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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3] 2號)和《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 1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現就研究生招生調劑復試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選拔、寧缺毋濫的原則選拔優秀考生。
(二)堅持復試環節公平、公正、公開,嚴格執行調劑復試程序,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
(三)堅持統一組織、統籌管理,加強研究生招生及調劑復試錄取工作的監督檢查與復核。
二、調劑專業及招生計劃
專業及代碼 |
全日制 (含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 |
非全日制 |
金融(0251) |
17(2) | 0 |
稅務(0253) | 10(2) | 0 |
審計(1257) | 0 | 28(0) |
三、制定調劑復試工作細則
各招生學院依據《關于廣西財經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復試的通知》,負責制定本學院調劑復試工作細則,并在本學院官網向社會公布且嚴格執行。
四、調劑時間
(一)調劑意向采集
4月4日,我校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yz.chsi.com.cn)開通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網上調劑意向采集系統,符合條件且有調劑意愿的考生可填寫調劑意向采集。特別提示,調劑意向采集并非正式調劑申請。
(二)4月8日00:00時(如有變動,按照教育部開放時間為準),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將正式開通,屆時符合條件且有意愿調劑我校的考生可按要求正式申請調劑我校相關專業。
我校第一次開通調劑系統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即4月8日0:00至13:00)。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為24小時(即4月8日13:00至4月9日13:00),鎖定時間到達后,如招生學院未明確受理意見,鎖定自動解除,考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愿。
五、申請調劑的條件
(一)符合教育部調劑政策和學校各專業基本報考條件。
(二)達到國家下達的《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B類考生分數線。
(三)原則上,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各招生學院須在本學院的調劑復試細則中明確擬接受調劑的專業。
(四)其他條件符合我校相關專業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中設定的要求。
(五)審計碩士不接受第一志愿非我校的考生,第一志愿報考我校會計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審計碩士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調入我校審計碩士,其他專業不得調入;金融碩士、稅務碩士接受第一志愿非我校的考生。
(六)調劑“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相關招生單位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七)調劑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原則上只接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六、申請調劑的程序
(一)調劑系統正式開通后,符合我校調劑條件的各類考生(既包括接收校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調劑,未通過該系統調劑復試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
(二)各招生學院對已在教育部指定的調劑系統中提交調劑申請的考生進行閱檔,綜合考慮各學科專業需求、考生成績等擇優遴選考生,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并通過調劑系統向被選定考生發出復試通知,考生須在招生學院限定時間內做出是否同意參加復試的明確回復,逾期將視為放棄調劑復試資格。我校將有權拒絕其再次復試申請。
七、復試及錄取工作
(一)復試時間
我校調劑考生復試時間為2024年4月15-16日,采取線下復試方式開展,復試具體時間、程序及相關要求等由招生學院安排確定,請考生密切關注學院官網通知做好復試準備工作。考生不按時參加復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凡被我校擬錄取的考生,不得再確認其他招生單位的錄取信息。
(二)復試比例
根據教育相關規定,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應實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不可低于120%。結合我校工作實際,各專業調劑復試比例統一調整為200%,考生可查閱招生學院調劑復試細則予以了解。
八、考生紀律要求
(一)嚴防考生復試作弊,打擊冒名頂替,考生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機構以任何方式助考。我校將對所有復試環節進行全程錄音錄像。入學后三個月內,學校還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凡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紀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規定》《刑法修正案(九)》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取消其錄取資格并記入考生誠信檔案,情節嚴重觸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復試前考生需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復試過程中嚴禁考生錄音錄像,禁止考生任何時候將復試相關試題及復試環節有關內容泄露或公布,考生也不得向他人打探復試試題并尋求幫助,若有違反,視同作弊,取消錄取資格并記入考生誠信檔案,情節嚴重觸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九、其他
(一)考生參加復試需繳費。根據自治區物價局《桂價費函〔2011〕572號》確定的復試收費標準,考生復試費180元/人。繳費方式見《廣西財經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網址鏈接:https://www.gxufe.edu.cn/www/myweb/informationShow.html?informationid=1264714&typeid=www0102&typeid0=www01。
(二)本通知所涉及內容若與上級文件不符者,以上級文件為準。
(三)我校未委托任何組織或個人代理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復試及錄取工作,若有請及時向我校或公安機關報告。
十、聯系、監督方式
(一)研究生院
電話:0771-3821332
郵箱:CYYJ2017@163.com
(二)會計與審計學院(審計碩士)
電話:0771-3844053
郵箱:gxcympacc@163.com
(三)金融與保險學院(金融碩士)
電話:0771-3385646
郵箱:jrxy@gxufe.edu.cn
(四)財政與公共管理學院(稅務碩士)
電話:0771-3385641
郵箱:gxufeMT@gxufe.edu.cn
(五)紀檢監察
電話:0771-4928493
郵箱:gxcyjubao@163.com
廣西財經學院研究生院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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