后果自負。
四、復試資格審查
考生應按照學院通知要求提交相應材料進行資格審查,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復試,資格審查材料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取消擬錄取資格直至取消學籍。所有考生除核查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及大學階段成績單(應屆生加蓋教務部門公章,非應屆生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外,還應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1.應屆本科生。學生證、學籍/學歷在線驗證報告等相關證明材料,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將在入學報到時提交審查。
2.非應屆本科生。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
3.同等學力高職高?忌。同等學力畢業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
4.自學考試當年可畢業考生。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自學考試部門出具的自學考試成績證明(須加蓋公章)。
5.“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入伍批準書》(紅章件)和《退出現役證》。
6.“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員”。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入伍批準書》(紅章件)、軍校入學批準書、參軍登記表、《軍官轉業證》、立功通令、個人獎勵登記(報告)表、立功受獎證書和獎章等。
7.《河南理工大學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http://adge.hpu.edu.cn/info/1342/11916.htm)。
8.享受2024年加分政策的考生(含村官、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漢語教師志愿者、三支一扶、特崗教師、大學生士兵專項等)。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9.報名庫校驗系統提示有“學籍學歷、身份證信息”等信息有問題的考生,應按照研招辦轉發給學院的提示數據,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0.學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1.其他獎勵及學術業績等相關材料,如發表論文、專利、獲獎證書等。
12.體檢。擬錄取考生在新生入學報到時由學校統一組織體檢。
以上相關材料原件應在新生入學報到時提交學院進行再次審核。對不符合報考及復試條件者,取消復試資格。招生學院留存考生復印件以備開學時開展新生入學復查工作。
其他說明
1.凡弄虛作假、違反考試相關規定和紀律、存在學術不端行為的考生,我校將取消錄取資格,并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考生須承諾學歷、學位證書、個人及其它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存在學術道德、專業倫理、誠實守信等方面問題者,一經查實,取消復試成績、錄取資格直至學籍。
2.我校及各招生學院通過研招網信息平臺、網站、電話、電子郵件、短信、微信、QQ等方式公開或發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視為送達,考生應密切關注研究生院和學院相關通知,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我校將在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4.凡不按時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六、咨詢與申訴
1.信息發布:
學校復試、待錄取等信息在河南理工大學研究生院網站進行發布。學院復試細則、調劑辦法等在各學院網站進行發布。
河南理工大學研究生院主頁:碩士招生-河南理工大學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http://adge.hpu.edu.cn/)。
2.申訴:
申請人對碩士生招生復試環節有異議的,向報考學院以書面形式進行實名申訴,學院應當受理并予以答復。申訴人對答復有異議的,可向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起申訴:
聯系電話:0391-3987234,3987239(紀委)
電子郵箱:yanzhaoban219@hpu.edu.cn
通信地址:河南省焦作市示范區世紀路2001號河南理工大學 454003
復試考場規則
1.考生應自覺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嚴格遵從考試工作人員關于考試入場、離場及復試現場的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筆試考場、面試考場及其周邊的秩序,不得在復試過程中發表與復試無關的言論。
2.考生須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和面試,并主動配合身份驗證核查等。
3.筆試和面試時不得攜帶手機、電子手表等其他電子設備,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機構以任何方式助考。
4.復試內容按國家機密級事項管理,所有復試未結束前,任何考生不得將復試內容、復試流程在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對外傳播透漏,一旦發現取消相關考生復試成績,記入誠信檔案,并根據泄密程度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5.學院有特殊要求或其他詳細規定的,以學院規定為準。
6.其他未盡事項,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判定,確有影響考試正常秩序的按違規處理。
考生應遵守上述復試考場規則,誠信復試,對違反考場規則、破壞考試秩序的行為,一經發現取消考生復試成績、已錄取的取消錄取資格、已入學的取消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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