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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3〕2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1號)文件精神,并按教育部、貴州省教育廳相關工作要求,為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現結合我校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工作原則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嚴格執行政策,嚴守工作紀律,規范錄取行為,優化考生服務,確保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學。
二、復試工作的組織管理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學校主要領導任組長,全面負責我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統籌安排。
(二)二級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
珠海校區由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且為單數,負責生物工程、生物與醫藥學科(專業)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協調。
校本部由各招生學院院長或主要負責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同志擔任組長,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且為單數,負責本單位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協調。
(三)學科(專業)復試小組
由學院負責人、學科(專業)負責人或教研室主任擔任組長,復試小組規模參照學科(專業)招生規模確定,但規模應不少于5人且為單數,成員由本學科(專業)獲得副高及以上職稱的專職教師組成。復試小組原則上以二級學科(專業領域)為單位,內科學、外科學和兒科學等專業可以以三級學科(專業領域方向)為單位。
復試小組名單需經二級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審核,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后確認。
復試小組負責根據學校招生工作統一安排確定本學科(專業)考生復試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及具體實施,并對相關考核結果負責。
(四)研究生招生督導工作組
由學校紀委負責人及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共同任組長,全面負責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督導工作。珠海校區、校本部各招生學院成立本單位招生督導工作小組,全程督導各學科復試錄取工作開展情況,確保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
(五)研究生招生工作輿情應對組
由學校分管宣傳工作領導任組長 ,全面負責我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期間輿情應對工作,確保招生工作有序進行。
三、復試方式和內容
(一)復試方式
經學校研究決定,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原則上采用現場復試,各學科(專業)根據實際情況可采用多站式復試方式。如遇特殊情況確需采用網絡復試的,在確保“公平、公正”前提下,由學科提出申請并說明理由,二級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同意,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進行。
(二)復試比例
合格生源數量遠多于招生計劃的專業,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三)復試時間
1.一志愿復試原則上應于4月8日前完成,具體復試時間、日程安排等信息以珠海校區、各學院通知為準。
2.復試調劑工作將于4月8日后開始,請調劑考生關注學校研究生院網站通知。
3.復試工作應于4月底前全部完成。
(四)復試資格審查
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請在復試報到時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2.本人準考證;
3.學歷學位證明。
往屆生: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在校成績單(需加蓋檔案所在人事部門公章)、《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應屆生:《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在校成績單(需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4.考生按培養單位要求提交《誠信復試承諾書》(詳見后續各批次復試報道通知)。
5.可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潛質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英語過級成績單、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本科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各類獲獎材料等。
以上第1-4項為必須項,僅用于資格審查使用;第5項由考生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提交,供復試小組面試時參考; 未進行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不得參加復試。
(五)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專業測試。主要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測試方式為筆試。
同等學力考生、成人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大學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實踐能力測試。主要考核考生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學科(專業)可根據自己學科特點自主設置相應測試內容,可包含但不限于實驗操作、臨床技能、快速閱讀、辦公軟件運用等。
3.英語水平測試。主要考查考生英語基本的聽說讀寫能力。
4.綜合面試。面試內容一般應包含如下方面: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
(2)專業素養考察。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職業責任感、團隊協作精神、人文素養、醫德醫風及遵守相關職業法律法規等。
(3)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
(4)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和創新能力;本學科(專業)研究進展了解程度;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5)溝通及表達能力。主要測試考生口頭表達能力,如流暢表達個人觀點,看待問題的個人見解等。
在保證“公平、公正”前提下,復試小組可根據具體情況適當增加面試內容。
5.心理素質測試。測試不計入總成績,僅作參考。
(六)復試成績的計算
滿分為100分,計算方式如下:
復試成績=專業測試×20%+實踐能力測試×15%+英語水平測試×15%+綜合面試×50%
復試有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
四、復試費用
復試費為100元/生。繳費時間及方式詳見各志愿考生復試通知。繳費后因各種原因未參加復試者,已支付的復試費不予退回。
五、擬錄取工作
(一)擬錄取成績的計算
擬錄取成績為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初試成績50%,復試成績50%。計算方式如下:
擬錄取成績=(初試成績÷5×50%)+(復試成績×50%)
擬錄取有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
(二)下列情況不予錄取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未參加復試或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加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未經公示的考生不予錄取。
(三)“考生-導師”雙向選擇
各復試小組根據考生的擬錄取成績排名及雙向選擇情況,確定考生入學后的指導教師。
(四)簽訂誠信承諾書
擬錄取名單公示結束且無異議后,獲得擬錄取資格考生按后續通知提交《擬錄取誠信承諾書》。
六、信息公開公示
1.研招辦負責公布學校復試錄取工作辦法、調劑工作辦法及復試名單,并對擬錄取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2.珠海校區招生工作小組負責公布生物工程、生物與醫藥學科(專業)復試工作實施細則,復試具體日程安排等信息。
3.校本部各招生學院負責公布各學科具體復試工作實施細則、復試具體日程安排等信息。
七、政審及體檢
(一)政審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珠海校區、各學院應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考生現實表現等材料(或檔案審查意見),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或檔案審查意見),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審查合格者給予發放錄取通知書;未調檔審查或審查不合格者不予發放錄取通知書。
(二)體檢
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八、其他
1.根據教育部規定,我校不舉辦或參與舉辦招生考試輔導活動,不委托任何社會培訓機構進行招生考試輔導培訓、招生宣傳和組織活動。
2.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招生單位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
3.任何人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涉密的招生工作內容等有關情況。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
4.未盡事宜以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等文件和學校相關規定為準。
九、咨詢方式
聯 系 人:楊老師
咨詢電話:0851-28643406
各培養單位招生咨詢方式: https://grs.zmu.edu.cn/info/1139/1344.htm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地 址:貴州省遵義市新蒲新區學府西路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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